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立国
简介:
奚立国(Xi,Liguo),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月,葛布新村派出所副所长陈茂军等人到刘凤兰家的小卖店,陈问还炼不炼法轮功,回答:炼!就把刘凤兰和奚立国夫妇俩抓走了,非法拘押在葛布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主任付俊秋叫嚣:「我告诉你,我们共产党的原则是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第二天,刘凤兰的妹妹去了街道办事处,被街道勒索二千元,才将二人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凌晨五点钟,葛布街道办事处人员与葛布新村派出所警察共七、八人,以买烟酒为名砸开刘凤兰家的小卖店,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卖店主人老伴奚立国(当年57岁)强行绑架。第二天又来抄家、抢劫,将卖店的烟酒糖茶及临时用的二、三千元现金全部抢走,东西装了半车。奚立国被劫持到吴家堡子劳教所折磨八个月才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刘凤兰与老伴奚立国在刘山502路公交车站,被抚顺公安局国保魏振兴等人非法监视、跟踪,国保大队指导员耿聃抓住刘凤兰的胳膊自称是公安局的。在光天化日之下,未出示任何法律证件、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正常乘车的老两口强行绑架,二老口袋里的零钱和手机都被抢走。然后又非法闯入家中,抄家、抢劫,翻箱倒柜,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家中仅有的二千二、三百元现金被搜刮得一分不剩,同时还搜走了家中的笔记本计算机、六部手机、三个读卡器、大法师父法像、大法经书等,及钳子、螺丝刀等工具。屋里一片狼藉,好端端的一个家,瞬间就变得凄惨一片。东西搜走不给收条,扬长而去。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以抚公东刑逮通字2011312号令,正式将刘凤兰逮捕并羁押在抚顺市第二看守所。「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涉嫌「破坏法律实施」罪;老伴奚立国以「取保候审」四天后回到家中。后刘凤兰被秘密判刑四年,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奚立国因没有退休证,六年没有工资,经济来源只靠刘凤兰每月的一千多元的工资维持生活。刘凤兰家属控告不法警察,被警察威胁要抓大儿子。家人每天伴随着恐惧,迫使单身的大儿子于二零一三年带着恐惧与悲愤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二儿子的未婚妻也因家人坐牢而离开了。(目前二儿子独自流离在外)。 刘凤兰在狱中期间,老伴奚立国思念着大儿子,挂念着狱中的妻子,每月去一次监狱探望妻子,给存上二、三百元零花钱。长时间的精神压力与折磨,致使奚立国在二零一三年突发脑血栓病,至今不能恢复正常生活。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抚顺顺城区葛布新村派出所两个警察,继4月份一次骚扰法轮功学员奚立国、刘凤兰夫妇家之后,又一次上门骚扰。在未经主人许可的情况下,乱拍乱照,被严词拒访。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辽宁省抚顺市葛布新村派出所的两个警察,手持录像仪再次来到奚立国、刘凤兰夫妇家,骚扰,并问还炼不炼法轮功。这已是葛布新村派出所今年第三次骚扰了。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亲属;
谎诈;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私闯民宅;
毒打/殴打 ;
抄家;
威胁/恐吓;
骚扰;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市刘凤兰一家人的遭遇
辽宁省抚顺市奚立国、刘凤兰夫妇再次遭骚扰补充
辽宁省抚顺市奚立国、刘凤兰夫妇再次遭骚扰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葛布新村派出所两个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奚立国、刘凤兰
辽宁抚顺市恶警勒索刘凤兰家人十万元
抚顺市追查迫害法轮功者天罗地网公告
生死攸关 小城抚顺的恐怖情景
辽宁抚顺市戈布新村恶人恶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葛布新村派出所:024-5719558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抚顺市劳动教养院(武家堡/武家甫/吴家堡教养院)
抚顺公安一处(抚顺市刑警大队)
:
耿丹
抚顺市公安局
:
魏振兴
葛布派出所
葛布新村派出所
:
陈茂军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27日 1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