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麟惠(焦林慧)
简介:
焦麟惠(焦林慧)(Jiao,Linhui(jiaolinhui)),
女 ,
年龄未知 ,
原天津市大港区法轮功学员,现居住在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焦麟慧在二零零三年被警察夏春丽指使的吸毒犯折磨她,又打又骂,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不让坐,腿和脚肿得像两根木桩,什么鞋也穿不进去。 二零零三年夏傍晚,胜利派出所几名警察到焦麟惠家门口,出示搜查证,称要搜查看是否有法轮功的资料,并要求焦麟惠到派出所写不炼功的保证,焦麟惠坚称信仰自由拒不配合,没有开门。半夜焦麟惠只身一人从自家四楼阳台跳下逃走,流离失所半年,留下一个十岁多的孩子和丈夫。第二天警察撬门闯进她家非法查抄。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焦麟惠被国保大队便衣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在板桥女子劳教所,焦麟惠每天从早到晚被强迫站立着看洗脑、污蔑法轮功的电视节目,还被带到一间密室,密室墙上用红笔写满了污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标语,地上散落有李老师的照片,恶警强拉着焦麟惠,按着她的脚踩踏李洪志老师的照片。焦麟惠正念抵制,劝告恶警不要这样做,恶警夏春丽上前打了她一个耳光。恶警刘俊英还把李老师的照片撕成两半,让包夹放到焦麟惠的鞋子里因焦麟惠不配合奴役迫害,被罚站四天四夜,每天只允许睡两个小时,这样的迫害重复过多次。为了逼迫她写不修炼的保证,恶警还逼迫同室的其他人陪焦麟惠一起罚站,挑动她身边的其他劳教人员攻击她。 二零零九年二月八日(正月十四)下午四点钟左右,焦麟惠与张景萍、刘宁被津南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暴力殴打,非法劳教二年。 在板桥女子劳教所,焦麟惠遭受强制关小号、洗脑、减少睡眠、奴役等迫害,二十四小时有包夹监视,限制活动区域,不准下楼吃饭、不准家属见面、不准打亲情电话。一次因抵制奴役迫害,又被罚站四天。警察背地里唆使吸毒犯打她,看到也不制止。 二零零九年八月,天津市迫害法轮功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在板桥女子劳教所设点,对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再次实行强制转化、加期迫害,天津市政法委、劳教局定期过来考核。实施迫害的包括恶警高华超、刘金兰、刘静、王洪瑞、刘娜、王春莹。她们专门腾出一间屋子叫做发泄室,逼迫法轮功学员踩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的像片。还用一个沙袋里面也装有李洪志大师的照片,强迫学员捣沙袋。 板桥女子劳教所以焦麟惠不服从改造为由,阻止家属接见。致使焦麟惠的丈夫、女儿非常焦虑、担忧。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半夜二点多,焦麟惠的丈夫驱车回家时,突发脑溢血,驾车失控,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重伤,至今昏迷不醒。事故发生后,焦麟惠的女儿立即到板桥女子劳教所,要求释放她的母亲,照看他的父亲。板桥女子劳教所推诿说,要看到病危通知书。 十二月十七日,焦麟惠的女儿和焦麟惠丈夫的工作单位──大港一商友谊商厦领导陪同家属又到板桥女子劳教所要求放人,未果。 十二月十八日,板桥女子劳教所终于允许焦麟惠到医院探视丈夫,但是却出动了两辆警车、五个警察,押着焦麟惠去了天津市环湖医院。家属见状,非常愤怒,拒绝警察进入,警察就将焦麟惠带走,最终焦麟惠没能见到丈夫。极度悲伤的她,泪流不止。 十九日至二十一日,焦麟惠的女儿、姐姐及一商友谊商厦领导又多次到板桥女子劳教所要人,板桥女子劳教所警察始终是置之不理。 二十二日是接见日,焦麟惠的女儿和姐姐终于见到了身体极度消瘦的她,警察们不但不放人,还借机胁迫她放弃修炼,遭到焦麟惠严辞拒绝。 目前,焦麟惠的丈夫仍然昏迷不醒。医院称很难脱离危险,即使治愈,也需要二百万元费用。面对这一切,焦麟惠的女儿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情绪极不稳定。焦麟惠的老母亲已七十多岁,身体不好,患有心脏病,得知这一消息,终日悲伤忧愁。 二零一一年前后被非法加期的法轮功学员有:张素文(加期三月)、孙华敏(加期三月),姜淑云(加期两月),焦麟惠加期五天等。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天津国保警察闯到法轮功学焦林慧家非法抄走墙壁悬挂的几幅真相年画、真相资料、五千元真相币等物品。同日,天津国保警察还闯到已退休的李大夫家欲非法抄家,看到床上躺着病人,只好撤离。 从二零一九年二月底至今,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所辖胜利派出所警察为了他们所说的“两会”稳定,又开始了非法的“敲门行动”,无故骚扰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已知被敲门骚扰的有王宝珠、刘翠兰、焦麟慧和四化建小区的陈姨等。 原天津市法轮功学员焦麟惠,现居住在山东龙口市。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龙口国保伙同各派出所绑架20多名法轮功学员。六月十四日,龙口南山法轮功学员葛丽娟、焦麟惠、陈桂芳、王周林(男)被非法批捕。其余学员已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早上,龙口市东江派出所强行撬门闯入家中将其绑架,焦麟惠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 葛丽娟、陈桂芳、焦麟惠、王周琳(男)4人一直被非法羁押在烟台看守所和龙口看守所。家属多次找龙口公检法办案人员,公检法办案人员互相推诿、搪塞、拖延。 葛丽娟、陈桂芳、焦麟惠、王周琳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被构陷到龙口检察院,八月二十一日被构陷至龙口法院。龙口市检察院公诉人:王菲。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下午两点,龙口市法院对已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的法轮功学员焦麟惠、陈桂芳进行非法庭审。当天下午,陈桂芳的亲属早早来到法院,急切地想看到近半年没有见面的亲人。两点多了,法院、检察院、国保的人都到齐了,仍没有焦麟惠、陈桂芳的身影。只听审判长和焦麟惠、陈桂芳用麦克风对话,原来是有人心虚,将她们关在隔壁房间里妄图用视频方式开庭。