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洪民(夏红敏)
简介:
夏洪民(夏红敏)(Xia,Hongmin(xiahongmin)),
男 ,
69岁 ,
河北涞水县东关村大法弟子,建筑工人。夏洪民父母早逝,他一个人承担着一家四口人的生活,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学。他的大半生尝尽了人间艰辛与困苦,人到中年各种病痛都就找到他身上,致使他经常因病不能上班。一天他又因腰痛到诊所就医,在那里听到法轮大法真相,自此他走入大法修炼中。得大法后他身心变化巨大,经常紧锁的眉头舒展了,脸上有了笑容,整天摸砖拿瓦的手,皮肤变细了,也不再被病痛折磨。由于他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善待他人,得到左邻右舍的好评,工地老板也都愿意雇佣他。而十年中,涞水邪党政府却屡屡迫害这个好人。 夏洪民多次遭到当地邪恶党徒的非人折磨,为了迫使他放弃修炼,邪党党徒在他身上使用的种种酷刑和手段令人发指。 一九九九年七月底,东关村干部李启保、夏树研(音)一大早就将夏洪民叫出家,说让他到涞水镇去说说就回来,车径直开到涞水镇大院,接着,又被李启保、夏树研拉到涞水镇中学(简称涞水镇中)的洗脑班强制洗脑。显然,这是他们早已策划好的迫害阴谋。 在涞水镇中,大法弟子被分在不同的教室中关押,课桌就是他们的床,没有铺盖被褥,而且教室的灯整夜通明,晚上还有看守,上厕所都有人看着。白天涞水镇计生办的职工负责看守,强制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看诽谤大法的报纸,讲邪党专政,在摄氏42度的高温下强制大法学员为学校清除花池和操场上的杂草,带针带刺的杂草花木把大法学员的胳膊刺的一条条的伤痕,一会功夫大法弟子就象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而那些看守学员的却在屋里发补品降温。白天负责迫害大法学员的是涞水镇温亚铃(女)。晚上,涞水镇书记胡玉祥、镇长刘振福酒足饭饱后,便开车来到镇中,组织人或亲自动手,对坚定的大法学员进行强制转化,口号是:党不叫你练了你就别练了,否则就是要对你们专政--“ 打”,于是棍子、棒子一起上,边打边问还炼不炼,每天让大法弟子处在恐怖之中。十多天后,涞水镇向夏洪民的家人勒索三百元现金,才放夏洪民回家。 可这还不算完,秋收农忙季节,他又被叫到大队部,村干部让他每天三次到大队部报到,签名、写保证、体会,县委书记韩亚生还到东关大队部威胁恐吓大法学员。 二零零零年,镇长刘振福、涞水镇邪党书记胡玉祥私建牢房在涞水镇大院,是一个被遗弃的破旧伙房,伙房内黑糊糊的,墙上满是油烟,潮湿的地面上厚厚的一层煤面子,上面扔一些稻草这就是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的床,窗户被钢筋重新焊接加固,门窗都封闭的很严,外人很难看出来,不给饭、不给水,家里人送就吃点,家里不送就得饿着,而且计生办的人被命令轮班看守。 在这个“监狱”里,大法弟子被强制看污蔑大法的刊物,大法弟子夏红民、连敏拒绝看那东西,刘振福就像疯了一样,揪出他们来按在地上就打,两个人被打的不断的在地上翻滚惨叫,碗口粗的木棍都打折了,刘振福喘着粗气还不罢休。 二零零零年三月七日,夏洪民因受到残酷迫害,而进京上访。到北京因向人打听“北京信访办在哪儿?”而被警察绑架。那时北京到处都是便衣,北京信访办成了非法抓捕大法学员的陷阱。夏洪民被绑架后,涞水镇派人去接。在回程的路上夏洪民就被这些恶人打的伤痕累累。 三月十五日,夏洪民回到涞水镇,邪恶之徒逼他在镇大院整整跪了一个上午。接下来遭到刘振福、胡玉祥、李大伟、苏生等的毒打。城关镇长刘振福和副书记李大伟把夏的上衣扒光,用树枝、竹棍殴打,打的他身上没有一块好地方。关押十五天后劫持到邪党校。恶警孙桂杰等对他进行惨无人道的毒打,孙贵杰用烟头烫他的嘴,直到把嘴巴烫成大泡才住手。恶警还把他的头按进厕所水池子;扒下他的裤子用通条边打边骂,用各种惨无人道的方式折磨他几个小时。 二零零零年四月七日,受到镇官员酷刑折磨的夏洪民又被转到涞水邪党党校继续遭受迫害。直至四月十日罚款二千元放回家。 这次迫害是由原涞水县副书记孙桂节、政法委张海利、涞水县公安局刘耀华、政保股李增林、戴春杰等人非法组织的对大法弟子的第二次大规模迫害犯罪行动。酷刑的工具包括铁锨柄(一捆捆的买),绳子(一千条一千条的买),还有胶棒、胶棍、钉子、木棍等等。而且都是公检法这些执法机关的人员亲自动手打大法学员。几天酷刑下来,却不见有大法弟子“转化”,于是孙桂节就命令公检法人员加大暴力“ 转化”程度。 大法学员被分成三组,分别由公、检、法迫害。夏洪民被分到公安局迫害,当天一大早恐怖笼罩了整个邪党校,惨不忍睹:夏洪民被扒光上身,解下腰带,扒下裤子,赤裸着身体被警察按在水泥地上毒打。腰带打断了,就用板凳腿打,把光着身子的夏洪民按在地上揉搓,一边谩骂一边戏弄他,侮辱他,取笑他,话之下流难以启齿,不堪入耳。有的男学员被扒光后恶人还强迫女学员看。恶警还将馒头塞进夏洪民嘴里,把他的嘴撑的大大的,用自来水灌他,目的是让他在窒息的痛苦中被迫“转化”。他们还把脏桶扣在他头上,用木棍敲打铁桶,对他进行百般折磨。