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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英

简介:
张秀英
(Zhang,Xiuying), 女 , 50岁左右 , 辽宁省葫芦岛市钢屯镇大法弟子。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开始后,在当地恶警的百般骚扰与迫害的情况下,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家庭破散。

二零零零年二月,大法弟子联名给中国人大写信,反映被迫害的情况,结果派出所将签名的学员一个个的都送进了拘留所,拘留十五至三十天不等。邢加秋与家人都同时被拘留五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钢屯镇政府恶人将大法弟子(七十多人)绑架到镇政府。第二天送至和尚沟(离钢屯镇八华里,原锦州第二医院所在地)强制洗脑。由当地十几名保安和一个最邪恶的保安队长赵久才看管。

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保安队又换了一批更为凶狠邪恶份子。整日整夜地残酷折磨大法学员。跑步、走步、一步一停、在阳光最强时曝晒,看谁不顺眼就用警棍打等多种方式。

有一天晚上,暴徒赵久财逼迫曹艳卓趴在潮湿的地上作俯卧撑,“僵尸跳”长达一小时。而他却在一旁狂笑。在气温最高的那天,赵久财逼学员们在烈日下举着胳膊跑步。由于连累带晒,又饥又渴,学员们一个接一个摔倒在地上,当时受折磨的学员有:陈立光、张恩兴、曹丽卓、曹亚卓、曹艳卓、张青春、田华、刑加秋、张秀 英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张秀英和父、母(李香兰,53岁)三人进京护法,讲真相。在半路上被抓回,将他们强行拘留五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当地派出所翻墙闯入张秀英家,欲抓捕邢加秋未果。

二零零二年五月,丈夫邢加秋到虹螺山庙会讲真相,被钢屯镇派出所抓住,严刑拷打,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最后它们把邢加秋强行押往葫芦岛市看守所,没有正式手续,没有通知家属,就将邢加秋判刑六年。现在张秀英带着一个四岁的孩子,居无定所,流落他乡。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早上六点多,钢屯法轮功学员谷凤丽、高作奎、张秀英、邢家秋被连山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

连山区国保大队陈玉龙等人把六名法轮功学员故意拼凑成一个案子,以“犯罪同伙”和莫须有的罪名构陷他们,非法关押一年多。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朱云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四名律师为朱云、王英姿、谷凤丽、邢家秋、张秀英(夫妻)五人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非法庭审大约在午后四点结束。

非法庭审中,所谓的“公诉人”连山区检察院李清艳。(曾经多次诬陷法轮功学员)机械的念着邪党安排好的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以非法搜查得来的大法书籍、资料等作为“证据”构陷六名法轮功修炼者。

四位正义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依据《宪法》和法律,逐条驳斥了公诉人的所有指控。

律师欲在当庭递交当事人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并且开始宣读起诉书内容。被李福山(审判长、法院副厅长)无理拒绝。律师据理力争,反复强调“诉江书”与本案有着重大关系,坚决要求当庭宣读,律师认为:我的当事人控告江泽民,只能证明他(她)们是受害人,而江泽民才是被告。李福山几次打断律师的发言,致使律师没能宣读完诉江书,最后“诉江书”由法警送给了李福山。

整个庭审中,李福山除了拒绝接受律师的刑事控告书之外,也没有使用太激烈的语言。最后李福山只是一敲法槌宣布庭审结束,没有说明何时宣判。

邢家秋、张秀英夫妇双双被绑架一年多,家里两位老人年近古稀,孩子正在读中学,没人劳动,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今年又遇大旱年,庄稼几乎绝收,今后祖、孙两代人的生活面临艰难的困境。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造成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非法开庭、二十五日下达了判决书,对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绑架的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朱云非法判六年,王英姿四年半,邢家秋三年半,张秀英(与邢家秋是夫妻)三年,谷凤丽一年半,高作奎一年零三个月。连山区法院在非法开庭后四天就宣判,这在本地区是前所未有的。

年前,十月十六日,张秀英的家属到辽宁女子监狱看望张秀英。狱方多次阻止,理由是正在“学习”不准会见,强制洗脑转化。经法轮功学员善意交涉,同意会见。

张秀英脸色苍白,身体很虚弱,会见只有十分钟左右,有俩个警察看着。其中一个警察厉声说:张秀英,这是给你开绿灯了。离开时,张秀英咬着牙,皱着眉头,手拄着会见的窗台,艰难的站起来。看的出,张秀英身体遭受过严重迫害。

