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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海岚

简介:
姜海岚
(Jiang,Hailan), 女 , 五十多岁 , 辽宁省黑山县大法弟子。

姜海岚修炼法轮功后,多种疾病全部消失,思想道德得到了升华。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操纵国家机器开始对法轮功镇压后,姜海岚多次被非法抓捕和关押,被迫离家出走。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晚九点钟左右,黑山公安局副局长马玉德,带领手下一行四人,非法闯入她家(没出示任何证件),问她是否有什么资料?她感到莫名其妙,不知所指,于是他们(没出示任何证件)把她带到公安局国保大队。那天晚上黑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卢兴州(第一任负责迫害法轮功者,二零零一年遭恶报暴病而亡)又带人抄了她的家,将她的电脑、打印机,还有一些手抄文本等抢走。十九日上午他们将她送到黑山看守所,以“非法聚集”的罪名非法关押了十八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前后,先是黑山镇南湖居委会的两名干部到她家,告诉她不许去北京上访。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日,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毕诗君,在姜海岚租用的住房处以查电表为名骗开了大门,他们再一次非法抓到了她。那天他们动用了许多警力,来了几辆警车,还有电视台的扛着摄像机来了。他们再次抄了家,在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抢走了她用二十年的积蓄买的电脑、打印机、电脑桌、皮箱和所有的大法书籍、录音带、录像带、手机、呼机、电话机、200电话卡、户口簿、眼镜以及现金(三千元左右)等私人财物。

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许贵州当着十几名干警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殴打姜海岚,把她的眼眶打青,脸打肿,牙打出血。回想许贵州的大吼,姜海岚非常恐惧,为了逃避残酷的折磨,乘他们不注意,戴着手铐的她从国保大队的三楼北窗户逃了出去,在恐慌中未想到还有约十余米高的落差,着地后造成严重的骨折(骨盆挫裂骨折、股骨头骨折、双脚跟骨骨折、双脚掌骨折、双大脚趾骨折)和腹腔充血。

在黑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脱离危险后,姜海岚的家人觉得黑山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医生李冠臣的临床经验不多及医疗设备不完善,为了避免姜海岚落下残疾,到公安局请求尽快转院,到省级医院治疗,但公安局长高海从中百般刁难,不许转院,时间一拖再拖,该院外科主任李贵臣为姜海岚主刀,做了股骨颈手术,连续做了两次都失败了,到三十天的时候,骨盆手术再也不敢试了,不得不主动开了转院单让姜海岚转院。

转院那天(十二月十二日),国保大队毕诗君让姜海岚在取保单上签字。因取保单上有“因病”取保候审字样,姜海岚认为公安局在有意回避因干警违法造成她伤残这一事实,因此拒绝签字。当时转院而雇的救护车早已等候在楼下,他们就以不签字就不准转院相要挟。为避免经济损失,为家人减轻精神压力,姜海岚不得已妥协在扭曲事实的取保单上签字。来到辽宁省正骨医院(即原海城正骨医院),经专家会诊,院方表示因已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无法保证治疗效果。鉴于这种情况面对昂贵的医疗费,不得不暂时放弃治疗。

姜海岚曾三次被非法抓捕和关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日姜海岚第三次被非法抓捕后,被黑山公安局迫害致残。当时的公安局局长高海威逼姜海岚的丈夫与她离婚。(高海因迫害法轮功恶报其身,于二零零五年年底突发脑出血死亡。)姜海岚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没有来源,只好靠亲戚朋友的接济来维持生命。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至九月二十七日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娓静、肖忠影等人及黑山分局、半拉门镇派出所腾飞等部份不法警察以“国庆安保”为名,多次到多名大法弟子家骚扰,先后绑架了姜海岚、高素华、何燕、张金荣、谭玲五名法轮功学员,尤其是半夜了还敲法轮功学员家的门,有的象土匪一样抢劫。搅得家人及邻里都不得安宁。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左右,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带领手下七、八个人,还有黑山镇公安分局四、五个人和小区勾结,事先切断照明电源,然后在天黑时以检修线路为由将家门骗开,再次绑架了姜海岚,并图谋判刑迫害她。