就是这个邪恶的恶党副书记孙桂节把香烟吸旺,烫夏洪民的嘴唇,嘴唇被烫的溃烂起泡。恶警还强迫夏洪民跪下,在他小腿上放上铁锨柄,然后上去三四个恶警踩在架在他的小腿上的铁锨柄上,疼痛使他的叫喊撕心裂肺一般。十三天灭绝人性的迫害结束了,夏洪民的家人又被涞水县邪恶之徒勒索二千三百元钱。 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上午,正在干活的夏洪民再次被涞水镇恶徒绑架,关押在涞水镇一个废弃了的伙房内,门窗用钢筋焊死,门上着锁,屋里一片漆黑,满是油烟煤末。不许家人见面,也不给饭吃。他被关押期间经常受到刘振福、胡玉祥、李大伟、苏生等的毒打。一次他将诽谤大法的书销毁了,刘振福像疯了一样的毒打他。刘振福还命令全镇职工对他进行群殴,连女职工也不能落下,一窝蜂似的围攻殴打他,致使夏洪民被打的体无完肤。晚上刘振福还把公安局刘耀华、李增林叫来,继续迫害夏洪民,直至将他打的奄奄一息。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镇党委胡书记又把夏洪民抓到镇里殴打,共打四、五次,有一次七个人打他。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夏洪民被关非法进拘留所,妻子和两个孩子顿失经济来源,靠借债度日。二十七日夏洪民被挂牌游街,在涞水文化广场非法公开审判,并挂牌绕涞水县城游行一圈。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夏洪民再一次被从拘留所转到涞水党校迫害。夏洪民因阻止法院的职工恶徒对大法小弟子进行酷刑折磨,而遭到恶徒们的围攻,他背上的皮都被打掉了,露出鲜红的肉。 二零零一年四月,夏洪民再次落入涞水镇这个魔窟,几经挣扎反迫害,被勒索一千元现金才回到家中。因他家与涞水镇派出所几步之遥,动不动他家就遭到派出所恶警们的非法抄家,搜查,监视等迫害,每到邪党的敏感日他就是被查找的对象,使得一家人无法正常生活。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下午,涞水镇派出所恶警、恶人受人指示借两会为名,非法闯入夏洪民家骚扰。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涞水镇派出所警察开车闯入夏洪民家非法搜查,不出示任何合法手续证件,撕毁他家新年贴的对联、日记本,家中物品被扔扯的一片狼藉。夏洪民家多次被涞水镇、涞水镇派出所恶人非法抄家、搜查。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夏洪民在涞水县城红绿灯处散发大法真相时,被人恶意告发,被涞水胡家庄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进涞水县拘留所。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他被转到涞水县看守所。在非法审问时警察问:你到胡家庄散资料去了?他说:我到县城散发的。信仰自由,你们迫害大法学员是在执法犯法,以后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你们让我签字、按手印那就是你们的犯罪证据。那两个警察说:今天不把你送进看守所,我俩的饭碗就丢了。 在看守所,他被剃光头发,犯人端来几盆凉水从头浇到脚,说是给他洗澡,还告诉他管这个犯人叫大哥,那个叫二哥,但又说出去不能叫,要叫班长。在看守所里每天要干十二个小时的活,用花纸把铁丝缠上,做成花束,完不成任务恶徒就用脚踹他,用鞋抽他的嘴巴。 二零零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家人把他接回家中,希望他能尽快恢复健康,没想到第二天,涞水镇恶人刘金龙便带人来将夏洪民从家中堵截绑架,并直接送高阳劳教所。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下午,涞水镇派出所警察闯到夏洪民家,非法抄家、绑架。夏洪民现被非法关押在高阳劳教所。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多钟,两辆车停在东关村法轮功学员刘玉敏家门口,下来三个便衣进入各个房间照相,欲想把墙上的剪纸画和师父的法像拿走,被家人制止住。当天下午东关村的夏红民也遭敲门骚扰。 二零一八年七月廿一日至廿五日,涞水镇东关村法轮功学员夏红敏的儿子多次接到自称是镇派出所的骚扰电话并威胁找不到夏红敏,就去单位找他。七月廿二日上午和廿五日夜里约11点30分,警察两次敲门,夏红敏的妻子被吓得不敢呆在家里,完全影响了正常生活和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八年七月份河北省涞水县已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包括迫害后放弃修炼者)遭警察上门骚扰,由村干部领着涞水镇派出所和各乡镇派出所警察参与骚扰,他们谎骗学员开门强行录音录相。讯问还炼不炼法轮功?并索取手机号码和个人信息等违法行径。甚至多次上门骚扰,迫害还在持续。