二零二五年五月在连山大街巴塞罗那小区张贴污蔑法轮功的宣传文字和图片。但是没过多长时间,那些完全与事实不符的东西就被人涂抹得一干二净。据悉,连山区政法委书记张建党闻之大怒,认为失了脸面,指使连山派出所警察排查辖区内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很快,他们盯上了邢家秋、张秀英夫妇。

那段时间,邢家秋、张秀英夫妇为了生活四处打工,正租住在连山大街。在连山区政法委书记张建党指使下,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邢家秋、张秀英夫妻在连山大街住宅被绑架、非法抄家,而当时钢屯镇法轮功学员刘岩到他们家中送菜,正碰上了去绑架张秀英、邢家秋的警察。警察问刘岩:“大法好不好?”刘岩说:“好!”问他炼不炼,回答说炼!刘岩也被绑架。

邢家秋、张秀英及刘岩三人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他们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行政拘留所。三位法轮功学员现被以“寻衅滋事罪”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办案单位人员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也就是解除行政拘留的当天上午九点,邢家秋、张秀英二人及刘岩被警察从拘留所劫持到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非法讯问,之后被告以《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和《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关入葫芦岛市看守所。办案单位人员还阻挡律师会见邢家秋。在经律师和家属控告前提下,连山区检察院仍维护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有连山区检察院对律师举报公安机关不让会见当事人的答复的复印件)。后刘岩的儿子实名控告连山街派出所所长毕波、副所长吴秉达等人,刘岩被非法关押三十八天时“取保候审”释放。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是邢家秋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第三十七天,也是对他们实施刑事拘留的最后期限。连山区检察院一直拖到这天才对邢家秋夫妇非法批捕。对此只有一个解释——既邢家秋夫妇实在不符合批捕条件,但检察院扛不住政法委的压力,不得不非法批捕。送菜的刘岩,在第三十八天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连山区公安局办案警察把构陷邢家秋夫妇的 “案件”送到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叫龙胆,开始了以刑事诉讼进行迫害的第二个环节——审查起诉阶段。

然而,连山区检察院发现案子证据不足,确切的说,根本没有合法证据,于是把这个案子退回到连山区公安局办案单位,名曰第一次补充侦查。

连山区公安局进行所谓第一次补充侦查后,再次送案。检察院认为,证据还是严重不足,起诉不了,遂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二次退回办案单位补充侦查。

连山区公安局办案单位警察迫于政法委的压力,只好又一次所谓补充侦查,警察在没有联系家属的情况下,撬门压锁、破门而入,第二次非法抄了邢家秋夫妇的家,过程中抄家警察公开表示:“我们也不愿意来。”警察走时还顺走了一件衣服,没留下任何字据。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连山区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结束,案件返回到连山区检察院,而所谓补充的证据,只是多了一件顺手拿来的上衣。

连山区检察院拖到了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最后期限,才在明知非法、也得办的状况下,向连山区法院非法起诉邢家秋、张秀英夫妇,承办法官为王连廷。

