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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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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华

简介:
王艳华
(Wang,Yanhua), 女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大杨树地区法轮功学员。

恶人闫立华,直接领导、策划、制定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系列政策。闫立华授权于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树良,政法委书记姜恩武(现任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610办公室主任),对全镇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镇压。

大法弟子王艳华被非法判劳教二年。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非法劳教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大杨树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黄粱电话:1394703710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杨树镇公安分局大杨树镇公安分局 <br>电话:0470-5852043<br>地区公安分局:0470-5721112 5721110<br>局长:0470-5712307<br>副局长:0470-5714911<br>教导员:0470-5712756<br>大杨树镇公安分局局长 李本学 :(宅电)0470-5714759 <br>(手机)13847072678<br>大杨树镇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树良:(宅电)0470-5712154<br>德能山 家电:5729991 (手机)13904708806 : 李树良
鄂伦春自治旗610 : 姜恩武
根河市看守所
大杨树镇党委 : 闫立华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3日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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