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咏雁
简介:
马咏雁(Ma,Yongyan),
女 ,
五十多岁 ,
大学文化,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工程师。二零零一年,法轮功学员马咏雁被车间恶人沈仲明、李正录等举报。九月初的一天深夜十二点半左右,被金昌区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所长史某,恶警陈国民等骗到派出所,不修炼的丈夫也被一同带走,家中仅留下六岁多的孩子,凌晨三点左右被非法抄家。恶警史某、陈晓波在马咏雁家蹲坑、监听电话,企图用抄到的电话号码再非法抓捕其他法轮功学员,没有达到目地,就假装先放了马咏雁,继续对她进行跟踪、监听电话。几天后又将马咏雁非法绑架至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被管教邹斌、甘晓南(音)扇嘴巴,推倒在地,拳打脚踢,打的耳朵出血,脸肿,牙肿,强迫站在高墙根的水里。用劳教、工作、家庭高压胁迫马咏雁写不炼功保证,被拒绝后,他们破口大骂。她的家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压力,被勒索了五千元钱,又交了五千元保释金,一个多月后马咏雁才恢复自由。 动力厂为了强迫她写“不炼功保证”,二零零二年解聘了她的工程师,以后每次晋升职称,都以是否放弃修炼作为条件,她一直坚持信仰“真善忍”,就一直取消她的晋升资格。动力厂非法剥夺马咏雁的基本权利,不许马咏雁正常休年休假,不许离开金川,不许外出,不许和法轮功学员接触。他们说,对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上面都会支持,对她这样特殊的人,就要特殊对待。他们多次恶意对马咏雁进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 二零零二年被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评共产党》横空出世,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大潮风起云涌,金昌地区很多正义人士纷纷三退,自救保平安。中共一面严密封堵《九评共产党》,大搞保先闹剧,不敢承认三退大潮;一面秘密加剧迫害三退正义人士。动力厂也紧跟其后。二零零五年七月,他们强迫马咏雁到检修班组干活,扣罚工资两千多元。后来才知道,他们说马咏雁发表了“退团退队声明”,冲了他们的气管。但是他们在职工面上绝口不敢提“三退”之事。他们想通过艰苦、恶劣的工作环境摧毁马咏雁的意志,放弃修炼,逼她辞职。 二零零六年,供水车间找借口收了马咏雁的工具柜。七月十九日,供水车间“请”去了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的特务徐斌等人拿着相机,一起密谋迫害马咏雁。供水车间邪党书记乔海伦将检修职工全部召集到会议室,假装开会,拖延时间。供水车间配合国安特务秘密非法搜查马咏雁的东西,寻找迫害的所谓证据。供水车间又找借口扣罚马咏雁工资四百多元,强迫马咏雁当着众人在烈日下拔草,羞辱她。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当天,由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尚克武、李新华、周骏国、刘成业,龙首分局国保科张树伟、邢富强、代宝吉,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严正武、李某、桂林路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滨河路派出所民警,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国玉等二十多人组成专案组,分别绑架了马咏雁、蒋世香、蒋世翠、杨成梅等四位女法轮功学员。 专案组事先开好了传唤证、搜查证,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多对大法学员分头同时绑架。马咏雁、蒋世香是直接从工作地点绑架的。马咏雁被供水车间邪党人员乔海伦,陈泽来,李成林骗到李成林办公室,代保吉出示传唤证,搜查证,马咏雁欲抽身离去,代保吉强行将马咏雁双手反铐,由桂林路派出所的两名恶警强押看管。代保吉和另两名恶警(黑脸,矮个,态度邪恶)由供水车间邪党人员配合强行搜查马咏雁工具箱(工具箱钥匙早已被供水车间搜走)。约一个小时后,邪恶将马咏雁强押上车径直去马咏雁家搜查。马咏雁被双手反铐在车上,代保吉和两名恶警拿着工具箱中搜出的家门钥匙非法上楼搜查,翻床开柜,抄遍每个角落,抄走马咏雁的私人电脑,六本大法书籍和八张光盘,炼功垫子也被一同抄走。马咏雁年幼的儿子恰巧考完试提前回家,目睹发生的一切,受到惊吓,连续几天高烧不退。 四名大法学员先后被关押到金昌市戒毒所,被连续四十八小时讯问逼供,诱供。专案组分班轮流看管大法学员,剥夺睡眠,轮番诱供,马咏雁多次抗议后深夜三点多才让睡觉。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上午近十二点,李新华、代保吉等将马咏雁,蒋世香非法押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月十日,龙首分局法制科甄作虎,杨增智先后对蒋世香,马咏雁进行非法逮捕。 二零零八年二月非法开庭,二零零八年六月“取保候审”。