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咏雁
简介:
马咏雁(Ma,Yongyan),
女 ,
52岁 ,
大学文化,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工程师。二零零一年,法轮功学员马咏雁被车间恶人沈仲明、李正录等举报。九月初的一天深夜十二点半左右,被金昌区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所长史某,恶警陈国民等骗到派出所,不修炼的丈夫也被一同带走,家中仅留下六岁多的孩子,凌晨三点左右被非法抄家。恶警史某、陈晓波在马咏雁家蹲坑、监听电话,企图用抄到的电话号码再非法抓捕其他法轮功学员,没有达到目地,就假装先放了马咏雁,继续对她进行跟踪、监听电话。几天后又将马咏雁非法绑架至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被管教邹斌、甘晓南(音)扇嘴巴,推倒在地,拳打脚踢,打的耳朵出血,脸肿,牙肿,强迫站在高墙根的水里。用劳教、工作、家庭高压胁迫马咏雁写不炼功保证,被拒绝后,他们破口大骂。她的家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压力,被勒索了五千元钱,又交了五千元保释金,一个多月后马咏雁才恢复自由。 动力厂为了强迫她写“不炼功保证”,二零零二年解聘了她的工程师,以后每次晋升职称,都以是否放弃修炼作为条件,她一直坚持信仰“真善忍”,就一直取消她的晋升资格。动力厂非法剥夺马咏雁的基本权利,不许马咏雁正常休年休假,不许离开金川,不许外出,不许和法轮功学员接触。他们说,对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上面都会支持,对她这样特殊的人,就要特殊对待。他们多次恶意对马咏雁进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 二零零二年被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评共产党》横空出世,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大潮风起云涌,金昌地区很多正义人士纷纷三退,自救保平安。中共一面严密封堵《九评共产党》,大搞保先闹剧,不敢承认三退大潮;一面秘密加剧迫害三退正义人士。动力厂也紧跟其后。二零零五年七月,他们强迫马咏雁到检修班组干活,扣罚工资两千多元。后来才知道,他们说马咏雁发表了“退团退队声明”,冲了他们的气管。但是他们在职工面上绝口不敢提“三退”之事。他们想通过艰苦、恶劣的工作环境摧毁马咏雁的意志,放弃修炼,逼她辞职。 二零零六年,供水车间找借口收了马咏雁的工具柜。七月十九日,供水车间“请”去了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的特务徐斌等人拿着相机,一起密谋迫害马咏雁。供水车间邪党书记乔海伦将检修职工全部召集到会议室,假装开会,拖延时间。供水车间配合国安特务秘密非法搜查马咏雁的东西,寻找迫害的所谓证据。供水车间又找借口扣罚马咏雁工资四百多元,强迫马咏雁当着众人在烈日下拔草,羞辱她。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当天,由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尚克武、李新华、周骏国、刘成业,龙首分局国保科张树伟、邢富强、代宝吉,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严正武、李某、桂林路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滨河路派出所民警,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国玉等二十多人组成专案组,分别绑架了马咏雁、蒋世香、蒋世翠、杨成梅等四位女法轮功学员。 专案组事先开好了传唤证、搜查证,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多对大法学员分头同时绑架。马咏雁、蒋世香是直接从工作地点绑架的。马咏雁被供水车间邪党人员乔海伦,陈泽来,李成林骗到李成林办公室,代保吉出示传唤证,搜查证,马咏雁欲抽身离去,代保吉强行将马咏雁双手反铐,由桂林路派出所的两名恶警强押看管。代保吉和另两名恶警(黑脸,矮个,态度邪恶)由供水车间邪党人员配合强行搜查马咏雁工具箱(工具箱钥匙早已被供水车间搜走)。约一个小时后,邪恶将马咏雁强押上车径直去马咏雁家搜查。马咏雁被双手反铐在车上,代保吉和两名恶警拿着工具箱中搜出的家门钥匙非法上楼搜查,翻床开柜,抄遍每个角落,抄走马咏雁的私人电脑,六本大法书籍和八张光盘,炼功垫子也被一同抄走。马咏雁年幼的儿子恰巧考完试提前回家,目睹发生的一切,受到惊吓,连续几天高烧不退。 四名大法学员先后被关押到金昌市戒毒所,被连续四十八小时讯问逼供,诱供。专案组分班轮流看管大法学员,剥夺睡眠,轮番诱供,马咏雁多次抗议后深夜三点多才让睡觉。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上午近十二点,李新华、代保吉等将马咏雁,蒋世香非法押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月十日,龙首分局法制科甄作虎,杨增智先后对蒋世香,马咏雁进行非法逮捕。 二零零八年二月非法开庭,二零零八年六月“取保候审”。回厂上班后,工厂让她干的都是男人干的重体力活,而且不让她在女休息室换衣服,歧视与侮辱她,让她在男休息室换工作服,还剥夺她的休息权,采取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甘肃金昌市发生了四起绑架迫害事件,此事件是由甘肃省公安厅组织参与,金昌市国安局,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金川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龙首分局国保科五个单位实施的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目前,已确认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马咏雁、蒋世香、黄欣兰、李玉瑞。 其中马咏雁、蒋世香、李玉瑞是在工作地点被绑架的,马咏雁已经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底,法轮功学员马咏雁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并收到最高检妥投回执。随后七月,马咏雁被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警察传唤二小时,并将起诉江泽民定为“治安案件”。