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江氏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寿光市有很多大法弟子被判刑在监狱受迫害,其中每个大法弟子被判刑都由寿光市法院副院长王春花(女)经手。
以下是山东省寿光市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名单:王桂荣3 年,王强7年零8个月,李美华10年,陈秀芬9年,李义明12年,葛树昌7年零8个月,邱纯贞7年,刘洪君14年,李义昌8年,菜英俊10年,赵世恒4年,岳美云3年,刘清田的三儿子3年。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寿光法院恶人王春花多年来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寿光市法院 : 王春花
更新日期: 2007年1月21日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