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秋季,大法弟子张春英,因给朋友看管房子,把房子租给了同修居住,同修做真相时被恶警绑架,恶警追查到张春英丈夫处,并将他带到佳木斯公安局审问了一上午,蒙骗他说:“那里是本市的法轮功点,翻出许多的东西,是本市的大案。”恶警问及他和妻子是不是炼功人时,他由于害怕违心的说出自己和妻子都不是炼功人,恶警说:“为法轮功提供场所,罚款五千到一万元,最后以二千元钱收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谎诈;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鹤岗三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的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7年3月13日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