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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大法弟子

简介:
某些大法弟子
(Mouxiedaifadizi,None),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五年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遭受了种种迫害,这些迫害全是咸安区委610及公安局国保大队在上级610的授意下,直接强加于法轮功学员的。现将其所犯的主要罪恶事实揭露如下:
1、 1999年国庆前夕,为防止本地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他们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骗到公安局,强行非法关进咸宁市第二看守所近一个月。释放时还要学员交生活费,每人300元,交保证金每人500元,当时答应一年后退还,实际分文未退。不写所谓保证书,不交保证金的法轮功学员直接转到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
2、 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近20余人,分别送省沙洋劳教所、武汉狮子山劳教所等地遭受苦役,酷刑折磨。

3、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数十次。他们常常在夜晚破门而入,翻箱倒柜,发现有法轮功书籍或真象资料便以此为借口将人强行带走,非法关押。

4、 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数十人次。凡在抄家时发现家中有法轮功书籍和真象数据的法轮功学员,都会被关押;讲真象、发传单时被发现的法轮功学员也会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在被释放时都会被勒索钱财。五年来,在咸安一地,被以肖传家、曾国华为首的610不法人员,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财就达二十余万元。

5、 绑架法轮功学员到省洗脑班洗脑。

迫害类型:
诱骗/利诱非法关押抄家洗脑/送洗脑班要求交押金勒索钱财非法劳教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咸安区610非法组织、国保大队及公安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如下:
咸安区公安分局局长:肖传家
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元海、邹纬国
咸安区国保大队长:曾国华
咸安区国保指导员:黄顺安
咸安区国保不法人员:刘德玉、鲁新武、董健美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咸安区公安分局 : 肖传家曾国华
咸宁市610办公室头目:阮明贵 0715-8126406 手机 13972840300<br>二零零九年,阮明贵退休后,姚雄接任咸宁市“610办公室”主任头衔,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br>姚雄,男,五十多岁,电话:13886509329  宅:0715-9126789  办:0715-8126179,姚雄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设银行潜山支行工作,地址:咸宁市温泉路45号,邮编437100,电话0715-8260837。<br>副主任:徐孟良0715-8126179(办) 0715-8272963(宅) 13807249980<p>咸宁市610<br>邹誉:国保支队队长13872181056办0715-8232059 警务通18995826125(邹誉妻刘珍珠,在咸宁福人药业<p>公司工作,邹誉的女儿邹英,在咸宁市广电局电视台工作。)<br>姚雄:咸宁市“610”头目,13886509329宅0715-9126789办0715-8126179(姚雄妻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br>刘宁: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18995826780、0715-8232512(刘宁妻侯雅丽,在咸宁供电公司输电部工作,电话13807240909.)<br>涂斌:咸宁市“六一零”主任0715-8126506 0715-8129098 13508649762<p>咸宁610:饶雄:13886509329

更新日期: 2006年6月22日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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