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波
简介:
赵红波(Zhao,Hongbo),
男 ,
二十多岁 ,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法轮功学员,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上海机械设计师。法轮功学员赵红波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多次被非法关押共七年,其中二次被非法判刑,遭受了种种迫害。近期,赵红波控告元凶江泽民,要求立即停止迫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赔偿他背负冤案,饱尝牢狱之苦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精神损失。 赵红波控告说:“长期的非法拘禁,导致我未完成学业,没有拿到毕业证,本该学习工作经验和积累社交技能时,我在被非法关押中被逼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二十岁到三十岁大好的青春大部分在失去自由和几乎所有正常的生存权利的漫长的痛苦煎熬中度过,周围的亲人也在一次次的打击和担惊受怕中度过。” 赵红波控告说:本诉状以起诉江泽民为根本,迫害直接参与人不在本状诉讼之列,因为这些人才真正是江泽民犯罪集团的受害者,他们充当了打手,是被利用的。但是,这些人必须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用实际行为表达忏悔,为的是他们自己在善恶有报的天理中赎回生命的未来。希望检察官或法官主持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还正义公理于中华大地! 下面是赵红波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是一名八零后出生、从小学习优异、周围人们心目中公认的好学生。一九九八年我在书店看到了《转法轮》,只看了两页,我头脑中的问题就象一扇扇门一样打开了,苦苦思索的很多问题都找到了答案。从此,我走上了生命返本归真之路。 法轮功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开始,说真话,办真事,与人为善,遇到矛盾向内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炼法轮功后,我每天早上在校园里跟其它同修集体炼半小时法轮功,感觉每天精力充沛,头脑思路清晰,学习效率大大提高,每学期都能拿奖学金,还拿过特等奖学金(年级第二名)。甚至迫害发生后,学校停了我一个多月的课,每天接受领导和老师、家人的谈话和劝说,身心俱疲,考试前一周才让我去学校上课学习,经过强化学习补功课,一周后考试仍然拿到了奖学金,高等数学还拿了班里第一名,很多同学都觉得不可思议。 我和我的近亲属,遭受了以下犯罪: 1.刑讯逼供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禁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 二零零一年八月,我同我姐住在太原胜利桥西小区,襄汾县政保科柴吉山伙同太原一个所谓“项目组”,通过定位我姐的手机找到我姐,晚上十点多守在我们住的小区里把我绑架,我大声喊:“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你们为什么抓好人?”当时有很多人围观,他们几个人把我抬着塞进车里。在车里柴吉山打了我一拳,我的鼻血流了出来。 当时所谓“项目组”在太原长安大厦十二层包了一层用来迫害法轮功。他们八个人分成四组,二十四小时轮流对我刑讯逼供,给我双手戴背铐,双脚脚腕也戴着手铐,蹲在地上,不让我睡觉,看见我闭上眼睛就用衣架敲打我眼睛。三天三夜后,一无所获,就把我送到太原市小店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七月,我又一次被绑架后,父母去派出所、公安局要人,主管案件的负责人躲着不见,后来我父母被警察拽着脚,头朝后倒着拖行很远后,强行拉上警车,在小东流派出所扣留了半天才被放回,之后一直派人监视。 2.虐待被监管人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禁止“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 我在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被监管期间遭到了以下的体罚虐待: 二零零零年底,为了向政府和人们讲清真相,我去了北京上访。被劫持回来后,非法关押在太原市看守所半个月。被非法拘留期间,被防暴队的一伙人提出去,他们让我“开飞机”(一种折磨人的手段,头朝下,胳膊和背紧靠住墙),持续了二十多分钟。 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新年前三天,我被非法关押在太原市小店区看守所。为了抵制对我的迫害,我从二零零一年七月底开始绝食,绝食第六天,看守所警察给我戴上二十斤重的死刑犯的铁链子,用铆钉把铁链铆住,害怕我炼功,把我手伸进铁链的手环里再戴上手铐,这样手和脚一直连在一起,增加了我的痛苦。在我绝食的三十多天里,一直这样戴着,前后一共戴了三个多月。 从绝食第六天开始狱警开始给我灌食,他们找来七、八个服刑犯把我按到椅子上,用脚踩住铁链子,手铐换成背铐,狱医使劲用改锥撬开牙齿,用铁扩张器撑开嘴,再插进胃管灌。 非法关押期间,在警察的授意下,监室里的犯人对我进行了不让上厕所、殴打、在冷风和雪地里冻、强迫二十几个在押人员往我身上吐口水等方式折磨侮辱我。 二零零三年,在晋中监狱十一分监区被非法关押。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狱警张峰指使刑事犯杨万青对我进行殴打。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几号,恶警指导员边永庆指使犯人强迫我和几名法轮功学员罚站,从早上起床一直站到晚上睡觉。为了抵制迫害,我开始绝食。第六天被插胃管灌食。 二零零七年七月,我又一次被太原国家安全局和所谓项目组绑架到尖草坪区阳曲派出所非法审讯,后来关押到尖草坪看守所。在看守所绝食期间,狱警马春锁强制给我折磨性灌食,用一碗水里放半袋食盐的浓盐水灌。强迫几个服刑犯抓住脚倒着提起来,把头栽进放满水的大盆里。还遭受了用搽地板的抹布塞嘴等折磨。强制灌食完后,所长张雨生又用警棍打。一次被折磨出现休克状态,被送到医院抢救过来,所长张雨生赶到后用拳头打。我被迫害出现左侧胸腔积水。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法院二次开庭,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转到晋中监狱迫害。 二零一零年七月,晋中监狱又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大面积迫害,我被强迫罚站四天。 