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艳
简介:
付艳(Fu,Yan),
女 ,
48岁 ,
锦州市凌河区大法弟子。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状态越来越好,冠心病、心脏病果然全部消失。 二零零三年夏季一天,付艳出去讲真象,被锦州市公安局警察刘贵栋等抓到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她绝食抗议非法关押41天后,终于正念闯出。十月三十日,锦州法院庭长周军和两名法警到达付艳家宣布十月三十一日开庭,明天就来要人。付艳于三十日晚正念离开。 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中午,锦州法轮功学员李凯、付艳、赵虹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们强行绑架到石油派出所,李凯一直被铐在二楼北侧靠窗户的暖气片上;付艳因拒绝说出自己的名字,被恶警在所长李洪涛的唆使下毫无人道的大打出手。直到当晚十点,李凯被劫持到锦州市第一看守所,赵虹、付艳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 她在法庭陈述时说:“石油派出所的警察把我打坏了,我心脏有几分钟停止了跳动,我冠心病犯了。”付艳被非法送往拘留所后,因拒报姓名遭恶警双手吊铐,拷问姓名。后被凌河分局政保科科长孙治安认出,经看守所恶警李素艳确认后,被送入市第二看守所。随后恶警孙治安与凌河区检察院串通一气,将付艳公诉到凌河区法院。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两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邪党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付艳,审判长是周军,律师李海英。 二零一零年一月由凌河公安分局、政法委、国保大队为主谋,上下协同实施,于一月二十七日绑架法轮功学员曹建新、王英华、李敏芝、李忠臣、姜大伟、周志宝、贾经文、董英、付艳、崔玉兰、彭英、梁丽十二人;于一月二十九日绑架法轮功学员华玉茹、马兰、龚玉博三人;合计十五人 。大部份法轮功学员被抄家,并多已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晚,锦州市公安局的恶警们发现几个人聚在一家叫“春满意”的饭店练唱,就派人把这些人都绑架了。那天被绑架的有:曹建新,李敏芝、李忠臣、周志宝、贾经文、董英、付艳、崔玉兰、梁丽等数名大法弟子。绑架原因是:“炼法轮功不能有娱乐活动。” 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多次被毒打,上抻床折磨。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非法审判;
长时间吊拷 ;
毒打/殴打 ;
抻刑;
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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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恶警耗费大量人力非法监控付艳家人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付艳的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416 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审判长周军:0416-2916505(单位) 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办公室:3126703 批捕科:3157738 起诉科:3126380 控申科:3122952, 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办公室:2129038 政保科长孙治安: 2120882(单位) 锦州石油派出所:4568242 第一看守所主管迫害所长:梁所长 电话:4588717 第一看守所 13号房胡管教(女)电话:4588931 参与此次迫害的相关单位、责任人: 锦州市政法委书记杨玖英 政法委办公电话:0416-2126348 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亚洲,电话:办2572018,宅2388888、13897886666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王辉 宅电:2389966、手机:13904069800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 陆浩 电话:13941648777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锦州市公安局
凌河区公安分局
:
孙治安
石油派出所
:
李洪涛
凌河区法院
:
李海英,
周军
锦州市凌河区看守所
:
李素艳
凌河公安分局
凌河区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13年4月5日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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