当日他们冒充电业局维修人员,先断掉楼内电源。然后上楼以检查电路为名骗开姜海岚家门,蜂拥而入,王娓静抓住姜海岚的手,立即用手铐将她的双手铐在背后,未说明任何理由,就把姜海岚按到家里的钢琴凳上,两个人夹着她死死的压住手铐,使姜海岚动弹不得,当把电源接通后,便开始非法抄家,抢劫。现已知有一笔记本电脑,一台式电脑、现金四千元、存摺一万元、其楼下仓房内存放的物品等全部被抢。被非法抄走的有光盘,卫星接收器,电脑、打印机等。

之后姜海岚被绑架到黑山公安局(五楼)在国保大队办公室非法关押了三天。王娓静对她软硬兼施,企图在经济上敲诈。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押到锦州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

当来到锦州第一看守所收发室约中午十二点。值班管教所长看到姜海岚的身体状况,当即拒收。王娓静不甘心,让其下属带她去公安医院检查身体。在医院拍了两张X光片子。她们又借机从临行时家人给带的一千元生活费中偷偷扣下二百元。

医生鉴定结论,身体严重残疾。但王娓静仍不甘心,跟医生嘀咕了半天,看医生很为难的样子,王娓静又指使其下属给黑山公安局副局长娄大力打电话请示汇报。在医院折腾了大半天。医生很不情愿的在鉴定后面又加上了几个字:“但生活能自理”。

第二次进入锦州第一看守所大门,当再次被拒收时,王娓静坐立不安。不停的给副局长娄大力打电话。娄大力又与锦州“610”头目串通。又折腾了两个多小时,还是强行将姜海岚塞入锦州第一看守所。当姜海岚被两名犯人架入监室时,已是当晚七点多钟。

为抗议非法迫害,姜海岚拒绝进食。要求无条件释放,锦州第一看守所女所长崔某笑里藏刀,非但不向办案单位正面反映姜海岚的实际情况及合法要求,反而在姜海岚身体和精神遭受严重迫害的情况下,下令对她野蛮灌食。而每灌食一次,从姜海岚的生活费中扣五十元。
在锦州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五个月期间,姜海岚曾多次要求用纸笔写申诉材料均被他(她)们以各种方式拒绝,一次崔所长这样说,“你如果是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可以,其它的不行”。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八点多钟,因被关押在隔壁702室的大法弟子刘丽娟、董英不堪忍受非法迫害而强烈抗议,遭到不法干警崔清平、吴艳谩骂殴打,野蛮灌食、被加戴戒具、关禁闭、挂在门上。还在董英的流食中(崔清平授意)加入大量食盐。

姜海岚为声援两位功友反迫害,姜海岚要求见所长,被吴艳无理拒绝。姜海岚再次要求要纸笔,要揭发她们的执法犯法行为时。结果吴艳便以姜海岚两天没吃饭为由,找来住所的王大夫和护士还有当天值班的金波管教要给她强行灌食,吴艳向她吼:“我就是问你是吃饭还是不吃饭?” 姜海岚说不是不想吃,而是吃不下,只是想见一下所长,用一下纸和笔而已。吴艳恶狠狠地说:“你别跟我讲条件。”又向其它人吼:“把她拽过来!”同监室的人不忍心拽姜海岚,吴艳便跳上铺板动手抓住姜海岚的头发,把姜海岚从屋角拽到铺板中心。就是这样姜海岚的申诉权、揭发权、说话权,所有的权利都被他们非法剥夺了。

黑山县法院秘密的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在锦州对姜海岚进行了一审,亲属都没得到法院的通知,请的辩护律师也没来得及介入。据称,姜海岚在法庭上为自己做了辩护。黑山县法院不听姜海岚为自己作的任何辩护,只是一味听从黑山县公安局隋时、李树华、检察院唐守达、孟庆月他们胡编的伪证。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黑山县法院向姜海岚送达了一审判决书,非法判她八年刑。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她的家人委托律师到黑山县法院去看姜海岚的卷宗,希望能促成二审。但黑山县法院的司法人员百般阻挠,不让看卷宗。当四月二十八日律师再次来到黑山县法院提出复印姜海岚的卷宗时,法院审判庭刘力,常万生编造理由说上午刚开完会卷宗已封上了,你去锦州中法等着吧。