回厂上班后,工厂让她干的都是男人干的重体力活,而且不让她在女休息室换衣服,歧视与侮辱她,让她在男休息室换工作服,还剥夺她的休息权,采取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甘肃金昌市发生了四起绑架迫害事件,此事件是由甘肃省公安厅组织参与,金昌市国安局,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金川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龙首分局国保科五个单位实施的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目前,已确认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马咏雁、蒋世香、黄欣兰、李玉瑞。 其中马咏雁、蒋世香、李玉瑞是在工作地点被绑架的,马咏雁已经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底,法轮功学员马咏雁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并收到最高检妥投回执。随后七月,马咏雁被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警察传唤二小时,并将起诉江泽民定为“治安案件”。同时动力厂对马咏雁进行施压、监控、歧视、孤立等迫害,扣罚绩效工资一千三百元。 二零一七年初动力厂迫于上级压力,根据金川集团公司[2015(17)号]文件对马咏雁做出警告处分决定(动力厂[2017(10)号]文件)。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动力厂中共党委书记陶维东、综合办公室干事徐学、供水车间支部书记尤安宁、支部干事李永胜四人在供水车间会议室对马咏雁进行施压谈话,宣读了警告处分,说马咏雁起诉江泽民是滥诉。处分决定和依据档条款不给马咏雁,说不公开,不入档,不扣罚工资,这是最轻的处分。 马咏雁刚要求看了一下处分档,徐学就威胁说:“不许告诉你们的人,再有人给我打电话,你试试!有四个人告诉我你一见面就跟人家讲法轮功。你刚一上线我就知道,你的一举一动公安都知道!”尤安宁诈骗说有人看见你发传单了。马咏雁对他们讲法轮大法是佛法,是教人修心向善的,天安门自焚是伪案。他们说对与错不争辩,以开除工作相威胁,胁迫马咏雁不上访,不以任何方式包括网络、手机、微信、信件、真相数据等形式传播法轮功真相,说这些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业管理制度。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下午,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三名警察对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马咏雁传唤讯问1个半小时。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下午约4点,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三个警察将马咏雁从班上用警车带到龙首分局刑讯室,杨彦军让马咏雁坐刑讯椅,马咏雁不坐。杨彦军等讯问马咏雁,三月十一日明慧网发表的“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对马咏雁施压迫害”的文章(以下简称迫害文章)是不是马咏雁书写上传的,和其它法轮功学员是怎样联系的,马咏雁拒绝回答。 杨彦军还讯问马咏雁家中是否有网线及孩子的详细情况。中途,马咏雁要上卫生间,杨彦军请来两名女警监视、陪同,搜身。 杨彦军说让马咏雁记住他,他要到马咏雁家里去。过后又给家人打电话逼问迫害文章之事,说要到家里去,家人感到恐怖,压力很大。 马咏雁回到班上后,单位领导尤安宁又用两级机关要裁员对马咏雁施压。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因为马咏雁被施压迫害的文章在明慧网曝光,对马咏雁进行报复迫害,扣发工资2000元。 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紧跟“610”迫害政策,自二零一八年十月至截稿之日,利用辖属金川分局、龙首分局策划被谎骗的年轻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屡次进行骚扰恐吓。马咏雁、符文玲、刘若兰、郭群英、陈桂芳、王淑坤、汪玉康、韦凤玲夫妇、张姓老太、曲姓老太、李姓老太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恐吓。郭群英、张姓老太、曲姓老太被非法抄家抢劫。 二零二零年七月,金昌市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动力厂综治办宋翔、徐存祥及供水车间邪党人员,多次用开除工作相威胁,逼迫马咏雁签「三书」,即放弃信仰。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号马咏雁被绑架,被拘留15天。警察给他们秘密用摄像头偷拍了照片,跟踪了他们一段时间。现在金昌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何天勤、曹芳、何世昌、何家慧,王树申,王树坤,魏安月、马咏雁、陈桂芳已全部回到家里。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号下午四点左右,金昌市金川分局桂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智、警察张博强、张微文等强行闯入马咏雁家中,非法抄家近两个小时,马咏雁又被绑架到桂林路派出所,询问五十多个小时,最后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间,桂林路派出所所长陈国民还逼供。