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夏洪民在胡家庄集市上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胡家庄派出所扣押,现还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下午一点多,胡家庄派出所来了三个人,两个便服,一个警服,到夏洪民屋里看了一下,并录像,到夏的屋里,没找到东西,就走了。两点多,又来了三个人进屋非法搜查。后来,夏洪民从胡家庄派出所走脱。 二零二一年元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左右,河北涞水县夏洪民及两位女法轮功学员在涞水镇魏村集市上讲真相,被涞水镇镇政府人员和魏村治保人员打电话举报到涞水镇派出所,涞水镇派出所出动警车将三人劫持到涞水镇派出所。最后他们还想拘留他们,因疫情就在监外执行,每人给了一份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拘留12天,直到当天晚上八点多才叫家人分别接回。 次日晚上7点多钟,涞水镇派出所四个警察进入夏洪民和张淑平所住小区家里到处翻,到处看,厨房,立柜哪都看,直到没翻到东西才离开。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左右,张淑平、夏洪民和冀香兰,在涞水镇魏村集市上告诉人们大法真相时,涞水镇镇政府人员和魏村治保人员打电话,恶意举报到涞水镇派出所。涞水镇派出所警察将三人劫持到涞水镇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当即非法审讯,让张淑平、夏洪民和冀香兰逐个坐铁椅子,照相,野蛮强迫他们踩脚印、在一张纸上摁手印。警察强制摁着张淑平与冀香兰的手,在一份无名的表格上摁上五个单个手指印、五指印,还有滚动摁五指印,都是黑手印。警察威胁两位女士说:不配合,就撅掉你们的手指头。 其中,张淑平老人被强制照相时,一个警察使劲往开掰她的眼。据张淑平老人说,现在她的两个胳膊被警察拉扯的发麻,被警察强摁着的手指头还在疼,眼睛也还疼,连带着头也疼。七十多岁的老人怎么经得住警察这么折腾。非法行政拘留十二天。直到当天晚上八点多,警察才叫他们的家人分别接回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上七点多钟,涞水镇派出所四个警察进入夏洪民家和张淑平所住小区家里到处翻、到处看,直到没翻到东西才离开,同时冀香兰家也遭到涞水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直到现在,他们三人的电动车还被魏村村委会非法扣留。他们去要,村委会人员不但不给,还说些威胁的话,并说:去找镇政府要。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上午,夏洪敏在涞水永阳集市上告诉世人法轮功真相和避疫的九字真言,被永阳派出所警察绑架。12点钟被放回,夏洪敏的电动车被扣下。 七月九日,夏洪敏照常去上班,10点钟村支书通知夏洪敏的家人告知夏在单位被绑架。下午4点永阳派出所打电话给夏洪敏的儿子去拘留所送衣服,才得知夏洪敏现羁押在涞水拘留所,非法关押期满十五天后,拘留所不但没有放人,还要延期关押十一天。据悉,永阳镇派出所警察正在企图立案迫害他。 非法关押期满十五天后,拘留所不但没有放人,却与胡家庄派出所联合办案,对夏洪民又延期关押十一天,罚款六百元。因此,就这样对一个无辜的人,仅拘留所,就非法关押二十六天。此时有胡家庄派出所参与,是因为二零一九年,夏洪民在胡家庄集市上讲法轮功真相,被胡家庄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夏洪民从派出所走脱,这次夏洪民要遭到行政处罚,所以才不让放人。 当延期关押第十天上,也就是八月二日,两个身穿便衣自称是公安人员去夏洪民家里,不出示任何证件,进行抄家、录像,什么也没找到。 当延期关押满十一天后,也就是八月三日,拘留所又没有放人,夏洪民被四个便衣公安人员从拘留所接出直接送进涞水县看守所关押至今。 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涞水看守所至今已六个多月。 前去接人的夏洪民的妻子当场心脏病复发,赶紧服下“特效救心丸”。 作为人民警察执法犯法,出尔反尔,给一个正常的家庭已经造成经济上、精神上、身体上巨大的伤害。 现在家人已经接到了《拘留通知书》,夏洪民被非法刑事拘留。 近日得知,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法轮功学员夏洪民,被构陷到涿州市检察院,可家人一直没接到涞水县检察院的任何通知书。 二零二三年五月,夏洪民的家属按常规打电话到涞水看守所,以为他仍被非法关押在涞水看守所,却意外得知夏洪民已于四月十八日被转到唐山冀东监狱非法关押。 随后,家人致电到涿州市立案庭,法官解文海告知,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夏洪民已被(非法)宣判一年零六个月,因为他没有请律师,开庭没有通知家属。家人至今也没接到监狱方电话和通知书。 