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秋
张雷的岳母何桂香 <p><p><br>
张雷的父亲张德国
张雷的母亲李锦秋 <p><p><br>
张雷
张雷的妻子赵晓春
李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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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锦秋(Li,Jinqiu),
女 ,
72岁 ,
辽宁凌海市法轮功学员,原凌海市粮食局会计,家住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修炼前病魔缠身,修炼大法后一身病全好了,九九年大法遭迫害,她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曾遭受过电棍、长期不让睡觉等迫害。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李锦秋只身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升国旗处,武警把李锦秋推上警车,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腊月三十),李锦秋与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到北京后还没到天安门就走散了,李锦秋被北京警察抓住拉到建国门派出所。 审问时,李锦秋不报姓名,第二天,警察把李锦秋和山东两个女法轮功学员塞进捷达小轿车的后座底下,拉到窦各庄东城区看守所,非法刑拘。一警察审问李锦秋。问她的名字,李锦秋不说。他谎说,你报了名字后,我答应你给江泽民写封信。李锦秋就报了名字,信也没写成,被非法刑拘半个月后,被当地警察押到锦州驻京办事处龙凤宾馆。在二楼房间,有十几个警察,凌海公安局副局长刘守成审问李锦秋,问她和谁来的,某某是谁?李锦秋说不知道。他气得拿皮鞋左右开弓,打李锦秋耳光,穿着皮鞋踢李锦秋前后心窝,李锦秋当时差一点背过气去。从北京回来时,警察用“拇指扣”把李锦秋铐在汽车座后背上。“拇指扣”的狼牙扎在李锦秋的肉里,越动越紧,大拇指像折了般剧痛。 李锦秋被押回凌海后,在刑警队遭到刑讯逼供,警察用木棒毒打,一个警察用扫把狠抽李锦秋的头部,李锦秋两眼一黑,倒在地上昏死过去。有人往李锦秋头上浇凉水,还说:“别装死!”拽李锦秋起来还继续打。直到后半夜两点多钟,警察用车把李锦秋拉到看守所刑事拘留。李锦秋的臀部、两腿全青紫色,走路一瘸一瘸的。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李锦秋被非法劳教三年,被押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到教养院后,白天做奴工劳动,晚上被那些“转化”的人围着洗脑迫害。李锦秋不“转化”,就被罚蹲着、头朝下两手挨地撅着。 二零零零年四月底,李锦秋等几个不“转化”的学员被拉出去用电棍电。李锦秋被拉到“四防”的屋里,按在地上,脱去鞋袜,大队长王乃民和警察王书铮拿电棍同时电李锦秋的两个脚心,李锦秋两腿战栗,脚心像蛇咬般剧痛;又电李锦秋的脖颈、手背,被电处全是亮亮的大泡;警察把李锦秋的上衣脱下,电前后心;王乃民用电棍电李锦秋嘴巴,当时李锦秋的脸被电的变形,嘴巴往外翻着,满是血。李锦秋脸肿的老高。他们换了两根电棍电李锦秋,都打没电了。走廊里满是“噼噼啪啪”的电击声、学员的惨叫声和刺鼻的肉糊焦味。 李锦秋被押回分队后,分队长邱萍又让李锦秋撅了半天。就这样,日夜连番的折磨,李锦秋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几乎崩溃。五月底,集体去马三家医院体检时,李锦秋突然休克,倒地人事不知,几个学员把李锦秋抬到屋里抢救,她才苏醒过来,当时李锦秋的血压为零。回分队后,李锦秋想我是修炼人,师父教诲我们到哪里都做个好人。李锦秋强忍着身体的病痛,不给别人找麻烦,该做啥还做啥。 二零零一年九月底李锦秋再次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李锦秋遭到武警盘问,来了几个穿便衣的人连推带搡,不容分说,把李锦秋推上警车,抓到天安门派出所。 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开始,马三家劳教所开始了大规模酷刑残害,对二百多名坚定的大法弟子下毒手。李锦秋被七天不让睡觉。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马三家搞所谓“春雷行动”,对不“转化”的学员动酷刑,强制“转化”。开始每天晚上李锦秋和其他学员们被围攻做“转化”到后半夜。十天后,不让进寝室,在走廊外边罚蹲着,不许上厕所。李锦秋被罚蹲三天三夜不许合眼。后来分队长张磊让那些“转化”的人编成好几班轮番在楼梯拐弯处围攻李锦秋,一连七天七夜不许合眼,逼她听污蔑法轮功的邪说,李锦秋被折磨得头昏脑胀,神智不清。