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涛
女教师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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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孙涛(Sun,Tao),
女 ,
44岁 ,
河北石家庄法轮功学员,河北省城乡建设学校教师。孙涛原本患有严重的遗传性乙肝,脾气也不好,与丈夫争吵不断,导致精神抑郁;生育后又患上严重贫血、风湿关节痛,后来身高约1.7米的她,体重只剩了八九十斤。一九九六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就无病一身轻,精力充沛,工作轻松,脾气越来越好,家庭和睦,一家人幸福温馨。 十多年来,孙涛仅仅因为信仰,屡遭中共当局迫害,多次被绑架、其中一次被勒索五千元,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强行关到洗脑班,三年被迫流离失所,期间丈夫不断受到中共当局的骚扰和压力,被迫到法院私自办理了离婚手续。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是一个有二百多名教职工的中专学校,原隶属于河北省建设委员会,于二零零零年九月份归属河北省教育委员会。此学校对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均为教学骨干,且个个家庭和睦),以“上级指示”、“工作”为借口,一意执行上级错误决定,为关押几位老师,该校于二零零零年三月份专门订做了一个大铁栅栏门焊接在楼梯口处做为“监室”,仿佛派出所的“铁笼子”一般。 一九九九年十月孙涛因不肯放弃修炼“真善忍”大法,依法进京上访讲真话,被非法拘留,被无理索要五千元保证金后才放回,继而被单位带至获鹿半坡度假村非法限制自由九天,每天七十五元食宿费自理,回来后还在单位非法限制自由约十四天,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无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份,调离教师岗位,不发给工作量补贴。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被非法劳教,据说因体检不合格拒收,后下落不明,后被迫流离失所。 据悉,河北教育系统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对下属说:“你们转化不了的尽管放心给我们报,(开除、劳教)我们都批。” 二零零一年底,在孙涛得知单位要把她送进洗脑班时,孙涛被迫离家出走,在外流离失所一年之久。在这一年里,孩子的父亲承受不了精神压力,到她单位找到领导,请单位开出证明,要求单方面离婚。在孙涛不在的情况下,单位居然给开出了证明,她的丈夫也居然找到法院提出离婚,裕华区法院居然判决丈夫离婚胜诉。而当时的婚姻法规定: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而她当时离家出走只有一年! 二零零三年四月中旬,孙涛在大街上被学校保卫科长劫持到河北省会洗脑中心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某日,孙涛和吴永新是河北城市建设学校的教师,被单位和东环派出所勾结绑架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有一次,孙涛与被关在另一监号内的法轮功学员在厕所相遇,朱丽英认为她们说话了,就动手打了孙涛,另一帮凶刘娟一块儿打孙涛。孙涛被打的头上两个大包,鼻梁也青紫一块。恶警王某非但不惩治打人凶手,还把孙涛铐了一下午。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日至十九日,三十名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三天,抗议犯人朱丽英、刘娟殴打法轮功学员孙涛、路素华。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孙涛和附近的朋友齐国琴正准备出门,石家庄市长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韩增禄、赵长庆等,协同东环派出所、裕华分局国保大队十来名便衣,突然强行绑架了齐国琴和孙涛女士,韩增禄为抢钥匙还打了孙涛一记耳光,并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把孙涛家的法轮功著作、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银行卡及私家车(高尔夫,车号:冀A079IL)等私人物品悉数抢走。此类行为依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搜查罪”。有人证实,这辆车经常被裕华公安分局的警察私自开走挪用。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侵占罪”(刑法第270条)。 他们被一起绑架到东焦派出所。后二人又被转到裕华区公安分局非法关押。这是孙涛第五次被非法抓捕。 孙涛是教学骨干,其单位领导曾去裕华公安分局,再三强调孙涛在校工作出色,表示学校工作需要稳定,希望将孙涛接回,却遭拒绝。孙涛家中只有相依为命的女儿,今年面临高考,母亲遭此魔难,女孩的生活无人照顾,眼看高考临近,母亲还不能回来,精神近乎崩溃,考试成绩一落千丈。目前,孙涛被非法转捕,图谋起诉判刑,公安为其罗织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上午孙涛被劫持到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孙涛先天带有乙肝大三阳,一直未能治愈,在送进看守所前做了一次体检验血,未检出有大三阳,进所后很快就被要求和其他被监管人员一起参加强制劳动。劳动是非人和超强度的。劳动内容是插花、布花,说是殡仪馆用的,零件很小,每天一个人的工作量大约有1万个操作。经常举行竞赛,然后不断提高工作量。因工作繁重,每天要工作14个小时,早晨6点起床,吃完早、中饭就干,干到下午4点,5点半再接着干到晚8点。因为长期这样干没有休息,很多人手指变形、烂、骨节变形;腰、背、颈椎酸痛;长时间坐在很小的塑料圆凳子上干活,任务重很少活动,每个人的屁股都掉了几层皮,屁股发黑。有个被监管人员叫李凤兰(音),被说装病,就“上架子”,在床上平躺戴脚镣、手往上铐住过头顶,翻不了身,铐了一天一夜,吃饭和排便都在床上。其他人完不成任务,就会被骂,调号子,不让洗头、洗澡,受歧视,不干完几天不给通风、闷着,不让买日用品。有病的吃完药、打完针要继续干,不让休息。 一天三顿馒头,早晨有粥;中午是清水加一点白肉片;晚上加点水和白菜叶。根本没有营养可言。《刑法》第248条的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44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及其相关警察已构成了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和强迫劳动罪。 孙涛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已长达两个月,家属聘请的律师依法三次要求会见,自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至今(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屡遭裕华国保拖延和拒绝。对于裕华分局如此公然违法行为,律师极为愤慨,不得已,于五月四日特向裕华检察院控申科提出控告,请求上级有关机关对此予以严肃处理。 