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刘桂芳全家六人,同当地大法弟子五十多人到北京上访,被邪党人员绑架回剑阁县,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 刘桂芳家中被邪党人员勒索巨额罚款,一家五人被非法劳教,大女儿刘芙蓉被非法判刑五年,刘桂芳本人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刘桂芳被送到绵阳新华劳教所,劳教所拒收后,继续被非法关在剑阁县看守所遭受迫害。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一家六人被非法劳教、判刑,刘桂芳含冤离世
责任单位及恶人: 四川广元市610办公室 : 李碧鑫, 贾国英, 赵晓琳
更新日期: 2007年2月21日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