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锡珍(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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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渡口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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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郭锡珍(习珍)(Guo,Xizhen),
女 ,
55岁 ,
遭重庆大渡口区大法弟子。重庆石棉厂职工。二零零零年七月她与丈夫丁长虹到永川走亲戚,大渡口区茄子溪派出所户籍、街道主任带领石棉厂的书记、厂长、保安将他俩非法劫持回重庆。不久被家抄,并判两年劳教,押到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郭锡珍从劳教所回家后,被单位强行开除,80多岁的老人生病无钱看病,在生活无着落的情况下,邻居们劝他俩人到社区领低保,可到社区后,不法人员却要胁迫他们写“法轮功是×教”的字条,否则就不给低保。两人只好离开重病在床的老人,外出打工。不久老人病重,急需两人回家照顾,可郭锡珍、丁长虹刚回家不久,大渡口区国安支队的华勇、李轲、贾思元等就到茄子溪来绑架了。不法人员们完全不顾邻居和围观群众的众声谴责,强行搜走他们外出打工挣来给重病的老人看病治疗的钱和书籍等物品,将他们绑架到国保支队后,随之将他俩关押在看守所,一月后又被绑架到戒毒所非法关了二十天,然后又将他们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九日,重庆市政法委指使九龙坡区国保支队、巴南区国保支队绑架了王云、李向东夫妇、徐明金、渊央(音)、余清珍、黄大姐、朴大姐、岳新碧、詹兰珍、王建等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而后又指使大渡口区国保支队绑架大渡口区茄子溪法轮功学员郭锡珍、丁长虹并且抄家。郭锡珍、丁长虹夫妇被非法关在大渡口区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九日,大渡口区国保警察绑架郭锡珍,并与大渡口区检察院、法院合谋,非法庭审郭锡珍。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郭锡珍。据悉,法官当庭宣读郭锡珍屡遭中共迫害的经历,竟欲以此定罪,被郭锡珍批驳的体无完肤。法官不知如何回答,只好草草收场,强行诬判郭锡珍三年徒刑。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刘志容、郭锡珍、雷新敏三位法轮功学员在刘志容家一起学法。学完法,刘志容一开门,警察就闯进门来了。大渡口政保科两人和建胜镇几个警察进门,亮了检查证,就开始搜查刘志容的包,搜走了五百多元真相币。 之后,警察又到郭锡珍家,把学法时的两本书搜走了,又拿走了几本周刊、一个播放器内存卡等。 警察到雷新敏的家收了个遍,书没拿走,拿了一本周刊。他们主要是想找打印机。国保石建说不许上网。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抄家;
非法判刑;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六年四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508445.html#264220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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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判刑事实统计(部份)
重庆毛家山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2000.10.17-2003.4.29)
2000年8月30日大陆综合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重庆市委
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何挺,公开电话:023—966555
重庆市委副书记 张轩
重庆市国安局长、书记:王勇,13908327007
市610主任:蔺琼生 冯华
大渡口政法委书记:阎亚宁(区政法委电话023-68926001)
大渡口区国保支队:王东林、刘光静、廖九碧, 大渡口区国保支队队长华勇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重庆市委及政法委610办公室
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重庆市女子劳教所)〈重庆市沙堡女子劳教所〉
大渡口区公安分局
:
华勇 ,
文方火 ,
李轲 ,
石件,
贾思元
大渡口区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6年4月4日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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