迫于省610和上级的压力,检察院不公正合法的处理此案,在610的压力下迅速向裕华区法院起诉孙涛,回避“取保候审”的申请。 据悉这次跨省迫害大案是“2.23专案组”( 除公安国保外,还有安全部门)所为,和河北省沧州地区泊头市富镇周官屯三百人手印要求释放法轮功学员王晓东是同一恶性迫害事件,大约有6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 孙涛已被迫害得明显出现乙肝病大三阳复发的症状。孙涛多次提出看病体检的要求,相关警察仅是口头答应,但至今无下文。 孙涛的律师曾三次申请合法会见被无理拒绝,迫不得已,孙涛及其律师对裕华分局、东环派出所、和市二看的相关警察提起了控告。 1.控告裕华公安韩增禄、赵长庆、赵立敏、李黎、剧曼、李润来、容心刚、何志愿涉嫌非法拘禁罪和非法搜查罪; 2.控告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监管人员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强迫劳动罪。 河北省610与公安曾经密谋要对孙涛加重迫害,并内定要假借法律判孙涛3─5年,原定六月二十七日非法开庭。孙涛的律师早已做好了各项准备,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也都开始以各种和平、合法的方式讲清法轮功合法的法律真相、并以邀请律师、发邀请函、及征签等形式制止迫害……。然而却在开庭的头一天(二十六日),突然接到法院通知,因主管法官张福建突发疾病而取消了二十七日的庭审。 孙涛的公公婆婆都年已古稀,身体不好,天天盼望儿媳回家,天天唉声叹气;孙涛的女儿今年参加高考,在看不到母亲的日子里,孩子情绪失控,有时夜里会突然惊醒、偷偷哭泣。一家人凄惨悲苦的境况,令人心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七日,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非法开庭。早上8点50分,两位辩护律师准时到达裕华区法院法庭门口,却被法警拦住,要求进行安检,否则不允许进法庭。律师当即指出法警此举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 律师不安检的规定,而法警却说是本院的规定。律师要求法警拿出本院的安检规定文件,法警却拿不出,也无法提供其它合法的依据,只是一味要求律师配合。律师严正指出没有义务配合违法行为,并问法警为甚么不执行最高法院的规定,法警推说“我们执行自己的规定”。 这样僵持有10分钟,该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王惠上来说“我不怕违法,我来搜”,说着就动手强行搜身。结果是甚么“违禁”物品也没搜出来。 律师针对公诉人曹向荣的非法指控,指出修炼法轮功、传播法轮功真相完全是合法的,在中国没有任何现行法律定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指控是不能成立的。孙涛义正词严地指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质。曹向荣竟在律师辩护时自行退场了。 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前两、三周,石家庄公安和610系统愈发嚣张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目前阶段河北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而石家庄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李新乐和石家庄市委610头目黄朝庆都是具体犯罪的执行者。 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东环派出所民警李润来、杨春燕、党艳蕊、曹立新到孙涛家骚扰,碰巧本人不在。孙涛原来的婆婆瘫痪在床多年,奄奄一息,但老人听觉没问题,头脑清楚,以为民警这次又是来抄家抓人的,受到惊吓第二天病情急剧恶化,高烧不止,抢救了一个多月无效,于四月十八日不幸离世。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孙涛和女儿回老家承德探亲,可能是在火车站因为随身携带中共敏感物品,被不明真相的警察绑架,具体情况待查。
迫害类型:
骚扰;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毒打/殴打 ;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拘留;
勒索钱财;
交保证金;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审讯;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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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石家庄市新华区东焦派出所(配合绑架孙涛):新华区宁安路186号, 办公电话:0311-87043788
所长:刘胜利;
指导员:王玉冰,13731130666;
片警: 王景元,15831117368;
付传强、吕军辉、褚书强、黄义恩、焦京辉、任利民、高建彬、杨英洲、郑少文、薛传耀、徐征宇、高志强;
内勤:卢瑞鹏
石家庄裕东派出所后改名为裕华公安分局东环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银通小区54号。
电话0311—85658110
所长:温德昭
教导员:杨西平
副所长:朱志英 李文涛、副所长;安伟杰
主管孙涛案的警察赵立敏
民警:兰新华、李黎、张海祥、韩合贵、刘小兵、濮宇
警李润来、杨春燕、党艳蕊、曹立新(3月5日骚扰孙涛的四人)
内勤:王建峰13503114870
警察:石保卫13931976736、警察:时江博13785173032、警察:赵利民、片警:冯建设 13803332086
治安警察:闫树刚 13731078390、杨嗣铮 86863147、董琦 13731182587、何行 13931979537
片警: 剧曼 13933858682、莫振江 13931976735、郭义龙 13643300310、师慧杰 15081877800
侦查警察:张晓丹 13731159105
社区交警:赵桂行 13931973167
消防警; 辛浩学 18903216930
刑警: 荣书生 13722989385、刑警: 信金涛 13785181808
责任单位及恶人:
裕东派出所(东环派出所)
:
杨春燕,
党艳蕊,
曹立新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河北省城建学校)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石家庄市“610办公室”
:
黄朝庆
裕华区公安分局
:
韩增禄,
李新乐
河北省委
:
周本顺
河北省会洗脑中心
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
:
曹向荣,
王惠,
张福建
长安公安分局
:
赵长庆
裕东派出所
:
李润来
裕华分局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
:
张燕燕,
刘紫微 ,
王伟卫,
柳玉芬,
谷红叶,
揣伟,
赵雅丽,
师江霞,
朱丽英,
刘娟
长安区国保大队
裕华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12日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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