同时动力厂对马咏雁进行施压、监控、歧视、孤立等迫害,扣罚绩效工资一千三百元。 二零一七年初动力厂迫于上级压力,根据金川集团公司[2015(17)号]文件对马咏雁做出警告处分决定(动力厂[2017(10)号]文件)。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动力厂中共党委书记陶维东、综合办公室干事徐学、供水车间支部书记尤安宁、支部干事李永胜四人在供水车间会议室对马咏雁进行施压谈话,宣读了警告处分,说马咏雁起诉江泽民是滥诉。处分决定和依据档条款不给马咏雁,说不公开,不入档,不扣罚工资,这是最轻的处分。 马咏雁刚要求看了一下处分档,徐学就威胁说:“不许告诉你们的人,再有人给我打电话,你试试!有四个人告诉我你一见面就跟人家讲法轮功。你刚一上线我就知道,你的一举一动公安都知道!”尤安宁诈骗说有人看见你发传单了。马咏雁对他们讲法轮大法是佛法,是教人修心向善的,天安门自焚是伪案。他们说对与错不争辩,以开除工作相威胁,胁迫马咏雁不上访,不以任何方式包括网络、手机、微信、信件、真相数据等形式传播法轮功真相,说这些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业管理制度。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下午,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三名警察对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马咏雁传唤讯问1个半小时。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下午约4点,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三个警察将马咏雁从班上用警车带到龙首分局刑讯室,杨彦军让马咏雁坐刑讯椅,马咏雁不坐。杨彦军等讯问马咏雁,三月十一日明慧网发表的“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对马咏雁施压迫害”的文章(以下简称迫害文章)是不是马咏雁书写上传的,和其它法轮功学员是怎样联系的,马咏雁拒绝回答。 杨彦军还讯问马咏雁家中是否有网线及孩子的详细情况。中途,马咏雁要上卫生间,杨彦军请来两名女警监视、陪同,搜身。 杨彦军说让马咏雁记住他,他要到马咏雁家里去。过后又给家人打电话逼问迫害文章之事,说要到家里去,家人感到恐怖,压力很大。 马咏雁回到班上后,单位领导尤安宁又用两级机关要裁员对马咏雁施压。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因为马咏雁被施压迫害的文章在明慧网曝光,对马咏雁进行报复迫害,扣发工资2000元。 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紧跟“610”迫害政策,自二零一八年十月至截稿之日,利用辖属金川分局、龙首分局策划被谎骗的年轻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屡次进行骚扰恐吓。马咏雁、符文玲、刘若兰、郭群英、陈桂芳、王淑坤、汪玉康、韦凤玲夫妇、张姓老太、曲姓老太、李姓老太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恐吓。郭群英、张姓老太、曲姓老太被非法抄家抢劫。 二零二零年七月,金昌市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动力厂综治办宋翔、徐存祥及供水车间邪党人员,多次用开除工作相威胁,逼迫马咏雁签「三书」,即放弃信仰。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号马咏雁被绑架,被拘留15天。警察给他们秘密用摄像头偷拍了照片,跟踪了他们一段时间。现在金昌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何天勤、曹芳、何世昌、何家慧,王树申,王树坤,魏安月、马咏雁、陈桂芳已全部回到家里。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号下午四点左右,金昌市金川分局桂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智、警察张博强、张微文等强行闯入马咏雁家中,非法抄家近两个小时,马咏雁又被绑架到桂林路派出所,询问五十多个小时,最后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间,桂林路派出所所长陈国民还逼供。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号,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徐存祥,逼迫马咏雁签「三书」,杨彦军还威胁她不许曝光。动力厂人员不让马咏雁正常工作,逼迫她打扫卫生,不让休息,对她高压监控。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监视/跟踪;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逼迫放弃信仰;
威胁/恐吓;
勒索钱财;
人身侮辱;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剥夺睡眠;
诱骗/利诱;
非法拘留;
骚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金昌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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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中共迫害-甘肃金昌工程师马咏雁被绑架、骚扰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10782.html#20820232242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0505.html#208142370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10366.html#20811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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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责任人
杨彦军(Yang Yanjun),男,汉族,1966/8/28出生,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97723 手机:13830587081
