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洪香
简介:
曲洪香(Qu,Hongxiang),
女 ,
52岁 ,
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小刘家村大法弟子,务农。曲洪香于99年11、12月份去北京上访,刚到天安门广场就被恶警绑架,送驻京办事处,强行搜身,不让人说话,张嘴就打。第二天被当地恶人拉回,那次一起拉回48人,拉到刑警队大院,一下车就是一顿毒打,打倒了拉起来再打,拳打脚踢满地滚。 2000年腊月26日,曲洪香再次上访,刚到就被恶警劫持,被当地政府人员拉回镇派出所,恶警张海、侯新周逼迫她写不上北京的保证书,曲洪香不写,恶警将她非法关押15天,敲诈生活费200元,正月11日释放回家。恶警张海又于2月3日带领4、5个不法人员强行将曲洪香等9名大法弟子绑架,非法关押了四、五十天,吃的饭全是家属送的,天天干杂活,打扫卫生等等。后经过家属要人,被勒索钱财后,曲洪香等9名大法弟子才陆陆续续被放回家。曲洪香被勒索1000元。 10月26日下午,拉回镇派出所恶警张海又到曲家抓捕曲洪香,曲洪香不开门,恶警翻墙入院,将曲洪香抬上警车(同时抓捕还有王好红、王风兰也是破门而入)。当曲洪香家属得知后去派出所要人,问它们为什么滥抓无辜?恶警张海说:“因为她炼法轮功,这是上级的命令,愿上哪告上哪告。”被绑架的曲洪香等三名大法弟子绝食抗议,家属要人,七天后被放。 2001年农历4月8日,曲洪香等大法弟子到一同修家切磋,被恶人举报。张星镇派出所、宋家镇派出所、市公安局长蔡平亲自率领几十名警察、十几辆警车把曲洪香等大法弟子40多人全部抓捕。在非法审讯过程中,恶警又打又骂。傍晚把大法弟子送往市看守所关押,在那里恶警把十几个人铐在一起,又打又骂,不许上厕所,不能睡觉。一天三顿吃的是玉米窝窝头,30天后被镇所拉回,要挟家属索取钱500元才肯放人。 2001年,江氏流氓集团搞起了什么所谓“转化”班,因曲洪香不放弃修炼,镇政法委书记刘吉平、王德兴(副书记),到处抓她,逼迫她流浪在外,邪恶之徒气急败坏到曲洪香的丈夫的单位(齿轮厂),逼迫曲洪香的丈夫停止工作,不准他上班。2001年6月11日,曲洪香的丈夫被停止工作长达6个月。9月30日晚11点多钟,康宁(副所长)带领几个恶人闯入曲洪香家将她拖走。第二天被市610恶人将曲洪香往铁椅子上一铐,开始电刑、审讯,后送看守所。 第三天强行灌食,七八个恶人将曲洪香按倒在地,强行往鼻子里插管,折腾了十几天,又把曲洪香送到了玲珑洗脑班,洗脑班见此情况不要,才拉回镇,把她送到医院里,三天后在家属的强烈的要人的情况下才肯放人。 2002年农历7月8日,大清早曲洪香刚出门,被埋伏在外的三个恶人堵住,曲洪香拚命抵制,曲洪香丈夫和二哥上前阻止,出来不少观众,有观众问恶警说:“你们为什么抓她”?姓任的恶警说:“就因为她炼法轮功”。最后曲洪香在大家的帮助下走脱了,姓任的没追上,它气急用手机叫来十几个不法人员,有个姓徐的(副所长),把曲洪香的丈夫和二哥带走,将他俩送看守所关押15天,交生活费650元。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毒打/殴打;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亲属;
电刑;
摧残性灌食;
勒索钱财;
剥夺睡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招远市大法弟子王秀香、曲洪香遭迫害经历
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政府恶人刘吉平作恶多端
2000年11月7日大陆综合消息
责任单位及恶人:
张星镇派出所
:
张海,
侯新周
招远市张星镇政府
:
刘吉平
招远市公安局
:
蔡平
宋家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7日 0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