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洪芹
简介:
秦洪芹(Qin,Hongqi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沂南县原大王庄乡法轮功学员,聂洪庭妻子。沂南县六一零与镇恶徒解红日、庄干德、李洪江、张元金、李永保等曾经将蒲汪镇陡沟村的聂洪庭(长者)祖孙三代迫害得家破人亡:聂洪庭和小儿子聂玉宝、儿媳杜永兰先后被非法劳教,另一个儿子聂玉忠多次被绑架毒打与经济勒索,聂洪庭老伴刘凤春不堪折磨含冤离世,孙女聂颖超则被勒令退学。秦洪芹和杜永兰,遭到恶徒薄存起、王现永、李永保、王复刚等令人发指的性侵害摧残。 一九九九年江××一意孤行镇压法轮功,秦洪芹去北京上访,在半路被地方政府不法人员截回,关押在派出所并强行让写保证书才让回家。回家后又在村委大院里继续被关押、强行洗脑并被勒索罚款二百元。不法人员们强逼她交出了大法书籍,并去她家抄走了师父法像,要求她们每天三次到村委报到,支部书记孟庆良说:晚一分钟就罚款五十元。在这期间她因去沟头去推自行车,被乡里知道后,把她抓到乡里又关押了三天并交罚款七百元。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山东大法弟子秦洪芹想去北京上访,刚到车站被她丈夫截回家,于十二月二十九日晚被原大王庄乡党委非法抓到乡关押。到二零零零年元月四日晚(天在下雨),在乡综治办公室,王现永一个人先去的,说和她谈谈。当时就把俺村看她的人撵走了,接着薄存起、李永宝、于卫星、王福刚等几位乡干部就来了,王现永说:你脱下袄来翻经文,她就把袄脱下来了。王现永让她继续脱,并说从杜永兰的裤头里翻出了什么什么。她就不脱,王现永说,你脱了衣服就不打你了。她说:你们找女的来翻我身可以。 邪恶的王现永说:“别弄那些事,不知见了多少了,不差你这一个。”她说:“你叫我脱衣服,国家没有这一条。” 王现永说:上边叫我这样干的,说完就将她一只手铐在窗户上,拳打脚踢,看着打不倒,就把手铐放开,令她站着,拳打脚踢,打倒后再让站起来,再打倒,继续这样打。 打了一阵后,恶徒们要将她的手和脚铐在一起,铐不上,又将一只手从肩膀向下,另一只手从后背向上交叉还是铐不上,就将两手铐在背后,强行让她坐在地上把腿伸直,他们几个恶徒轮流用大皮鞋猛踢臀部、大腿。 恶徒李永宝站在她的大腿根上,用皮鞋向下踹,她的大腿骨头被踹得裂疼。因背后戴着手铐她斜躺在地上直打滚。王现永边打边说:今晚上就抽你的筋、扒你的皮! 直打得她不能动了,恶徒们才把手铐摘了,把她架起来站着,王现永背后紧紧地揽着她,双手抓住我的两个乳房攥了一阵子,王现永问我还学不学?结果王现永还将她上身强行扒光,一个人一边架着一只胳膊,王现永用手耳光式的来回扇我的乳房,一扇乳房一摆动。 恶徒摆弄了一阵子,将她架在沙发上坐下,一个人拽一只胳膊,王现永用烟头烧她的乳头。薄存起说:“你烧得轻点。” 接着王现永将她的裤子、裤头一块扒光,将裤子裤头放在脚脖子上。全身扒光后两个人拽着两只胳膊,两个人搬着两条大腿向外搬,王现永手持电棍向阴道里插。 她的惨叫声惊醒了西室姓刘的司机,他们叫她赶快穿衣服,刚穿上裤子司机就过来了,这时她上身还光着。 恶徒们打得她解手都靠他人抱扶,臀部黑紫一片,她连哭三天,它们又强迫交上二千元的罚款才放她回家。 一九九九年腊月一天晚上11点,乡政府以聂洪庭儿媳进京上访为借口,乡干张元金等人将聂洪庭和他的儿子抓到乡政府。第三天张元金又把他抓走关押在乡里,和妻子法轮功学员秦洪芹、儿子聂玉忠三人关在一起17天,回村委(村民委员会)再关押三天共20天。 99年腊月29日,聂洪庭去莒县城买点年货,结果当天下午被庄干德、张元金等非法抓去关押在乡里,和他一块被抓的还有媳妇杜永兰、妻子秦洪芹。不让他们回家过年,一直关到正月初六。期间又非法抄了他家。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乡党委派乡干来问她还学不学法轮功,她说还学。于是他们就把她绑架到乡去。一天晚上,西北风呼呼吹着,打手们强逼她、杜永兰及杜永兰的婆婆坐在乡党委大院冰冷的水泥地上,并强行让她们两腿伸直,两胳膊伸平,不准变形,动一点就打。一天 晚上,以张元金为首,刘军、王现永等几个乡干部强迫她和杜永兰坐在水泥地上双手平举马凳,并威胁说谁若先放下就把谁关到小黑屋里打,把她们一直折磨到天亮。 后来不法人员们又把她和杜永兰、赵奎华、刘延梅、张春苗关押在会议室,强迫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强制洗脑,最后把刘延梅逼疯了。