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号,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彦军与徐存祥,逼迫马咏雁签「三书」,杨彦军还威胁她不许曝光。动力厂人员不让马咏雁正常工作,逼迫她打扫卫生,不让休息,对她高压监控。 二零二五年八月底至九月初,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公安分局、永昌县公安分局指挥各辖区派出所所长带领警察或电话骚扰,或上门骚扰、恐吓法轮功学员采血、滚手印。 八月二十四日晚上九点钟,法轮功学员刘志萍从外面走路回家,进入楼梯口,有两个便衣警察,走在她一前一后。刘志萍叫丈夫开门时,一个警察到门口说是公安局的,拉门就进,紧接着又有两个警察冲进家,他们说来是让刘志萍去派出所采指纹与做DNA。 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点多,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桂芳的店里来了四个男人,其中一个问陈桂芳说:你认识我吗?陈桂芳说:不认识,你们是干什么的?他说他四月份来过店里,还拿出手机让陈桂芳看。陈桂芳一看是他们偷着给她拍了照。陈桂芳问:你们要干啥?他说他们是北京路派出所的。陈桂芳问他叫什么名?他就亮了一下证件。他们让陈桂芳去滚个手印,还声称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陈桂芳拒绝,他们就拿陈桂芳孙子来威胁她,说:你孙子还上学呢!陈桂芳说:你别拿我孙子说事,你们一次又一次迫害我,那信息多的是还采啥?陈桂芳说: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是叫人做好人的。你们要干啥?!他们一个摄像,一个锁门,还有两个把陈桂芳往车上架,陈桂芳就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们把陈桂芳架到所里,按了手印、采了血。那个人问陈桂芳:你认识我不?陈桂芳说:不认识,你是谁?他说他就是你们网上指(曝光)的那个。陈桂芳一下认出来了,说:你是齐世成!那人说:我就是。 八月二十五日中午十二点左右,新华路派出所所长带领四名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王月英(七十多岁)到派出所,讯问李洪志师父经文《为什么会有人类》是谁给的,诱骗说是不是某法轮功学员给的,王月英没有配合。警察强制对王月英采血,滚手印后,王月英回家。 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左右,桂林路派出所两名男女警察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孔桂英(八十多岁)、马咏雁(五十多岁)电话恐吓骚扰,要求到派出所采血、滚手印,被拒绝。邻居告知九月六日下午三点多、晚上七点多,桂林路派出所所长带领四名警察敲门恐吓骚扰孔桂英。 九月一日,滨河路派出所所长带领四名警察胁迫法轮功学员李德香(六十多岁)到派出所采血,滚手印,从喉咙里采唾液。 九月六日,广州路派出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韦凤玲(八十多岁)电话恐吓骚扰,让到派出所采血,滚手印,被拒绝后又对韦凤玲外地的儿子电话恐吓骚扰。 九月六日下午,新华路派出所所长带领四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李玉珍(八十多岁)家强制采血,滚手印。 九月六日,金川路派出所警察多次对法轮功学员王玉红(五十多岁)电话恐吓骚扰,被拒绝。邻居告知九月八日晚上八点左右,金川路派出所所长带领四名警察敲门恐吓骚扰王玉红。 九月六日永昌县焦家庄派出所所长(姓肖)带领多名警察分别到法轮功学员王万芳(八十多岁)、王永芳(五十多岁)、秦德新(五十多岁)家中恐吓骚扰,强制采血,滚手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监视/跟踪;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逼迫放弃信仰;
威胁/恐吓;
勒索钱财;
人身侮辱 ;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剥夺睡眠 ;
诱骗/利诱;
非法拘留;
骚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金昌各派出所骚扰、恐吓法轮功学员采血滚手印
甘肃金昌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迫害
甘肃省金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马咏雁的人员信息
屡遭中共迫害-甘肃金昌工程师马咏雁被绑架、骚扰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10782.html#20820232242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0505.html#208142370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10366.html#2081123919
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骚扰恐吓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甘肃省金昌市龙首分局对法轮功学员敲门骚扰
甘肃金昌国保近期骚扰法轮功学员
甘肃金昌龙首分局对马咏雁非法传唤讯问
甘肃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对马咏雁施压迫害
