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9日,大法弟子滕德方、李永欣、杜凤娟被公安非法抓捕。2003年5月被蒙阴县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指控,并非法判处滕德方13年徒刑,李永欣被非法判刑10年,杜凤娟被非法判刑10年。
对上述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责任人:公诉人:蒙阴县检察院 张秀婷审判长:蒙阴县法院 葛文波审判员:蒙阴县法院 李炳录、夏成轲书记员:蒙阴县法院 张晓英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蒙阴县数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蒙阴县检察院 : 张秀婷 蒙阴县法院 : 葛文波
更新日期: 2007年1月4日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