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五辉(伍辉)
简介:
王五辉(伍辉)(Wang,Wuhui),
女 ,
62岁 ,
湖南省平江县大法弟子,是平江县农机公司退休职工。迫害日期待查,大法弟子王五辉和刘碧华同时被非法判劳教三年,于2002年国庆被劫持至湖南长沙女子监狱。现正(2003年7月19日)在那里受尽非人折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2000年4月27日王伍辉因进京上访被押回平江看守所关押40多天。 2001年底王伍辉被抓到拘留所看守所关押五个多月。 2002年1月21日王伍辉因喷写“法轮大法好”,被平江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23日平江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4日被判有期徒刑4年。 2002年1月21日起至2006年1月20日在湖南女子监狱期间,王伍辉时时由包夹一对一看管,包括吃饭、睡觉、劳动、上厕所,监狱不允许法轮功学员来往。王伍辉被强制看污蔑大法师父的录像,强化洗脑。同时每天被强迫劳动十几个小时:包括穿凉席、绣花、剥玉带豆等,还经常性的长时间罚站、审讯,甚至是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同时遭受多种酷刑,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2008年6月28日王伍辉被平江三阳派出所绑架,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被枉判3年有期徒刑。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秘密送湖南女子监狱,遭到残酷迫害,如不准接见、不准睡觉、超强奴役、罚站、暴晒、关小号、殴打、坐丁字凳、电击、吊铐(直至吊得双肩脱位,手骨破裂)、用胶布封嘴不让出声、画地为牢(在脚下划一个圈,只要身体稍微一动就拳打脚踢)。 更甚者狱警将我们师父的像放在地上,强制她踩踏,她拒绝狱警就踩她的脚。因多次多种酷刑折磨她,使她右手骨折并爆裂,生活无法自理,医院检查说必须将手踩断再重新接上,半年以后才能恢复不然会残废。她没有配合。 由于王伍辉长期遭受酷刑,超强超时劳动,甚至吃不上饭,使她身体消瘦,全身水肿,畏冷乏力又出现了肾衰病症。 在王伍辉身体被严重迫害致垂危的情况下,狱方并未通知家属。其丈夫从一位刚释放回家的同监难友那得知王伍辉被迫害的情况后,马上到监狱要人,在其丈夫的强烈要求和谴责下,监狱只好办理保外手续。2011年生命垂危的王伍辉女士以保外就医提前一年释放。 回家不久,平江610及国安人员到她家要拍照,她正好不在家,当时身体状况很差,接到家人电话后,怕又被迫害就到一个地方躲了起来。当时她儿子在长沙打工,女儿北京开店,县610和国安人员找她丈夫要人,并威胁说:“如不回来就要老板开除她儿子,封她女儿的店。”她子女被迫回来找她,又不愿看到母亲再遭迫害,无奈之下其丈夫只好请干警到茶楼喝茶,送了几千元钱和一条香烟才算了结。 而且单位负责人及居委会人员,经常到她家讯问,并在她家周围安排了几个监控人员,每个监控人员每月可得500元监控工资,同时还要她丈夫监控她。 王伍辉女士在长达十三年的迫害中,被枉判监禁七年之多,且受尽各种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长期处于精神极度紧张的提心吊胆生活,病情不断恶化,出现全身疼痛、吐血、便血,被送长沙湘雅医院医检,发现她内脏已腐烂功能衰竭。王伍辉于2012年12月24日含冤离世,时年62岁。 关押在平江县看守所。何玲华与司机现已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非法发布逮捕令;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电击;
坐小板凳;
毒打/殴打;
剥夺睡眠;
长时间吊拷;
关小号;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妻子被害死-湖南省平江县邹稳玉控告江泽民
湖南省女子监狱的暴力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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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平江县水电局工程师被非法劳教
责任单位及恶人:
湖南省女子监狱(长沙女子监狱)
平江县国安大队
平江县看守所
平江区六一零办公室
平江县三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30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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