夏洪民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并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将他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迫害。 夏洪民应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结束冤刑,但他被劫持入狱已经八个多月,家人至今没有接到狱方电话和通知书,多次打电话到冀东监狱询问,对方称:查无此人。近日河北大雪,气温剧降,夏洪民的妻子哭诉,想给丈夫送件棉衣都无处可送。而鉴于中共监狱臭名昭著的恶行,家人非常担心夏洪民的安危。 夏洪民在唐山冀东监狱第五监狱非法关押。家人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接夏洪民回家,结束了一年零六个月的监狱生活。 现在本地公安还不断地找夏洪民,家人不许夏与外界接触,可能还在受公安的监控中。 二零二四年三月中旬以后,涞水县涞水镇警察到东关村法轮功学员夏洪民家骚扰,警察要求夏洪民配合他们照相。夏洪民长期被迫害,刚从唐山监狱回家两个多月,夏洪民怕家人担心,就对警察说:你们在门外等着,我到楼下和你们见面谈吧。于是出了家门,到楼下见到了骚扰警察。 当警察提出要给他照相时,他对警察说,照相也可以,但是我得要个条件,你们把身份证号给我、告诉我你们的名字,咱们也都是公开的,我也给你们曝曝光,然后再照。其中一个警察说:那就别照了,于是他们都走了。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上午七点三十分,一辆面包警车停在了夏洪民居住的小区楼下,一行五个警察,有穿警服的、有穿便服的,敲开了夏洪民家的门,他们一拥而进,拿出了一张所谓的“证件”晃了一下,自称是“公安局”的,等家人想看清写的是什么,他们拿了回来。他们还拿着一个小摄像机拍照,强迫夏洪民跟他们走一趟,说:“有人给公安寄信了,调出监控了,怀疑是你,跟我们去公安接受调查。” 次日即五月一日下午,家人被告知夏被行政拘留了。夏洪民现被非法关押在涞水县拘留所。 五月一日下午,家人被告知夏洪民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后,警察没有放人,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夏洪民被转到涞水县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涞水县东关村夏洪民仍关押在涞水看守所,被涞水检察院已非法批捕,构陷移交涿州市检察院,涿州市检察院又起诉到涿州市法院,因没有请律师,案件进展需待查。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
非法关押;
抄家;
烧烫;
非法罚款;
私闯民宅;
骚扰;
精神酷刑;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摧残性灌食 ;
迫害亲属;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监视/跟踪;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勒索钱财;
人身侮辱 ;
其它酷刑;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威胁/恐吓;
电话监控;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坐/锁在铁椅子上 ;
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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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单位
河北涞水县公安局
现任公安局长:武永利13932221889
副局长:王宝华13930891928
住址: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涞阳路时代鑫园B栋2单元302
现任国保大队队长:陈迎春 13603129007(新上任,不明真相,积极参与迫害)
涞水县政法委 邮编:074199区号:031
地址:河北省涞水县府前街116号县委大楼5层
现任:政法委书记:王金桥13833083083
副书记:夏雪峰
王满13703284786
河北省涞水县看守所:
电话:0312-4511041
所长穆轶伟(2022年5月份上任)
警察:李达;赵帅、赵小磊
河北涞水拘留所
电话:0312-4510844
原拘留所所长马海涛18531283656(已调离),请知情者补充。
河北保定涞水县各社区电话
总社区: 0312-4529013
河北涞水东大街社区
书记:常方圆152 3125 0965
副书记兼主任:杜明菲17331257929
成员:常培培:1358 2230950,负责:综治、民兵和计生
王东芳15933546307
