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桂珍
简介:
樊桂珍(Fan,Guizhen),
女 ,
五十多岁 ,
黑龙江佳木斯市大法弟子,黑龙江佳木斯市农垦退休女职工,于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团开始打压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从那以后,她家里电话经常遭监控,片警来家骚扰,身份证也被搜走。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她与同修去北京,要为大法讨回公道,证实大法做好人没有错。她在天安门广场被抓捕,监禁在驻京办事处五天。办事处收取高额食宿费,每天要收六十元钱。从北京回家后,当地恶警将樊桂珍关进了看守所(不写保证不放人)。樊桂珍在看守所被关了一周,由亲戚写了保证放回家。樊桂珍回家后才知道,到北京非法抓樊桂珍回来的警察的往返吃住一切费用是逼樊桂珍的家人拿的,合计二千多元钱。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晚八时许,樊桂珍在家中抱着一岁多的小外孙女,恶警闯进来,将外孙女从樊桂珍怀里夺走,随之六、七个人土匪般的在其家中乱翻,将樊桂珍的大法书、录音机抢走,同时欺骗樊桂珍的家人说,让樊桂珍到派出所写些东西,一会儿就回来。随之把樊桂珍关进了看守所。路上,樊桂珍正告他们这是在做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长徐有利说樊桂珍在恐吓他。二周后,竟没有任何理由的将她非法送劳教三年。在看守所期间,家人为她存的一百元钱没有返还。责任人:中山派出所所长徐永利。 在佳木斯市劳教所里,樊桂珍受尽了折磨。警察逼迫大法学员放弃信仰写“三书”、穿劳改服、坐小凳看共产邪党的歪理邪说和诽谤大法的录像。因拒穿劳改服,不服从警察的那一套,两名恶警狠狠的拽樊桂珍的头发,对她大打出手;因抗议诽谤师父的标语牌,大法学员同时进行绝食反迫害,恶警木丽娟、刘亚东等四五个人一起上,按头、压大腿、拽胳膊,把樊桂珍按在床板上,强行插管,灌盐水和不知名的药物。樊桂珍的头被弄出了一个个大血包,走路时腿一拐一拐的,伤痕累累;樊桂珍还经常被要求脱衣服搜查。 日常,大法学员只能在规定的时间上厕所,晚间四人一组一同去厕所,如有一人起,三人都不准去;十天允许洗一次衣服;只有十五分钟左右的吃饭时间,吃饭慢的没吃饱也得走人,每顿喝的是只有几根萝卜条的白水汤,每天奴役劳动完不成定额就要挨骂。 最后,樊桂珍亲戚求人,花了八千元钱,把樊桂珍接回家。直到今日也不知道这钱是被谁勒索的。 自迫害以来,包片民警万春经常打电话或到樊桂珍家里进行监控骚扰,还将她身份证搜走;哥哥姐姐们受邪党毒害太深,让樊桂珍的丈夫做她的所谓“思想工作”逼她放弃信仰;樊桂珍丈夫的单位也施加压力。樊桂珍被非法劳教后,她一手带着的小外孙女没人照顾,哭着找姥姥,不肯睡觉,被带到农村抚养。樊桂珍丈夫每天以酒消愁,她八十岁的老母亲还得给丈夫做饭,一家人的痛苦可想而知。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更是发生了派出所警察直接上门骚扰绑架、非法抄家、行政拘留的恶性事件。参与绑架的警察透露,他们是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提供的名单抓人,并且接下来还要将参与诉江的一个不漏的抓到。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早六点二十分,同一小区的法轮功学员樊桂珍开阳台窗户,正好中山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已走到窗户旁边,曹姓警察让开门,被樊桂珍拒绝。警察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让写保证,否则要弄门了。警察威胁说可能要找消防车破窗而入,还用手机给樊桂珍录像。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勒索钱财;
监视/跟踪;
骚扰;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非法罚款;
摧残性灌食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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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穆振娟 ,
刘亚东
黑龙江省公安厅
前进公安分局
:
徐永利
佳木斯铁路分局
:
万春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18日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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