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严)素琴
简介:
闫(严)素琴(Yan(yan),Suqin),
女 ,
年龄未知 ,
河南省潢川县大法弟子,家住城关镇春申路72─12号 ,是潢川县针织厂一名下岗工人。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非法迫害法轮功以来,闫素琴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多次遭到非法迫害。 二零零四年七月五日晚,闫素琴、余耀华、王爱华、陈玉荣、凡天华、高玉芳、曹泽芳七位法轮功学员一块外出讲真相救人,被国保大队陈琳、赵淼一伙恶警绑架到南城派出所,遭到拳打脚踢,非法审问,折磨到天明,并勒索她们雇佣的常人司机三千元人民币。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九时许,县“六一零”、国安大队一伙警察闯入她家中,不分青红皂白地进行搜查,抢走彩电、影碟机、 mp3等物品,并将她绑架至潢川县何店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监狱里,一姓汪的警察用脚踢她,指使犯人拧她的胳膊并殴打她,还给她戴上二十斤重的脚镣,折磨一个多月才放回。 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闫素琴在潢川县卜塔集镇林场向群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却被公安局国安大队大队长陈琳、副大队长辛海军、警察张海青、卜塔集镇派出所所长梁世奎等干警绑架并非法超期关押在潢川县何店拘留所七个多月。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潢川县邪党法院在没有公开开庭审理和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对闫素琴下达刑事判决书,因为她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竟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关押在河南省第一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严素琴被警察绑架。
迫害类型:
手铐/脚镣 ;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迫害同事、同學或服务对像;
非法审讯;
毒打/殴打 ;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严素琴被绑架
疯狂的经济迫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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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潢川县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闫素琴非法判刑四年的人员
河南潢川县大法弟子闫素琴被非法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个人:
潢川县县委副书记 周海文 (手机)13903971800
潢川县政法委书记(现任河南商城县政法委书记) 孙克峰 (手机)13839796999
潢川县610主任 董加强 (手机)13608478838
潢川县国保大队长 陈琳 (宅)0376-3924666 (手机)13803761101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 (办)0376-3116081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魏跃峰 (办)0376-3116006
(宅) 0376-3915068 (手机)13937660039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余进 李智勇
潢川县人民法院 (办)0376--3931213
潢川县人民法院审判长 周林凤
潢川县人民法院陪审员 彭福兴 邓开丽
潢川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李智勇
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邬晓辉(现任潢川县司法局副局长)
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陈琳
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辛海军
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张海青
潢川县公安局卜塔集镇派出所所长 梁世奎
责任单位及恶人:
潢川县公安局
:
陈琳,
辛海军,
张海青
河南省女子监狱
潢川县何店拘留所
潢川县卜塔集镇派出所
:
梁世奎
潢川县检察院
:
魏跃峰,
余进
潢川县何店看守所
潢川县国保大队
:
赵淼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8日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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