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闫立华,直接领导、策划、制定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系列政策。闫立华授权于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树良,政法委书记姜恩武(现任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610办公室主任),对全镇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镇压。
大法弟子王艳华被非法判劳教二年。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大杨树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黄粱电话:1394703710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杨树镇公安分局 : 李树良 鄂伦春自治旗610 : 姜恩武 根河市看守所 大杨树镇党委 : 闫立华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3日 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