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洪新
简介:
向洪新(Xiang,Hongxin),
男 ,
年龄未知 ,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被非法劳教期满后的两名大法弟子滕银发、向洪新,被安排在双环集团公司附属的大集体企业,人虽然在原单位工作,但工资待遇及其它福利低人一等,由原来的全民制职工变为集体所有制职工,同时双环公司2005年改制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金及房改费被强制性不予补偿,仅给予了少量的公积金以示其宽宏大量。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何忠平打电话到向洪新的单位,要向洪新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要向洪新表态不炼法轮功,向洪新因坚持炼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生活费二百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向洪新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生活费二百元,勒索保证金五千元,原新集派出所周崇武打的收条。 因为非法拘留,一九九九年底全厂工资加级,向洪新有二级半没加上。 二零零零年四月中旬,向洪新到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非法拘留二个月,被勒索生活费一千二百元,被勒索保证金五千元(原新集派出所周崇武打的收条)。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向洪新到派出所询问同修被绑架一事,被周涛、何忠平等人非法抄家、非法拘留并被劳教1年,应城市政保科杨应威和双环公司的经警等人把向洪新送到孝感劳教所。在孝感劳教所邪党政委孙某某唆使班长郭志勇逼向洪新骂大法师父,并用木板打向洪新,用打火机烧向洪新的右脚大趾甲壳,导致向洪新右脚大趾甲溃烂几个月才好。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初,向洪新因与同修交流修炼体会被绑架到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的双环宾馆。在那里政保科恶警周涛用脚踢向洪新,原新集派出所刘强用铁衣架上弯钩打向洪新的头,头被打破,鲜血流到地上,恶警们用拖把拖地上的血,向洪新的上衣也被血染红了。随后向洪新被绑架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向洪新绝食抵制迫害二十八天,生命垂危时才被释放。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派出所的许自斌伙同当时的安环部部长余鑫明把向洪新骗到公司办公楼内,将向洪新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进行精神摧残。五月八日向洪新才被释放回家。 双环公司擅自以非法劳教为藉口解除了与向洪新的劳动合同,将向洪新由固定工变为大集体工(红双环实业公司),劳务输出到原单位上班,工资待遇比原来低很多。二零零五年双环公司改制买断工龄的钱一分也没有向洪新,住房公积金也没给,岗位工资少给,红双环算买断的钱至今一直没有给。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晚八时左右(奥运前夕),恶警们非法抄了向洪新的家,抢走私人物品若干并将他绑架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三天。 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湖北省应城市“六一零”、国保、公安局、东马坊派出所(许自斌、褚红波等)、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一起出动,疯狂绑架并非法拘留了向洪新等三位大法弟子,五天后,又通过编造假材料将他们非法劳教并劫持到湖北省沙洋劳教所迫害。
迫害类型:
抄家;
勒索钱财;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拘留;
非法劳教;
火烧炮烙;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调换工作、职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原湖北应城市东马坊610头目余炳中的犯罪事实
湖北应城市部份大法弟子多年来遭迫害真相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恶人还在作恶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沙洋劳教所
应城市第一看守所
东马坊派出所
:
褚红波,
周涛,
许自斌
应城市东马坊新集派出所(2005年后撤销,合并到东马坊派出所)
:
何忠平,
刘强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
应城市第二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8日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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