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芳
王泽芳
历尽沧桑的王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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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泽芳(Wang,Zefang),
女 ,
51岁 ,
甘肃省永昌县焦家庄乡河滩村七社大法弟子。1999年12月,甘肃金昌市永昌县公安局为防止王泽芳到北京上访,把王泽芳拘留了十五天,勒索伙食费一百元。王泽芳先后被拘留四次。在甘肃永昌拘留所,每天从早上开始,直到晚上,被逼迫趴在冰地上,直到冰化掉为止,十五天后才被放回。 2001年1月27日,永昌县县委书记张云生带领七、八个警察拿着电棍,一脚将门踢开绑架了王泽芳。第二天,警察李国玉又带领四五个警察翻墙进院用脚踹开大门,警察将弟弟王泽兴背铐起来,强行把王泽芳和弟弟拘留了十五天,勒索伙食费七百元。 2002年2月28日又被拘留15天。后被非法判刑8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泽芳的丈夫张廷荣,45岁,大法弟子,于2001年3月被非法判刑12年。王泽芳的儿子张铁柱,17岁,现在无依无靠,一人种地生活。 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樊新平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泽芳。二零零二年十月遭诬判八年。 2001年7月份,恶警彭维平、王建国、李国玉、段富强、李建军等策划实施了在永昌县城灯光球场在公众面前用绳捆、挂纸牌、强行跪地后再行公开非法宣判大法弟子的罪恶活动。当时被非法宣判的有: 王泽芳(8年)、张延荣(12年)、胡尚学(12年)、秦德新(12年)、樊永成(12年)、秦积昌(8年)、褚大义(8年)、岳培福(8年)、王永芳(7年)。当时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彭维平读的所谓“宣判词”。 张延荣、王泽兴、秦德兴,3人于2000年2月被非法劳教1年半到2年,被劫持到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了2年,他们在那两年的非人生活中,遭受着酷刑的折磨。 在张延荣被非法送到劳教所后,永昌县以刘富海、李国玉、彭卫平为首的邪党恶警、焦家庄乡派出所,再次到张延荣家对他的妻儿进行迫害,恐吓、威胁、强行抢走了他家的农用三轮车,非法抢走了录象机,录音机,更可恶的是他们把抢去的农用三轮车(原价9000多元的车)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私自做主把车给卖了。原焦家庄乡派出所所长卢某的小舅子,而且这个人就是张延荣家的邻居,作价2500元。最后派出所所长对张延荣的妻子王泽芳说车他们卖了2000元,是张延荣上访回来时的路费,还剩500元,他们于2001年元月份过春节的时候把王泽芳非法抓去关押了3个月后,因为春种开始了才把人放回来,放人时派出所说还有你的车卖了剩下的500元就算成你在拘留所3个月的伙食费。就这样,邪党人员把一个农民几年的血汗钱一分不剩的装进了邪恶的血口里。 丈夫张延荣在遭受了2年的迫害后于2002年2月份回到家中,可是回到家才1个月时间,还没有和亲人好好的叙些旧话,就再一次和妻子王泽芳,于2002年3月8日再次被永昌县公安局刘富海调集了河西堡派出所、焦家庄派出所以及一百一十的几十人,五辆面包车,警察李国玉、白积连、彭维平等手拿胶皮管破门而入,一把将王泽芳摁倒在地,王泽芳的丈夫、弟媳和婆婆一同绑架到看守所。王泽芳家里七千多元的农用三轮车被抢,被两千五百元钱卖给焦家庄派出所所长卢某司机的小舅子,卢某说:“你家的车被我们卖了两千五百元,其中两千元是你丈夫张延荣上北京往回带人的路费,五百元是你在拘留所三个月的伙食费,还不够的你自己想办法”。把王泽芳家几年的血汗钱一分不剩的盘剥干净了。 在看守所一王姓警察把王泽芳背铐起来,拿胶皮管打,把师父的法像放在王泽芳脚下让踩,王泽芳拒绝。警察又将王泽芳铐在暖气管上。 2002年9月18日,永昌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冤判重刑:张延荣、秦德新、樊永成、胡尚学十二年;王泽兴、岳培福、秦吉昌十年;诸大义、王泽芳(女)八年;王永芳(女)七年;严生杰三年。 当时参与非法审判的部份人员是:审判长石多英、审判员周瑞荣、代理审判员张永儒、书记员马冬梅、检察院公诉人何正仲。 2002年11月13日王泽芳被送到甘肃省女子监狱,在甘肃省女子监狱,我先是在入监队织网子,后因身体不适,分在老残队,每天剥蒜,手指被蒜腐蚀的指甲和肉分离。我被分到三监区干最苦的活,织大货车专用网子,四个人每天织十二个,完不成任务就罚背织网子的所用工具,每晚加班到九点多,手被磨的皮肤粗糙,手指破裂。晚上九点收工后,还要绕织网子的线,到十二点才让睡觉。 2002年,王泽芳家新建的四个鱼塘因夫妇俩被绑架,无人打理而破产。住房的门被人扒走,玻璃被打破,直接经济损失十几万元。 2005年王泽芳又被安排到专门逼迫法轮功学员的科室强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每天逼着看污蔑法轮功的书籍和盘片。 2006年6月15日,王泽芳到甘肃省女子监狱没有三个小时就被恶警朱红、孟香慧、丁玉萍等用电棍、拳脚一顿毒打和审讯,后被刑事犯包夹,不许说话、不许看外面、不许看其他同修、不到规定时间不能上厕所。第二天主管恶警李亚琴无故把她毒打一顿嘴巴。她们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包夹人都是从各监区抽调来的最恶毒的刑事犯。 丈夫张延荣于2007年8月15日离世,年仅48岁,当时王泽芳仍在兰州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2008年3月31日,王泽芳回到家中,才知道丈夫已被迫害致死,甘肃省女子监狱狱警全面封锁丈夫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威胁孩子们不让说,不让王泽芳跟家里打电话、通信。 