甘肃金昌市恶警代宝吉、李叙和、李新华恶行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综述
甘肃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法院人员
曝光甘肃省金昌市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警
甘肃金昌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甘肃金昌市看守所凌虐、毒打法轮功学员
甘肃金川集团动力厂歧视迫害大法弟子
甘肃金昌市恶党公安绑架四名法轮功学员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部份迫害责任人
(区号0935)
王晓刚,国保大队大队长13993562398
祁世军,副局长5835189,13884518999
金昌市政法委(区号0935)
王军,常务副书记8212150,13909455506
陈永峰,副书记8221309,13830588137
赵守德,副书记8221662,13993598815
孙喜中,副书记8313005,13993599226
王振国,副调演员,办公室主任8212189,13993586342
石红,办公室主任,8232082
金昌市公安局
局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5835001,
常务副局长 5835002,198094556789
王高年,副局长13909456818
张永生,党委委员5835004,13993569598
朱生年,副局长5835005,1393565688
王军,党委委员5835003,13884505566
李毅,副局长8811101,13993580750
王真,政治部主任5835006,13993588879
冯海,副局长兼金川分局局长13993560268
王日新,指挥中心主任5835018,13993560592
赵强,指挥中心副主任13830591788
胡忠山13993565707
国保支队
支队长:王永东5835069,13993580580
副支队长:许洁5835145
政委:杜国栋5835119,13519451299
一级警长:李廷琴5835145
四级警长:李鑫5835146,徐中年5835143
金川分局
冯海,副区长,局长13993560268
赵文堂,政委13993590128
高俊宇,副局长13830565980
李明光,副局长19809456888
薛占川,科长19809458868
李玉俊,副局长19809456999
祁世军,副局长5835189,13884518999
贾德兰,纪委书记19809458699
杨大勇,指挥中心主任19809451999
金昌市金川区政法委 (综治办)8329258区号0935
王世江(主导迫害):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座机 8212968 手机13993566016
樊崇高:副书记 座机 8213192 手机18909451699
范春德:610主任,副书记 座机8236970 手机13993560982
永昌县分局
雷小宁:副县长,局长党委书记, 5836000,13993580235
王胜天:副局长5836003,13830590006
段福祥:纪委书记5836005,13993585964
陆万忠:副局长5836006,19809455502
肖朝天:副局长,交警大队长5836439,13993565982
何永福:指挥中心主任5836018,13519463026
高骏远,纪检组组长,座机8213965手机18993503852
赵权德,政治处主任,座机8337717手机18993505282
廉应全,办公室主任,座机8227395手机13830565383
王轩尧,办公室文书,手机18189415690
梁珊珊,办公室文书,手机13968877036
金川路派出所 199 0945 6661
桂林路派出所 0935 583 5428 0935 583 8428 133 2125 8599 198 0945 8852 189 9352 5659 朱警138 8450 2000
社区139 9359 6335 130 7939 7220 183 9408 9825 0935 821 8022 0935 822 5670
滨河路派出所 赵警139 0945 2653 180 9352 2126(司法所 女 姓李 ) 社区138 8451 3477 150 2599 9531
焦家庄派出所 152 1417 1007
迫害责任人
杨彦军(Yang Yanjun),男,汉族,1966/8/28出生,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导员。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97723 手机:13830587081
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
祁世成 男 1980/11/2 13830581555(国保副队长)
梁尚义 男 1964/9/22 13993567358所 长
米宝明 男 1961/8/24 13830566000(前国安科长2002年任职)
翟长虎 男 1962/9/1 13993577886
郭万兵 男 1969/6/19 13830588388
李 婧 女 1991/9/2 13619358408
王嘉炜 男 1992/2/13 18793603368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桂林路派出所:0935-8396423
陈国民,男,1972/10/2 13993578716 所长
杨 智 男 1977/11/28 13619358798副所长
刘兴国 男 1962/11/4 13689454999