期间,张磊还打李锦秋嘴巴,穿着皮鞋踢李锦秋。十二月初,李锦秋又被强制到一楼参加“学习班”洗脑。 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劳教到期,才放李锦秋回家。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张雷在工作单位被锦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同一天,他的妻子赵晓春和他岳母何桂香分别在家中被凌海公安局国保大队、防暴大队绑架。他的父亲张德国、母亲李锦秋也在同一天被绑架。 那天下午四点多钟,李锦秋正在家中做饭,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她问是谁?门外答:我们是房产局的来丈量房子。她开门几个人进了屋,东瞅瞅西看看,说:我们是凌海公安局的。随后进屋就翻,搜走大法书籍及其它私人用品。这时正赶上她丈夫张德国下班回家遭绑架。参与绑架、非法审讯的有国保大队长刘海旺、刘增如(音)、李明及其它几个不知姓名的干警。 张雷一家人被非法关押在国保大队一天一宿后,张雷、张德国分别被非法押往凌海看守所和拘留所;其余三人被非法押往锦州拘留所。 十五天后,张德国、李锦秋、何桂香和赵晓春四人被非法劳教,被国保大队长刘海旺、刘增如(音)、法制科的×××(女)及两个不知姓名的干警劫持往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受到各种精神和肉体的迫害。 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干警为了完成“转化指标”,采取各种手段强迫学员谤师谤法、与大法“决裂”等所谓“转化”,成立“攻坚班子”,主要由张磊、方叶红、张秀荣、周晓光等多名干警组成。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下旬,“攻坚班子”开始对几名长期不“转化”的新收学员进行“攻坚转化”。这些学员有鞍山的周萍、高德英、大连的王敏、刘荣华、锦州的李锦秋等,均遭到“吊铐”“劈胯”等折磨,其中李锦秋受迫害比较严重。 这次恶警逼她“转化”“签三书”,她不签,几个恶警把她的一只脚绑在暖气管上,几个恶警抻她的另一只脚,她一阵昏迷,找来楼下大夫给量血压,一量血压一百八,干警说:没事!又问她签不签三书?她说:不签!对干警说:你们这样强制我转化,可改变不了我的心,说假话,要这个形式有什么用?干警张秀荣说:对!我们就要这个形式!说着几个恶警又把她按在地上,开始把她的两条腿往两边劈,往两边抻。 恶警一边抻一边问她:签不签三书?她说:不签!这时又来了一大帮干警,把她按倒在铁柜旁,把她两腿彻底劈成一字型,几个人穿皮鞋踢她的腿,踩在她的腿上,有人按住她的头和两只胳膊,使她动弹不得,用他们的话讲:这下够标准了!并说:凡是受这种刑的都得残废。开始劈她,抻她。由于她给警察讲真相,有个恶警朝她肋下猛踢一脚,当时她疼得喘不过气来!就这样她紧咬牙关,紧闭双眼,疼昏了过去。这时恶警大队长张君说:别抻了,人都睡着了!才把她放下来。放下来之后,他们又把她的双腿盘上,用绳子绑上,又把她的双手反绑到背后,在“三书”上强行按手印,她当时就否定:我不承认,不算数!就这样她被折磨得两腿不听使唤,晚上九点多钟她才被人驾着扶墙回寝室,脱衣一看,两腿青一块紫一块,疼得昏昏沉沉,第二天一早四点多钟她又被强行叫起来去“东港”继续受刑。 这时来了几个警察,其中一名男干警叫她撅着,又让她蹲着,她两腿已经受伤,根本蹲不了,就坐在地上,恶警张秀荣对 “包夹”她的人说:不行!必须让她蹲着,你要负责看住她!这个人看得很紧,强制她蹲着。张秀荣又把攻击大法和师父的耳机强行塞在她的耳朵里,强制让她听。就这样她在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下几乎昏过去的情况下,张秀荣又“教她写字”,强行把着她的手写什么“保证书”、答什么题。她当时就表示:那不是我写的,我不承认! 几天的折磨她的腿更严重了,右腿没有知觉,一点儿都抬不起来,不能走路。一天早晨她昏迷了过去,值班的干警马上叫来楼下大夫,一检查马上转院去马三家医院。经过检查说是“腿、臀部肌肉拉伤,心脏病”,开了云南白药、红药两种外用药。从医院回来后一天没让她休息,下车间“强制劳动”。整整十来个月,她就是这样由别的学员拖着、架着,从四楼爬上爬下,强行去车间干活。由于她右腿不听使唤,抬不起来,用不上劲,只能靠左腿拖着走,走的很慢,只能跟在全大队的最后边。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下大雪,三大队几个分队去大门外扫雪,李锦秋被逼着参加扫雪。她平时连站都站不住,都得用人扶着,这回没人扶她,她只能靠墙站着,寒冷的天气冻得她全身发抖,就这样她在雪地冻了两个多小时待到扫完雪。 二零一零年八月中旬,她开始吃不下去饭,两腿无力,右腿一点都抬不起来,上不了楼,只能由别的学员把她背上四楼,她骨瘦如柴,不能独立行走,整天躺在床上,连洗漱、上厕所都得需要人搀扶,生活不能自理,再次拉马三家医院、大北医院作照相、CT等,说是腰脱、骨质增生,需要理疗、长期卧床休息,已经落下残疾,不可能恢复正常。