刘延梅连大便都吃。 曾有一次王现永对我说,乡里已经开会宣布了,无论用什么手法,就想把你们折磨得受不了自杀。这样大王庄乡党委政府将她一次非法关押长达三十八天。 做好人受到如此不公的迫害,于是她在二零零一年二月踏上了去北京和平上访之路。在北京她被不法警察带到前门派出所,他们对她进行了搜身打骂,到了晚上她被他们带到了丰台看守所,丰台看守所又把她们几个学员分流到丰台派出所非法关押。在那里她们绝食抗议这种不公正的对待。派出所整天对她们进行审问,在一天晚上,一个恶警把她单独叫到一个房间里,他用电棍电击她的两腮,后来地方政府把她押回,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一个月后又被乡政府送到县里的洗脑班,在那里被关了二十天,并被勒索罚款二千元,才把她放回家,至今仍受到监视居住。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聂洪庭又一次进京上访,解红日以此为借口把全乡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到乡,共200余人,每人罚款300元。同时将他老伴、儿子、儿媳、秦洪芹、赵奎华、刘延梅、张春苗等法轮功学员长期关押在乡里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山东省沂南县原大王庄乡(现已合并到蒲汪镇)党委书记解红日、政法委书记庄干德,伙同一帮乡干部李永宝、薄存起、王现永、王复刚等恶徒,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并非法关押在政府办公室,进行惨无人道的毒打、电击;有的不法官员禽兽不如,扒光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电击阴部、乳房、嘴及整个身体,流氓干部甚至用生殖器触女学员的臀部。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二十一日,沂南县蒲汪镇派出所指导员范红波带领4人,到蒲汪镇陡沟村法轮功学员秦红琴、朱月峰、秦希香、赵子太家骚扰非法询问诉江一事,并非法录像,21日下午非法抄了赵子太的家,蒲汪镇法轮功学员张春苗21日下午被绑架到沂南县派出所。
迫害类型:
非法罚款;
勒索钱财;
抄家;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人身侮辱;
毒打/殴打;
电刑;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性侵害(包括男性);
非法关押;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要求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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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原大王庄乡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名单:
解红日,男,40岁左右,党委书记,电话:0539-3224098,现任平邑县政法委书记
王现永,男,30岁左右,现任蒲汪镇乡干,家住沂南县苏村镇北如村,电话0539-3866054
庄干德,男,40岁左右,家住沂南县城界湖富城小区(县委后边),现单位:沂南县供销联社,电话:0539-3227856
责任单位及恶人:
前门派出所
丰台看守所
沂南县大王庄乡党委
:
庄乾德,
解红日
北京丰台派出所
大王庄乡洗脑班
:
李永宝,
王现永,
薄存起,
王复刚,
张元金,
庄干德
沂南县610
沂南县拘留所
沂南县大王庄乡(蒲汪镇)
:
李洪江
大王庄乡政府
:
刘军,
于卫星
沂南县政府
沂南县蒲汪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2月17日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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