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维民
齐齐哈尔市大法弟子孙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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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孙维民(Sun,Weimin),
男 ,
年龄未知 ,
齐齐哈尔市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十月,将大法弟子孙维民、徐宏梅一家三口劫持到单位废弃残破、无取暖设备、无热水供应、无人居住的单身宿舍,非法监禁两个多月,同时非法抄家。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伙同龙沙乡派出所刘所长刘长青将齐齐哈尔市大法弟子徐宏梅非法关入拘留所,十二月底放出后又送入龙沙区老年公寓内办的强制洗脑的所谓“学习班”,酷刑折磨妄图使其放弃修炼。 二零零零年三月大法弟子孙维民抱着孩子(女儿恬恬,一九九九年生)去北京合法上访,回来后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一年夏不幸被非法绑架,齐齐哈尔市第一看守所从其家属索要二百四十元“投送费”,不交钱不让家属见他们,开的收据没有任何公章。二零零二年龙沙法院非法判重刑十三年,至今(二零零七年年二月)仍非法关押于泰来监狱。他的妻子徐宏梅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六月,龙沙区六一零主任王臣打电话逼孙维民、徐宏梅夫妇写保证,不写就教养。之后龙沙乡派出所刘所长刘长青将他们三口又带到派出所,徐宏梅被戴铐子,上大挂,上抻刑。被非法劳教,送往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二月,法轮功学员孙维民、李兴亚、张剑、王宇东、李顺江、赵传芳,被铁南派出所绑架。孙维民被脱到只剩下内衣裤,双手反铐在铁椅子背上的窟窿里,左腿抻直拴在脚前一个凳子腿上,右脚脚尖点地,蹲不下,起不来,右脚稍稍脚跟儿落地,双肩双手就卡肉,警察用电棍电,还用手电敲击肘部麻筋,用大头针扎指甲,再将左腿松开,坐在地上,用木棍敲脸部颧骨,敲的紫黑红肿,再用木棍赶,警察踢、踹之后,凌晨又搬来一张办公椅将他双腿从办公椅下面的横乘穿过去,将双脚绑在办公椅上,再将办公椅往前一拽,身体悬空,双臂别着,双手卡着。直到上午十点多才放下。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孙维民和李顺江被劫持到齐市第一看守所。李顺江双手肿大,铐子陷在肉里,往出渗黄油,狱医见状不收,警察说没事。他双臂麻木双手红肿半年之久,双臂不能抬起,手不能自理。赵传芳昏迷,狱医拒收,警察硬将他送进去,睡在光板床上。 二零零一年夏月,被龙沙区法院非法判刑,非法关押到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一日,妻子徐红梅(徐宏梅)正在母亲家中,被突然闯入家中的龙沙派出所所长刘长清、指导员、尹恶警和铁南派出所杨力绑架。徐红梅说:“我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你们为甚么无理抓人。"那个指导员说:“上面有令,抓你们法轮功不需要任何法律。"于是徐红梅被强行绑架到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孙维民、李顺江、赵传芳等法轮功学员被转到泰来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被送到三大队三中队,与熊德会因不背监规被关在洗脸间。 二零零四年四月,省劳教局向监狱下发文件,要求对大法学员的“转化”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泰来监狱为此换了两个牡丹江监狱调来的狱长,张志诚、副狱长赵如滨,规定如果监区全部“转化”就奖励警察一千元、领导奖励二千元,否则降职、罚薪、下岗处罚。同时允许各监区不用请示批准就可以给大法学员戴戒具,戒具不够,各监区自己做,八监区定做了十个撑子。泰来监狱警察还去北京学习如何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行转化的手段。七、八月泰来监狱开始疯狂迫害强行转化,所有法轮 功学员被戴脚镣子、逼写所谓“四书”。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他的妻子徐宏梅、和另外两位大法弟子沈子力、侯雅倩被非法绑架至青云街派出所。遭恶警衣湛晖等绑架刑讯逼供5天5夜后咳血、不能进食、身体水肿、抽搐、重度昏迷,于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七日被脚戴镣铐送入第二医院内科病房。齐齐哈尔市及龙沙区610、政法委、公安分局的人员频繁往来,曾要挟家属交二万元放人,家属无力交钱,恶党人员们竟说死也不能放人。徐宏梅、沈子力分别于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十六时三十分和二十时五十分在身心极度痛苦中离世。徐宏梅年仅三十七岁,沈子力四十九岁。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抄家;
坐/锁在铁椅子上 ;
非法罚款;
毒打/殴打 ;
手铐/脚镣 ;
非法判刑;
电击 ;
针扎;
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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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沙区六一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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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
龙沙区铁南派出所
齐齐哈尔第一看守所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
泰来监狱
龙沙派出所
:
刘长清
龙沙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20日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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