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
祁世成 男 1980/11/2 13830581555(国保副队长)
梁尚义 男 1964/9/22 13993567358所 长
米宝明 男 1961/8/24 13830566000(前国安科长2002年任职)
翟长虎 男 1962/9/1 13993577886
郭万兵 男 1969/6/19 13830588388
李 婧 女 1991/9/2 13619358408
王嘉炜 男 1992/2/13 18793603368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桂林路派出所:0935-8396423
陈国民,男,1972/10/2 13993578716 所长
杨 智 男 1977/11/28 13619358798副所长
刘兴国 男 1962/11/4 13689454999
李玉忠 男 1966/7/18 13519463886
杨正刚 男 1966/9/13 13519466066
李春强 男 1969/1/8 13993578992
杜国栋 男 1971/5/1 13519451234
李晓波 男 1971/10/10 13993589707
马兴平 男 1973/6/5 13909452283
陈 虎 男 1975/11/18 13830556135
姚先文 男 1977/8/1 13909456010
于 巅 女 1978/1/10 13909457335
马中芬 女 1978/2/11 13884506587
李庆财 男 1984/4/30 15809358535
刘国龙 男 1985/4/5 15009453077
李 磊 男 1985/4/12 18809450909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
冯 海,副区长,局长13993560268
赵文堂,政委13993590128
高俊宇,副局长13830565980
李明光,副局长19809456888
薛占川,科长19809458868
李玉俊,副局长19809456999
祁世军,副局长13884518999
贾德兰,纪委书记19809458699
杨大勇,指挥中心主任19809451999
金昌市金川区政法委 (综治办)8329258区号0935
王世江(主导迫害):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座机 8212968 手机13993566016范春德:「610」主任,区政法委副书记 座机8236970 手机13993560982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
厂长:李正录8811127(办)
书记:张志东8812463(办)
动力厂综合治理办公室:8813058(办)
综治办主任:宋翔
综治办干事:徐存祥
供水车间主任:刘磊
迫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龙首公安分局局长:李毅 田昆山
龙首分局国保大队:燕荣玺 代宝吉 安来寅
龙首分局矿山路派出所:王勇夫 赵得宝
龙首分局武威路派出所:张晓峰 董慧婷 邢富强
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梁尚义 杨彦军 胡少江
迫害责任人:龙首分局局长:李毅
龙首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燕荣玺 科员:安来寅
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所长:梁尚义 教导员:杨彦军
迫害、抓捕、抄家单位:
金昌市公安分局龙首分局、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公诉人:赵凯(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
金区检刑诉字【2008】10号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和电话:
动力厂邪党书记: 包京跃 手机号:13830599658
动力厂主任:晏志文 0935-3990441
综治办: 孙新民 0935__8813058
车间主任: 陈泽
13884513808
车间邪党书记: 乔海伦 13993560978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
厂长:李正录 0935-8811127(办)
书记:张志东8812463(办)
动力厂原厂长:乔海伦,男,汉族,1961/12/10出生,手机:18909459555
动力厂原书记:陶维东,男,汉族,1970/3/1 出生,手机:13309455776
动力厂综合治理办公室:8813058(办)
综治办主任:
宋翔,男,汉族,1975/4/19出生,手机:18793628080
综治办干事:
徐存祥,男,汉族,1969/5/1出生,手机:15309452856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法轮功学员马咏雁在此车间工作)
主任:刘 磊,男,汉族,1973/10/6 出生,手机:18298930128
书记:尤安宁,男,汉族,1969/10/8 出生,手机:13830566809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昌市政法委
永昌县公安局
:
李国玉,
闫正武
金昌市看守所
:
邹斌
金川集团公司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
:
徐斌
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
:
张树伟,
邢富强
金昌市610
金川区公安分局
:
刘成业,
戴宝吉,
尚克武,
周俊国,
李新华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
:
乔海伦,
晏志文,
包京跃,
孙新民,
陈泽来,
李成林,
陶维东,
徐学,
尤安宁,
李永胜,
沈仲明
金川区检察院
:
赵凯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龙首分局)
:
杨增智,
甄作虎
滨河路派出所
金昌市公安局
广州路派出所
:
陈国民
甘肃省公安厅
新华路派出所
金川区桂林路派出所
幸福路派出所
:
杨彦军
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26日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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