2013年10月,焦家庄派出所贺多生带了两个人抄家,抄走了王泽芳的十七本法轮功书籍,罚了五百元。 2015年5月30日上午约10点左右,法轮功学员樊永成、王泽芳、王永芳一起到甘肃金昌市邮局邮寄王泽芳一家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新华、龙首公安分局国安科代宝吉和金川区北京路派出所绑架,刑事控告状被截走。 警察将樊永成铐了背铐,抄走了他的钥匙,接着龙首分局代宝吉和武威路派出所邢富强等十人抄了樊永成的家,抄走了师父法像和邮寄到高检控告状的回执单。 在被非法询问时,樊永成坚定的告诉警察:“我就是要告江泽民呢!”直到下午七点以后,樊永成才被放回家,没有给任何手续。而王泽芳、王永芳两人也被违法拘留15天,送到金昌市拘留所。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用细绳缠捆双腿强行长时间双盘;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威胁/恐吓;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毒打/殴打;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勒索钱财;
践踏信仰;
铐在某处上;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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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永昌县:
朱生念 13993565688 7522800 7522670
彭维平 13830591370 7521871 7522175
陆万忠 13830553314 7530342 7524960
段福祥 13993585964 7523589 7329589
王发有 13993572988 7322853 7522407
喻德生 13830581288 7521890 7522973
李发柱 13830590886 7560662 7522407
魏世海 13830583358 7521644 7522407
孙致德 13993592515 7524213 7522407
赵天赋 13993585352 7522713
赵吉祥 13993565181 7522713
沈文忠 13993563909 7522713
王 成 13993583019 7326855 7522713
王永寿 13519463069 7522713
罗永鹏 13519463007 7522713
张万煦 13993594959 7522713
刘 杰 13830550991 7522713
勾佰军 13993595819 7522713
马长征 13830575400 7524022 7522658
闫正武 13993583259 7522407
田世忠 13993562936 7521775 7525140
袁 旭 13993563661 7522407
廖世明 13830591086 7322261 7522407
孟肇亮 13519463033 7523258 7523094
李永清 13830590565 7523427 7522407
孙发铎 13830552536 7522407
魏有忠 13830590358 7324583 7522407
张建功 13519463118 7329666 7521937
李 伟 13519453881 7524008 7651441
丁 瑞 13993572976 7561129
吴保贤 13830595283 7525858 7522426
杨玉明 13519451809 7523630
李 正 13519452824
曹万杰 13519452830
河西堡镇:
何永福 13519463026 7523608 7321354
李 峰 13993592666 7318978 7321354
王传湖 13993562526 7324878 7321354
陈永忠 13993565892 7321354
李德仕 13993572998 7321354
蒋佩寿 13993572989 7324780 7321354
王玉龙 13993572996 7322992 7321354
梁文霞 13993572985 7321354
张德学 13830558568 7321354
张继成 13993572982 7321354
“反×教科”组成恶警人员:科长:朱红,警号:6218086;副监狱长甘玉梅,40岁左右,警号:6218002,教导员:丁玉萍,教育科长:朱先钟,成员:孟宪辉,曹萌(音),孙立伟,李某。女监其它科室协助恶人们迫害大法学员。
甘肃女子监狱内所谓“包夹人”互监组,组成人员是:任丽、咸得英(非常邪恶)、张宇婕、贾丽、黄亚芹、马蓉(回族)、何菊萍、梁菊芳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肃省永昌县
:
张云生,
陆志雄
永昌县公安局
:
王发友,
李国玉,
白积连,
彭维平,
段福祥,
刘福海
焦家庄乡派出所
:
贺多生
永昌看守所
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
:
代宝吉
兰州女子监狱(甘肃省女子监狱/九州开发区女子监狱)
永昌县法院
:
周瑞荣,
马冬梅,
张永儒,
石多英
甘肃武威监狱
金昌市中级法院
:
李伟玲,
陈海东,
蒋兴平
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
:
王建国
永昌县朱王堡镇派出所
:
李建军
金昌市公安局
:
李新华
金昌市拘留所
永昌县检察院
:
何振中
金川区政法委
:
樊新平
更新日期: 2021年3月5日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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