姜凤英
简介:
姜凤英(Jiang,Fengying),
女 ,
47岁 ,
南昌市大法弟子,自九八年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因去北京上访被青云谱公安局非法劳教二年,被迫与丈夫离婚,女儿才五岁,只好由姜凤英父母照顾。 江西女子劳教所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将姜凤英编入严管队,不让接见、长期关在两平方米的小屋里,有四人包夹。夏天高温酷暑逼她走队列,不给吃饱饭,包夹把马桶放在她睡觉的头边拉屎拉尿;在所长宋波、大队长洪创华、周茜勤指使下,包夹轮番打、骂,强迫做奴役。姜凤英绝食反迫害,恶警就体罚她,强制她靠墙站立。即使到期也不放回家,并延期迫害。 江西女子劳教所为了达到让大法弟子放弃信仰的邪恶目的,将大法弟子姜凤英编入严管队,不让接见、长期关在两平方米的小屋里,有四人包夹。夏天高温酷暑让她走队列,不给吃饱饭,包夹把马桶放在她睡觉的头边拉屎拉尿;在所长宋波、大队长洪创华、周茜勤指使下,包夹轮番打、骂,强迫做奴役,姜凤英绝食反迫害,恶警就体罚她,让她靠墙站立。即使到期也不放回家,并延期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深夜,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恶警将已绝食六天的大法弟子姜凤英铐在铁柱上开始惨无人道的迫害:用力拽她的长发、用皮鞋打她的嘴、用穿皮鞋的鞋后跟跺她的脚大拇指、把头撞铁柱子、用皮带抽她的身体、用铁棍打她的腿等见不得人手段折磨,致使姜凤英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精神也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大法弟子姜凤英坚持自己的信仰,被江西省女子监狱恶警编入严管队迫害,就是在她绝食虚弱的情况下,还将她强行拖入七监区(织布车间),在恶警任淑珍、徐慧珍、王芬、赵丽萍、袁海珍的指使下,犯人将卷好的布(里面含铁柱)重约两百来斤脱手打她的头部、打她的身体,致使她昏倒在地。待她好了一点之后再将她铐在高的铁窗上每天有几小时至二十小时。夏天就将她铐在冲织布丝的蒸汽管上,在烈日下暴晒,致使她昏死过去。 恶警还达不到转化她的目的,就将姜凤英关在禁闭室,不让她洗澡、不给衣服换、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并指使犯人用粗糙的长满了茧子的手磨擦她的身体让她二十四小时无法休息。还叫来犹太当着她的面进行人身攻击。用撑女人阴道的铁钳强行塞进她的口中进行野蛮灌食,每次灌食都有十几名犯人参与;有的坐她身上、有的坐在肚子上、有的紧揑住她的 鼻子、有的用指甲扣她的嘴,致使她的嘴鲜血直流。大法弟子姜凤英被非法关押后一直绝食抵制迫害,被恶警强行送进监狱局中心医院迫害;恶警强行撬开她的嘴,将直径约两厘米、长约两米的橡皮管强行插入她的胃里,恶警还拿着管子抖动着搅动她的胃问她:“你还绝不绝食,你不绝食就不这样对你。”姜凤英还是继续绝食反迫害,恶警见达不到目的就将她铐在铁床上强行输液。过几天又拿来橡皮管,强行从鼻子里插入胃中,一边灌一边上下抽动管子,致使她的鼻腔出血。 监狱二零零四年五月办所谓「突击教育班」,把这些对法轮大法坚信的学员绑架到监狱教育大楼,每天24小时对这些不放弃信仰的学员规定不准睡觉,不准说话,不准走动,犹大说累了就强制你站在那里,有的就关小号让蚊子叮咬。这次遭邪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杜葡萄、梁美华、刘兆琴、姜风英、汪锦连、刘腊花、刘海芳、杨美香等等。 据悉,二零零四年七月至八月酷暑,姜凤英被关押在禁闭室,恶警却不给她水洗澡、不允许她换衣服。零五年五月至六月,姜凤英再次被非法关押在禁闭室,恶警罗艳君、徐慧珍、袁海珍、刘音指使犯人对她进行非人性的折磨,不让她睡觉,不给她饭吃等。在姜凤英用绝食方式抵制、拒绝「转化」期间,恶警王芬、任淑珍、袁海珍还对其每天上铐二十小时,上铐时不准大小便,用强浓盐水灌食等。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监狱长魏秋玲、丁红梅、中队长刘萍伙同南昌县莲塘镇居委会主任喻淑梅强行闯入姜凤英家中对其家中进行摄像,并诱骗其母亲回答问题。邪恶之徒说姜凤英不想与家人见面、炼功炼得很瘦、头发白了、走火入魔等鬼话(姜凤英当年才三十五岁,实为迫害所致),遭到其母亲和众邻居强烈谴责后离开。 姜凤英被非法关押后一直绝食抵制迫害,被警察强行送进江西省监狱局中心医院迫害;警察强行撬开她的嘴,将直径约两厘米、长约两米的橡皮管强行插入她的胃里,警察还拿着管子抖动着搅动她的胃问她:「你还绝不绝食,你不绝食就不这样对你。」姜凤英还是继续绝食反迫害,恶警见达不到目的就将她铐在铁床上强行输液。过几天又拿来橡皮管,强行从鼻子里插入胃中,一边灌一边上下抽动管子,致使她的鼻腔出血。 二零零六年底,姜凤英从监狱回来时,江西省女子监狱伙同京山派出所及徐坊街道以姜凤英未去派出所为理由,企图绑架她,被姜凤英识破恶人的阴谋,因此被迫流离失所。就在她走后的次日恶警就气势汹汹的来到她家,恶狠狠的问其母亲要人,在达不到目的的情况下,徐坊街道的恶人唆使其婆家不给其女儿生活费。(因九九年被非法关押,被迫与丈夫离婚,女儿被判给姜凤英)。至今派出所还不为其办理身份证。 姜凤英从江西省女子监狱出狱后,就经常产生幻觉,胡言乱语,疑被下过不明药物。据她本人曾说,有时饭里有红颜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早上四点左右姜凤英在租住房内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七岁。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关禁闭;
铐在某处上;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非法关押;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体罚;
摧残性灌食;
绑架/劫持;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暴晒;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一月份大陆412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江西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南昌市大法弟子姜凤英遭受迫害经历
严精华、姜凤英等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江西女子劳教所
:
周茜勤,
洪创华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
:
周茜芹,
宋波
江西女子监狱
:
王芬,
罗艳君,
刘音,
刘萍,
魏秋玲,
任淑珍,
徐慧珍,
赵丽萍,
袁海珍
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
南昌市京山派出所
南昌县莲塘镇南京路居委会
:
喻淑梅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3日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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