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娟
简介:
王淑娟(Wang,Shujuan),
女 ,
年龄未知 ,
青海大法弟子因不配合非法关押,不带名牌。恶警们用四根电棍长时间殴打其头部、脸部、手心、脚心等敏感部位,电警棍没电了,充完电后继续打。关禁闭时,恶人送来一碗汤,王淑娟刚刚喝了一口,感觉不对,意识到可能是毒药或是专门为摧残大法弟子配制的药,没有再喝,但已经出现了舌头麻木,口中带有白沫,且手足冰凉麻木,双腿麻木疼痛。她为防止意外,在禁闭室绝食了九天。为了迫使王淑娟放弃坚信真善忍,恶警又使出残酷的手段进行迫害,在王淑娟体质极其虚弱的情况下,强迫她每天长跑数小时,妄图以连续的体罚和疲劳战打垮王淑娟的意志。由于邪恶的疯狂迫害,王淑娟的身体严重损伤,到现在还双腿麻木疼痛难忍。(迫害时间待查)青海省追查迫害法轮功证据材料收集组公告【明慧网2003年8月12日】上文所提到的法轮功学员王淑娟是山东的大法弟子。 山东省庆云县法轮功学员王淑娟、赵俊香、杜全村2018年10月18日集体学法时被庆云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2018年11月25日被批捕,现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陵县陵城正童羊皮村德州市看守所。从2018年10月18日至今,不但不让家人见,衣服、钱都不让送,完全封闭式的关押,没有里面的任何信息,家人非常担忧。 二零二零年一月份,夏津县检察院,夏津县法院对赵俊香,杜全村,王淑娟,段桂霞,张连云,胡玉环,于炳兰七人进行了一次非法开庭构陷,当时没有宣判。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在庆云县法院,夏津县法院人员对六名庆云法轮功学员,赵俊香、王淑娟、杜全村、段桂霞、于炳兰、张连云,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九月初,庆云县公安局,夏津县检察院,夏津县法院对取保在家的段桂霞,张连云,于炳兰进行了非法逮捕,胡玉环由于摔伤了腿还是取保,现在已经对以上七人进行秘密判刑,刑期2到9年不等。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这6名(胡玉环被非法判刑二年监外执行)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哪里?希望关注并积极的营救这些好人。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夏津县法院非法判决,赵俊香非法判刑八年,杜全村四年,王淑娟三年,于炳兰二年,张连云二年。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强行施药;
电刑;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庆云又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法院诬判三年
山东省庆云县又有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山東慶雲五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二至八年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80722.html#19121231257
药物残害是中共的惯用伎俩
青海省追查迫害法轮功证据材料收集组公告
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夏津县检察院
夏津县法院
庆云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11日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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