开庭仅半小时,在当事人和律师的质疑声中,草草收场,宣布休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时,龙口法院将对他们再次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龙口市法院再次对焦麟惠非法庭审,由于两次延期开庭,当天仅少量家属参与了旁听,国保大队郭福兑等人全程在场,非法庭审结束,当庭未宣判。 承办法官赵瑜受政法委操控,当庭说要判1—3年。至今2个多月过去了,法院方在多方压力下,没有给家属任何答复。之前,陈桂芳、焦麟惠被构陷的“案子”数次延期开庭。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龙口法院下达非法判决书,焦麟惠被冤判两年,陈桂芳被冤判一年。 天津市大港区法轮功学员焦麟惠,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早5点在山东烟台龙口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两年,并被勒索罚金一万元。刑期为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到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 龙口市法院对焦麟惠非法判刑两年,第二天将她劫持到山东济南女子监狱。近日,龙口市法院向焦麟惠家人勒索罚金,被拒绝后,龙口法院欲强制执行。 龙口市法院对焦麟惠判刑及罚款本身就是违法的——违反了宪法对公民信仰自由的保障,焦麟惠家人拒交纳所谓罚金不但有法律依据,也有拒绝被迫害的本意。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焦麟惠女士被劫持到山东济南女子监狱。龙口市法院向焦麟惠家人勒索罚金,被家人拒绝后,龙口法院强制执行罚金。家属被迫交罚金一万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批捕;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逼迫放弃信仰;
精神酷刑;
罚站;
剥夺睡眠;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毒打/殴打;
洗脑/送洗脑班;
关小号;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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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市七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家属控告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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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麟惠被山东龙口市公安局构陷到检察院信息补充
焦麟惠被山东龙口市公安局构陷到检察院
山东龙口葛丽娟、焦麟惠、陈桂芳、王周林被非法批捕的补充情况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62036.html#2361520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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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洗脑班近期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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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龙口市法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701号(邮编265701)
院长:曲振涛(龙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0535-8778269、0535-8778277
法官:赵瑜18561066566、13156934533
龙口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港城大道703号 (邮编265700)
检察长:孙静
副检察长:丛姝玉18353502837
公诉人:王菲(多次参与非法起诉当地法轮功学员)15908918186、13697849573
龙口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邮编265700)
局长:邢斌18660066055、13853569159、0535-8501001、0535-8788711
政委:石建强(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18660064807、05358788712
国保大队
大队长:吕兵18660067166、0535-8788721
副大队长:王琪13905450545
教导员:徐文业18660066017、13375359805、18660067115、0535-8788721
中队长:郭福兑18596118718、18660067090、15318627858、0535-878882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口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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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富兑
胜利派出所
天津津南公安局
天津市610办公室
济南女子监狱
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天津女子劳教所,天津板桥农场)
:
夏春丽,
刘俊英
龙口市法院
东江派出所
大港区国保大队
津南区派出所
津南区看守所
龙口市检察院
天津市政法委610
烟台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11日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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