法院定于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五日下午2点在连山区法院开庭。

迫害类型:
骚扰毒打/殴打私闯民宅迫害亲属非法关押体罚高强度超负荷劳动逼迫放弃信仰非法拘留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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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 1、葫芦岛市连山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21号;邮编:125001 院长杨书泽;电话18009899720、18009899720、0429-2164111 副院长康立勇0429-2164116 政治部主任:王景伍2164119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赫牛2164115 院部:魏爱君2164001 季爱华2164002 马文胜 2164117 高经纬 2164118 魏艳妮 2164000 李孝刚 2164112 刑事审判庭法官: 庭长:王连廷0429-2165605;13895946621(承办人) 张关中:2164501;(承办高作奎案)王月秋;2164502;白青青:2164500;祝佳:2164502。 2、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3号 ; 邮政编码:125000 孙玲,女,检察长:电话0429-2659001 13998980543 赵大维,男,副检察长 周会生,男,副检察长 13942991967 毕珊珊,女,副检察长 王囡,女,副检察长 13224296189 崔海慧,男, 办公室主任15134296696 下面几人多次承办法轮功案件: 龙胆;电话:0429-2659789 13942924343(承办人) 张孝金;电话:0429-2659020 13050971625 杜扬:0429-2659020;15124267788 刘中新;电话:0429-2659808 13904298088 刘晓涵0429-2659789;18624291110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李清艳 15141968822 此次参与迫害的单位信息: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街派出所 办0429-3173402 所长:毕波 13470647029 教导员 赵峰 15898230555 副所长 吴秉达 18741918188(案件承办人) 徐绍波 13898799335 冯国旗 13500452612 辽宁女子监狱电话024--85906000 參與迫害人員: 连山区检察院:李清艳(女),(还有一人) 连山区法院: 李福山:审判长(副厅长)办电:2164525 手机:15642963172 康翠平:审判员(女),办电:2164505,2164517手机:15642963175 18504291776(新) 孟凡星:审判员(男) 办公室: 2164505 2164517 荀巍巍:13700197799 办公室: 2164505 一、连山区法院院长: 郭 彪 院 长 2164111 朱永存 副院长 13998980003 2164112 刘恩栋 副院长 13052668777 2164115 陈天文 副院长 13904298878 2164116 康广欣 副院长 13704291357 2164117 刘汉国 副院长 13309895595 13019991688 2164118 常 海 副院长 13130979900 2164398 杜伟平 纪检组组长 13942941269 15642963119 2164119 魏爱君 政治处主任 2164155 魏艳妮 办公室主任 13804290000 1864295000 2164000 季爱华 执行局局长 13842950000 15642963170 2164012 二、刑事庭 王 丹 厅 长 13898788828 2164500 李福山 副厅长 15642963172 2164525 刘立春 副厅长 15642963223 2164503 高经纬 副厅长 2164502 刘晓棠 副厅长 2164502 沈旭 副厅长 15642963268 2164501

责任单位及恶人:
葫芦岛市钢屯镇镇政府和派出所地址:葫芦岛市钢屯镇镇政府和派出所<br>钢屯镇镇长电话:0429-4131467,钢屯镇派出所电话:0429-4131376
<br>
葫芦岛市看守所申政委:13904290354<br>所长:梁科成:13898798686、郑绪平 13998963869<br>副所长;牟宗芳 13704298155<br>教导员:刘长彪13898940991、冯冰 13898984800<br>队长:郝万里:13998928999<br>王科利 13904298536、王敬婷 13898787997<br>刘国利 13898283499、朱燕燕 13842981433<br>李密密 15942991177、李景泉 13898295119<br>黄继刚 13464388000、孙士颖 13704296929<br>张芳 13942993983、张崇利 13604298555<br>费腾 15566720321、韩丽 15942962099<br>赵力 13842988778、赵士光 13898281177<br>赵丽 15942962099、赵凯 13898999963<br>佟晓杰 13898799337
连山区法院 : 李福山
辽宁女子监狱【辽宁女子监狱】<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br>电话:(区号:024)85906000<p>收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子村辽宁女子监狱X监区×××(收),邮编:110145(给警察写信,写明几监区即可;给被关押者寄信需同时写明几小队。)<p>监狱长:贾福军(原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办电:024-89296666<br>副监狱长:徐敏(女,五十左右,未婚,是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办电:024-89296633、手机:15698806633<br>监狱总值班室:89296733,总机室:89296600 <br>狱长李森办公室:89296666<br>政委办公室:89296677 办公室主任:89296868  政治处主任:89296767   纪委书记:89296818  工会主席:89296699   传真室:89296711<p>电话(以下前四位号码均为:8929)<br>监狱领导及电话:杨莉89296666;房淑霞89296677;王铁89296655;郑恩富89296767;徐敏89296633;于怡89296667;李红卫89296768;徐健美89296688;张晶89296628;孙桂娟89296618;王尉89296668;王丽艳89296699;艾辉89296868;马玉琴89296877;调研员89296617、89296818<p>第三监区监区长:夏茹<br>副监区长:李影<br>科长:张言<br>队长:赵姝、董路<p>八监区五小队队长:习雨桐(音)
葫芦岛市连山区国保大队 : 陈玉龙
连山区钢屯镇派出所 : 赵久才
葫芦岛市行政拘留所
连山区检察院连山区检察院:公诉人王军(男,戴眼镜) : 李清艳

更新日期: 2026年4月2日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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