李玉忠 男 1966/7/18 13519463886
杨正刚 男 1966/9/13 13519466066
李春强 男 1969/1/8 13993578992
杜国栋 男 1971/5/1 13519451234
李晓波 男 1971/10/10 13993589707
马兴平 男 1973/6/5 13909452283
陈 虎 男 1975/11/18 13830556135
姚先文 男 1977/8/1 13909456010
于 巅 女 1978/1/10 13909457335
马中芬 女 1978/2/11 13884506587
李庆财 男 1984/4/30 15809358535
刘国龙 男 1985/4/5 15009453077
李 磊 男 1985/4/12 18809450909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
冯 海,副区长,局长13993560268
赵文堂,政委13993590128
高俊宇,副局长13830565980
李明光,副局长19809456888
薛占川,科长19809458868
李玉俊,副局长19809456999
祁世军,副局长13884518999
贾德兰,纪委书记19809458699
杨大勇,指挥中心主任19809451999
金昌市金川区政法委 (综治办)8329258区号0935
王世江(主导迫害):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座机 8212968 手机13993566016范春德:「610」主任,区政法委副书记 座机8236970 手机13993560982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
厂长:李正录8811127(办)
书记:张志东8812463(办)
动力厂综合治理办公室:8813058(办)
综治办主任:宋翔
综治办干事:徐存祥
供水车间主任:刘磊
迫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龙首公安分局局长:李毅 田昆山
龙首分局国保大队:燕荣玺 代宝吉 安来寅
龙首分局矿山路派出所:王勇夫 赵得宝
龙首分局武威路派出所:张晓峰 董慧婷 邢富强
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梁尚义 杨彦军 胡少江
迫害责任人:龙首分局局长:李毅
龙首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燕荣玺 科员:安来寅
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所长:梁尚义 教导员:杨彦军
迫害、抓捕、抄家单位:
金昌市公安分局龙首分局、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公诉人:赵凯(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
金区检刑诉字【2008】10号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和电话:
动力厂邪党书记: 包京跃 手机号:13830599658
动力厂主任:晏志文 0935-3990441
综治办: 孙新民 0935__8813058
车间主任: 陈泽
13884513808
车间邪党书记: 乔海伦 13993560978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
厂长:李正录 0935-8811127(办)
书记:张志东8812463(办)
动力厂原厂长:乔海伦,男,汉族,1961/12/10出生,手机:18909459555
动力厂原书记:陶维东,男,汉族,1970/3/1 出生,手机:13309455776
动力厂综合治理办公室:8813058(办)
综治办主任:
宋翔,男,汉族,1975/4/19出生,手机:18793628080
综治办干事:
徐存祥,男,汉族,1969/5/1出生,手机:15309452856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法轮功学员马咏雁在此车间工作)
主任:刘 磊,男,汉族,1973/10/6 出生,手机:18298930128
书记:尤安宁,男,汉族,1969/10/8 出生,手机:13830566809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昌市政法委
永昌县公安局
:
李国玉,
闫正武
金昌市看守所
:
邹斌
金川集团公司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
:
徐斌
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
:
张树伟,
邢富强
金昌市610
金川区公安分局
:
刘成业 ,
戴宝吉,
尚克武 ,
周俊国,
李新华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
:
乔海伦,
晏志文,
包京跃,
孙新民,
陈泽来,
李成林,
陶维东,
徐学,
尤安宁,
李永胜,
沈仲明
金川区检察院
:
赵凯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龙首分局)
:
杨增智,
甄作虎
滨河路派出所
金昌市公安局
广州路派出所
:
陈国民
甘肃省公安厅
新华路派出所
金川区桂林路派出所
幸福路派出所
:
杨彦军
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更新日期: 2025年9月14日 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