黑山法院非法判姜海岚八年,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把姜海岚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

辽宁省黑山县姜海岚结束八年冤狱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六日出黑窝回家。

辽宁女子监狱狱警吴妍,曾任十一监区副监区长,期间积极主持迫害大法弟子。锦州法轮功学员姜海岚因为抄写经文被吴妍投入小号一个月,当时正值严冬,去所谓“陪护”的犯人穿三套棉袄棉裤在那里过夜,还会冻透。(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

迫害类型:
抄家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毒打/殴打非法强制离婚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判刑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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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山法院的院长电话(黑山县电话区号:0416): 院长 : 刘国安  办公电话5593001 住宅电话6638818  手机13898351999 副院长 : 吕德民 办公电话5593002 住宅电话5525686   手机13104062688 副院长 :办公电话 李本光5593003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第一看守所电话:0416-4588931<br>锦州市第一看守所长:梁怀福 办4588717,手机:13081273333 : 崔清平吴艳
辽宁女子监狱【辽宁女子监狱】<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br>电话:(区号:024)85906000<p>收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子村辽宁女子监狱X监区×××(收),邮编:110145(给警察写信,写明几监区即可;给被关押者寄信需同时写明几小队。)<p>监狱长:贾福军(原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办电:024-89296666<br>副监狱长:徐敏(女,五十左右,未婚,是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办电:024-89296633、手机:15698806633<br>监狱总值班室:89296733,总机室:89296600 <br>狱长李森办公室:89296666<br>政委办公室:89296677 办公室主任:89296868  政治处主任:89296767   纪委书记:89296818  工会主席:89296699   传真室:89296711<p>电话(以下前四位号码均为:8929)<br>监狱领导及电话:杨莉89296666;房淑霞89296677;王铁89296655;郑恩富89296767;徐敏89296633;于怡89296667;李红卫89296768;徐健美89296688;张晶89296628;孙桂娟89296618;王尉89296668;王丽艳89296699;艾辉89296868;马玉琴89296877;调研员89296617、89296818<p>第三监区监区长:夏茹<br>副监区长:李影<br>科长:张言<br>队长:赵姝、董路<p>八监区五小队队长:习雨桐(音) : 吴艳
黑山公安局 : 高海马玉德
黑山县公安分局黑山县公安分局:<br>副局长刘艳东<br>国保大队长王震<br>地址:黑山县公安分局<br>黑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娄大力<br>办公电话 0416-5523622 住宅电话 5529858,手机 13904062688。<br>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 (女)办公电话: 5512076 宅电: 5538118<br>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肖忠影<br>办公电话: 5522800 宅电: 5565833 <br> : 娄大力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冯文方:办公电话: 0416 5512076;<br>住宅电话: 0416 5565833;<br>手机号码: 139 04062579<br>大队长:王娓静 (女)<br>办公电话: 5512076 宅电: 5538118,<br>副大队长:肖忠影<br>办公电话: 5522800 宅电: 5565833,<br>工作人员:张世春<br>办公电话: 5562002 宅电: 5566586,<p> : 许贵州肖中影毕诗君
黑山县看守所
黑山县公安局电话区号0416、邮编121400<br>局长:王俊仁 办公电话 5592333 住宅电话 5590888 手机 13941601333<br>副局长:娄大力 办公电话 5523622 住宅电话 5529858 手机 13904062688<br>副局长:齐向前<br>国保副大队长:隋时 : 王娓静隋时李树华
黑山半拉门镇派出所 : 腾飞
黑山县法院院长:康赢建0416-5593001办电<br>副院长:张春风13841642171手机、0416-2776900<br>副院长:吕德民13104062688、0416-5593002办、0416-5525686宅<br>副院长:董志伟<br>法官(审判庭庭长):刘力 13940620519<br>法官(审判庭庭长):常万生 18941601267<br>法官(审判庭庭长):李伟 18941601219、5593033办电<br>法官:张秋菊5593035办电 : 刘力常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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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年3月26日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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