张晶晶17736200226
杨习鹏13653225639
塔岗社区: 0312-4529010
涞阳路社区:0312-4528383
府前街社区:0312-4529016
润城苑社区:0312-5849199,主任:张鑫米,手机:15930249996
泰安路社区:0312-4529012
永安社区: 0312-4529011
北辰社区: 0312-4537400
河北省涞水县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府前街198号
电话:0312-4522226
检察长贾荣君(2021年10月19日任职)
副检察长戴文功13933226906(1963年4月出生,河北涞水县人)
副检察李国权13903125964(河北涞水县人)
公诉科:张姓15532268136
党组成员:张海娟(女,河北涞水县人)
党组成员:刘建革13582998298
党组成员:闫会英,13630862960(女,1974年出生,河北涞水县人)
办公室主任;崔冠秋15531227122
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建革13582998298(1967年10月生,河北涞水县人)
相关单位:
河北省涞水县拘留所:
电话:0312-4510844,所长:马海涛18531283656 (2022年5月份上任)警察:董洪浩
河北省涞水县公安局 邮编:074199 区号0312
办公电话:0312-4528726
现任局长:冷振宇 13932221889
副局长:王宝华13930891928 住址: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涞阳路时代鑫园B栋2单元302
副局长:万玉恒
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迎春,原代春杰 13930218895(已调离)
相关电话:
涞水县委办电话 0312--4522001
涞水县政法委办电话 0312--4522038
涞水县人民政府办电话 0312--4522102
涞水县公安局办电话 0312--4522219
涞水县司法局办 0312--4522245
县广播电视局办 0312--4523349
涞水县法院办 0312--45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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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水县永阳镇派出所
办公电话:0312-4581998
现任正副所长:张文杰1
警察:李小杰、许春风3483922221
副所长:李国华
范金坡13833010188;15630255728
河北涞水县胡家庄乡派出所
电话:0312-4666253
原所长:杜长亮13582285945, (已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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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涞水县拘留所:电话:0312-4510844,所长:马海涛18531283656 (2022年5月份上任)警察:董洪浩
河北省涞水县公安局 邮编:074199 区号0312
办公电话:0312-4528726
现任局长:冷振宇 13932221889
副局长:王宝华13930891928 住址: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涞阳路时代鑫园B栋2单元302
副局长:万玉恒
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代春杰 13930218895;
涞水县政法委
地址:涞水县府前街116号县委大楼5层
政法委书记:王金桥:13833083083;副书记:夏雪峰
王满1370328478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涿州市法院
涿州市检察院
涞水县公安局
:
刘耀华,
李增林
高阳劳教所
涞水县政府
:
李大伟
涞水县党校
涞水县拘留所
涞水县看守所
涞水县县委
:
孙桂杰,
刘金龙
冀东监狱
涞水县“610办公室”
涞水县涞水镇政府
:
刘振福,
温亚铃,
李启保,
夏树研,
胡玉祥
涞水镇派出所
涞水胡家庄乡派出所
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涞水县检察院
义安镇派出所
涞水县永阳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9日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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