检查花费五百多元钱,当然都得由李锦秋自费。直到九月中旬到期由她家人把她搀回家。到家后她下不来车,皮包骨,左右邻居看到都吓一跳:好好个人咋成这样了? 李锦秋被马三家劳教所用“劈胯”的酷刑折磨的当时已经不能正常行走。凌海市原市长、书记王书忠是责任人,已遭恶报死亡。 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72岁的锦州市凌海市法轮功学员李锦秋在大集上告诉过往的百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凌海市大凌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和非法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现年七十二岁的李锦秋老人被大凌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后,八月十一日被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公安、检察院罗织证据陷害她,目前,构陷她的卷宗已到凌海市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她为了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在凌海市大集中传真相,遭凌海市新楼社区警务室便衣警察抓捕,被劫持到凌海市大凌河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 当日下午三点左右,警察将她带回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她的电脑、打印机等。警察还非法抄走人民币一万八千多元,还有她的书籍。 李锦秋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李锦秋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目前,构陷她的卷宗已到凌海市检察院。 直接参与陷害李锦秋的公安和检察院人员有:凌海市新楼社区警务室才涛、大凌河派出所警察刘政、王秩等、所长齐猛、凌海市检察院人员李峰。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十时二十分,辽宁省凌海市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的李锦秋老太太,遭非法庭审,她及代理律师充分表达了修炼法轮功无罪,依法驳斥了对她的指控,要求还她清白与自由。整个庭审约一个小时,当庭未宣布结果。虽然公开审理,但审判长黄艳春只准五人参加旁听,经家属强调都是家人,才被允许进入法庭。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罚金八千元。李锦秋已提出上诉,被锦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2024年4月9日,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李锦秋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目前她被非法关押在第十二监区。
迫害类型:
剥夺睡眠;
其它酷刑;
劈腿;
电击;
逼迫放弃信仰;
抻刑;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抄家;
非法审讯;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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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凌海市新楼社区警务室负责此案人:才涛。
大凌河派出所办案人:刘政、王秩等,所长:齐猛:15041683123
凌海市检察院办案人: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方叶红,
张磊,
周小光,
张君,
张秀荣
凌海市公安局
:
李明,
刘增如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凌海市政府
:
王述忠
锦州凌海市金城分局
:
刘海旺
锦州市中级法院
凌海市法院
凌海市检察院
大凌河派出所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5日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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