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虹
简介:
李美虹(Li,Meihong),
女 ,
六十多岁 ,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法轮功学员。在过去五年间,广东省揭阳市地区邪恶对大法学员进行迫害,非法劳教的至少有60人次,被非法送省法制所的有两人,被拘、被禁、被送进洗脑班的有3000人次之多。 被非法劳教的学员名单:揭西籍学员:李美虹、李雪兰、汪子善、汪伟斌、阮宝明、温粉华。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广东“610”警察伙同汕头市“610”警察李东明窜至揭阳市,非法抄家、绑架揭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少鹏、蓝城区法轮功学员夏楚芬,以及揭西县的法轮功学员李美虹、吴淑琴等人。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下午三时左右,揭阳市国安联合揭西公安及河婆镇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李美虹、吴淑琴家实施非法搜查,绑架二人,并抄走大量私人财物:李美虹家被抄走大法书籍、电脑三台、打印机数台、刻录塔一台及耗材,价值约四万元;吴淑琴家被抄走两袋物品,包括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以及出租仓库中的复印纸四十余箱和一辆三轮摩托车。同日,揭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少鹏也被绑架。三人随后被非法关押在揭阳市看守所,九月十七日遭揭西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下午,揭西县法院第二法庭对李美虹进行非法庭审,审判长欧阳丽萍,审判员张本真,书记员邹立,公诉人原来起诉书写的是徐小芳,开庭前换成一名男子。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刻意东拉西扯,提出大量与案件无关、诋毁法轮功的问题,试图诱导回答。 尽管律师据理力争,公诉人仍坚持迫害,甚至要求重判七年以上。最终,揭西县法院无视事实与法律,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非法判决:李美虹七年,刘少鹏四年,吴淑琴三年。 广东揭西县法轮功学员李美红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被转到广东三水迫害(被转到三水洗脑班迫害)。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广东省揭西县法轮功学员李美虹和洪细蓉在揭西县河婆镇河山居委附近遭河婆镇派出所人员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揭阳市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二月,揭东区法院对李美虹非法开庭,后枉判五年。 二零二五年八月,李美虹被劫持至广东省女子监狱。这是李美虹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入狱。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批捕;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504123.html#251225214942
曾遭七年冤狱-广东揭西县妇女李美虹又被枉判五年
广东、辽宁两名中共官员遭恶报
广东省揭西县法轮功学员李美虹和洪细蓉被绑架 相关责任电话号码补充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7587.html#24515221941
廣東省三水洗腦班的罪惡
2015年下半年广东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综述
广东揭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
律师:今天的庭审就是将来大清算的预审
广东揭阳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1)
广东省揭阳市被非法判刑、劳教的大法学员名单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东省法制教育所(三水洗脑班)
揭阳市看守所
汕头洗脑班
:
李东明
揭东检察院
揭东县法院
河婆镇派出所
广东女子监狱
揭西县法院
:
邹立,
张本真,
欧阳丽萍
揭西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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