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艳
简介:
张晶艳(Zhang,Jingyan),
女 ,
四十多岁 ,
昆明大法弟子,昆明公路管理局职工。2002年2月27日中午,大法弟子在昆明“五0二”高新科技工业生活小区向世人发放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象材料,被当地公安非法绑架,并强行绑架着她去抄家。来了单位610人员付能喜(音)、伍学(音)和单位收费站的两名副站长。付能喜威胁要交出资料,并说:“像你们这些炼法轮功的人都应该统统杀掉。”有个警察到厨房拿了把菜刀砸碎了小卧室门上的玻璃,另一个警察用脚踢开了大卧室的门。当天 被非法关押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警察指派同监室其她犯人监视干苦役,每天捡豆子或辣椒,一天要捡2-3袋(每袋25-50公斤),十几个人在狭小的监室内捡,又灰又呛,不停的咳嗽、流鼻涕、流眼泪,时间一长,双手指甲都烂了,直往外流血,辣椒粉末进入伤口,钻心的疼痛,也不得休息,动作慢了还不行,整天蹲着不准坐下,还经常谩骂、侮辱。 2002年4月,劳教所一名叫张莉的警察和一个吸毒劳教人员把大法弟子张晶艳带到三楼一间空房中,强迫脱掉衣服,一丝不挂分开两腿,用手抱头快速做下蹲运动,每分钟必须做100个,她俩用码表记时,极大的侮辱大法弟子的人格。送到一大队,进强化洗脑班,两个星期后将我送到三大队集训组,在集训组每天要干10多个小时的手工活, 四月又将我送到新入所的劳教人员“军训队”,每天在烈日下操练10多个小时。 有一天,收工回到宿舍,看见管教干部指使其他劳教人员毒打法轮功学员,几个管教干部在一旁围着看,对此邪恶行经,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以绝食进行抗议,警察把她们分别单独关押起来,有的被野蛮插胃管灌食。后来,再次被送到一大队洗脑班,每天被恶警、“犹大”们折磨得吃不进饭,睡不好觉,短时间内体重就下降了10多公斤,被送回三大队菜地组,在菜地组分配干最苦最累的活(桃大粪、推重车、挖地),直到被释放。 2003年3月大法弟子张晶艳被单位610人员,副经理汪洪、指导员李朝鲜三番五次的“谈话”,威逼她转化,由于她坚持信仰,单位就让下了岗,只发生活费。丈夫在单位的高压下,请来了一些亲戚住在家里看着她,同时单位还派了几名职工24小时对她进行监控。为抵制单位随意侵犯人权、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2003年7月,她准备离家出走,单位610人员李朝鲜、汪洪、曹得辉等人和丈夫将她劫持,强行推进警车,把她送进了云南省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主治医师张洪喜、孟某某要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她不从,他们就强迫她服“博乐新胶囊”和一种黄色药片(药名不清),每次服药时护士都要守在旁边,直到服药后,张口检查完才肯离开。服药后,出现了昏睡、胃痛、呕吐、全身骨头疼痛、四肢麻木和情绪急躁、恐惧等症状,他们还不断的给抽血“化验”……。一个月后单位领导来医院要她放弃修炼,她说:“我没病,我要回家”,他们不同意。一个多月中,在不断的强烈要求和抵制下,医院才让出了院,这次住院费花了8000多元。 丈夫在遭受一系列的牵连和打击后,精神几乎崩溃了,最终他离她而去,一个本来很和睦美满的家庭硬是被这场迫害给拆散了。至今她仍然不断受到当地派出所、单位不法分子的监控和骚扰。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
骚扰;
威胁/恐吓;
抄家;
绑架/劫持;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非法关押;
不准坐;
送入精神病院;
罚蹲;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从昆明一个炼功点看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残酷性
云南风雨十二年(四)
云南风雨十二年(二)
云南法轮功学员的一封公开检举信
昆明张晶艳在劳教所和精神病院遭迫害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
付能喜,
伍学
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单位610人员
:
汪洪,
李朝鲜,
曹得辉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26日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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