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邓万英

简介:
邓万英
(Deng,Wanying), 女 , 四十多岁 , 泸州市特兴镇法轮功学员,个体医生,在特兴镇经营药材店铺。

邓万英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因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邓万英曾被非法关押多次,非法劳教两次,屡遭中共迫害,药店不能正常经营,家中仅有的一点积蓄全部花光,家庭经济崩溃。邓万英遭到当地国保、镇派出所警察的各种迫害,长期被骚扰。这些年来的迫害,造成家庭经济损失至少几十万元。

二零零四年五月她被抄家后送到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邓万英女士的店铺突然闯进七、八个警察,有泸县公安局的、龙马潭区公安局的国保警察,及特兴镇派出所警察。来人进店就说,把东西交出来,把打印机交出来,随即,就在店铺里,搜走人民币两万多元,及打印机、法轮功真相数据等私人物品。

据国保警察说,查到监控,七月二十几号,邓万英、雷焕英、罗太会去某乡镇发了资料。

按照法律程序,搜查的物品要列出清单,一式三份,要经当事人或在场的当事人的家人过目,签字、盖手印;搜查清单要有搜查人签署的姓名、职务等。邓万英、雷焕英的东西被抄走后,家属签了字,警察却没留给他们一份清单。罗太会的身份证、医保卡被警察要了去,雷焕英的身份证、有几万元钱的银行卡、驾驶证也被劫走,这些重要证件被警察拿去,警察没有履行接收的手续,没打收条。

公安局执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必须有书面的拘留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内,送达家属,告知案由,法律依据,关押地点,关押时间,并有办案单位的印章,办案人的签名。邓万英、雷焕英、罗太会三人被绑架后,杳无音信。警察把人带走,没有告诉家属什么理由把人带走,凭的是哪条法律依据,关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回来。

直到第四天,家属才接到电话通知,邓万英、雷焕英关在泸州纳溪看守所。而后得知,邓万英被带走后,秘密关押在泸县石岗拘留所三天,后转看守所。这不为人知的三天,国保办案人为构陷她使用了些什么样的违法手段,目前不得而知。

大约二零一九年九月,邓万英等四人被构陷到了泸县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六月得知,泸州市还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其中邓万英、雷焕英、罗太会、熬启珍、唐祖群、张兴莲、彭昭群被检察院批捕。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泸县法院对被非法关押了近一年的法轮功学员邓万英、雷焕英、罗太会、苟正琼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亲朋好友到庭,法院直接宣布:本案实行不公开审理(拿疫情作借口)。

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带上合法证件,被法院阻挡在庭外,有家属被告知不能入庭旁听的理由为:此次是秘密庭审,网上都查不到信息,网上都不公布的。家属见大厅警务室可以看到庭审录像,请求站在那里看看,都被阻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非法庭审中,罗太会、雷焕英的两名律师,有理有据的说明当事人信仰无罪,言论自由;要求当庭无罪释放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罗太会、雷焕英重申信仰无罪,言论自由,要求当庭释放。

邓万英、苟正琼没有聘请律师,是由法院指定的律师。这两位律师与当事人一次面也没见过。庭审前,有当事人的家属在一旁听到,男的律师从来没接触过法轮功被构陷的案子,女的律师连卷宗都没仔细看过。当事人是什么思想状态,他们根本就不清楚。而他们就按邪党的意图来辩护,充当第二公诉人。在法庭上说什么两位当事人是炮灰,是受蒙蔽的,受诱惑的等等,对她们进行打击,对当事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

公诉人明知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两高院的“解释”不代表法律,刑法300条与法轮功没有关系,可还是按以前故意错用法律搞司法诈骗的老套路行事,目的是要让法轮功学员认罪,将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讲真相救人的法轮功学员定罪,投进冤狱。此案公诉人是泸县检察院的缪雯。

当日非法庭审,据说在法庭内旁听席处,有一个球状的、360度的全方位录像设备,估计各级相关部门,各级头目都能直击庭审现场。这个法庭完全是信息化的法庭。庭审从上午十一点开始,中途休息一个半小时,下午继续到五点结束。律师辩护顺利,程序基本正常。至于为什么要重审,目前还不清楚。

二零二零年九月,罗太会、雷焕英、邓万英、苟正琼再次面临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四川泸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罗太会、雷焕英、邓万英、苟正琼第二次秘密庭审。律师指出,不管从法律、从法轮功的性质,从事实、各方面的所谓“证据”,还是从现实的没有危害的结果,当事人不构成犯罪。

第二次重审,邓万英否定了指派辩护人第一次庭审不公正的发言,维护自己的信仰,读了自己的辩护状。从自己身体的变化,道德的升华证实了法轮大法好;从宪法、刑法、国家颁布的政策法令证明修炼法轮功无罪。罗太会也讲修炼法轮功强身健体,没去危害社会与他人,也没有危害的后果。审判长反复询问几位当事人认不认罪?邓万英、罗太会、雷焕英都坚定的回答,“我没有罪”。苟正琼回答曲折,也没有认罪。

第二次庭审,两位官方指派的律师没有说话。面对当事人对法轮功的正面态度,他们无话可说。

泸县法院的这次庭审,直接宣布为“不公开审理”。但是,法院没有说明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也没有以疫情做借口。

四川泸县法院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对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半的四名法轮功学员罗太会、雷焕英、邓万英、苟正琼第三次非法庭审。法院没有说明再审的理由,庭审也没有新的内容,只是无可奈何的从头到尾的再走一遍过程。最后律师表示,无罪释放当事人的辩护意见无更改。

庭审结束,律师对法官说,还开什么庭呀?把人直接放了吧。法官说,不行啊。然后又说,你提的这个(无罪辩护)意见,叫我们没法搞。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四日《四川泸州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至九年》信息补充:

邓万英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迫害类型:
抄家非法劳教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批捕非法审讯非法审判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30853.html#2191523752
四川泸州市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四川泸县法院对四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庭审
二零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19315.html#2113022538
四川泸州市八旬老太程思桂被枉判四年半
四川泸州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秘密庭审
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1595.html#2098232322
2020年7月13日,泸州市复集法院将对法轮功学员罗太秀、邓万英等三人开庭。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09039.html#2071423279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08910.html#20711235516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07419.html#2067224329
四川泸州市三位诚信经商的女店主被关押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91875.html#1982404957
四川泸州恶人仍在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相关单位及个人: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邮政编码:646100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派出所:雷学武0830-2750167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镇政府610办:王彬 0830-2750041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镇政府:0830-2750115、2750113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派出所:甘勇0830-2750205 参与本案的责任人: 泸县法院法官:郭新锐 郑利平, 泸县检察院公诉人:缪雯 泸县公安局国保人员:石跃彬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地址:资中楠木寺13#---7#信箱 七中队 八中队 <br>邮政编码:641200    <br>电话:0832 5212600 0832 5212681; <br>0832-5212603 八中队; 0832-5212613 九中队<p>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7/118855.html<br>这里有很多电话连络信息,请自行上去查找。<p><br>
特兴镇派出所
龙马潭公安局
纳溪看守所
泸州市泸县公安局
泸县法院
石岗拘留所
泸州市复集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9月17日 03:49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18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