3.非法拘禁罪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太原公安局非法关押在太原市看守所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被非法关押在太原市小店区看守所,共十八个月。 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零四年十月,被非法关押在山西晋中监狱,共十八个月。 二零零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被非法关押在太原市尖草坪看守所,共三十个月。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关押在山西晋中监狱,共十二个月。 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至四月六日,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宝山区看守所三十天。 4.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 二零零一年,我去北京上访回来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回家后,学校老师给我打电话让我在家呆着,不要去学校上课了。学校领导担心影响自己的利益,违反学校规定做出勒令退学决定,欺骗我父亲说只是暂时离校,将来还可以复学,我父亲签了字。同宿舍的七个同学知道后一起找学校领导保我,没能留下我。学校老师跟我爸说我在各方面表现都很积极,他们也不想让我退学,但是省高校“610”给学校施加压力要开除我。 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二年,我被非法关押在小店看守所期间,家人被欺骗,听说我出去还可以复学,就花钱托人找关系往出保我,最后东借西凑了四万多元分别给太原市中院和小店区法院各相关人员,法院的人答应我家人可以办成无罪释放。家人几经奔波,二零零三年大年前三天,小店区法院判了我三年刑缓刑四年,我才回到家。过年后,我父亲拉着我找学校领导、找县里的领导,想让我复学,结果被象踢足球一样踢来踢去,没人给办。二零零三年四月,回家没几天,我又被非法抓捕关进了监狱。 5.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 二零零零年上半学期,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处领导找我谈话时,我所在的机械学院书记范智到我宿舍床铺上拿走一本法轮功书籍交到学校。 二零零一年八月我被非法拘禁后,我同学的一张银行卡和写有密码的小本放在租房内,银行卡内有一万多元的存款。因我被非法拘禁,房租到期后,房东进入房间发现房内的资料后告诉千峰派出所,资料和银行卡被千峰派出所抄走,我从看守所回家后查询得知卡里的存款全部被人分几次取出。 二零零七年六月,我在工作单位山西春光锻造有限公司上班时被非法拘禁时,我工作用的台式电脑一台、mp4一台、电子阅读器三台被带走。 二零一四年三月,我和一名同修乘坐地铁时钱包被小偷偷走,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和一张护身符。钱被小偷偷走后将钱包遗弃,被人捡到后交给地铁工作人员,在我们去认领时,被地铁警察扣押,后租住处被抄,我和同修个人的两台笔记本计算机、一个电子书阅读器、一些法轮功书籍和师父法像被带走。 6.强迫劳动罪 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在晋中监狱非法关押期间,被强迫进行拣瓜子仁、捡红豆、缝足球等奴役劳动。 二零零七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在我被非法关押在太原市尖草坪看守所期间,被强迫进行高强度奴役劳动,在伙食条件和卫生条件极其恶劣的环境下,进行粘纸盒、做手工艺品等,每天劳动时间从早上六点至晚上九点,甚至至凌晨三点,直至完成任务。 7.迫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通过上述的、仅仅由于我修炼法轮功而对我犯下的罪行,我被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自由信仰权。 7.故意伤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禁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仅仅因为我修炼法轮功,我被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及为他们工作的手下或与其合作的人员伤害。我也遭受了酷刑折磨定义以外的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包括被殴打、侮辱、打耳光和被耻笑。 9.侮辱、诽谤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禁止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江泽民指使了中共控制的媒体与宣传机器,征集与保证中共领导与干部和中国民众(无论国内或国外)对他执意发起的镇压法轮功的运动的支持。通过对法轮功与其学员的诽谤故意误导中国民众,如将法轮功修炼者比作“罪犯”,“自焚者”,“精神病患者”,“害虫”,“蛇”等,江泽民为了推动他对法轮功学员的其它犯罪行径,诽谤和侮辱了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我与所有其他法轮功修炼者都遭受了被告人违反第二百四十六条的犯罪行为。 赵红波的父母于2007年6月27日去尖草坪公安分局要人无门的情况下,于6月28日上午找到赵红波工作单位的罗总经理,帮助要人并落实人的去处。随后罗总经理说:“联系上了尖草坪公安分局滕队长并且滕队长已答应可以去见他。”当天下午3点赵红波的父母去尖草坪公安分局要人,没有见到滕队长不说,反被遭到分局内5、6个恶警的恐吓,并绑架强行拉到小东流派出所,继续恐吓威胁阻止要人,直到傍晚才将赵红波的父母放回。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亲属;
毒打/殴打 ;
手铐/脚镣 ;
剥夺睡眠 ;
体罚 ;
摧残性灌食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人身侮辱 ;
罚站;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西省晋中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山西襄汾大法弟子赵红波父母遭尖草坪公安分局恶警恐吓
被山西太原看守所和新店劳教所劫持的部分大法弟子名单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店劳教所
晋中监狱
:
张峰,
边永庆
襄汾县公安局
:
柴吉山
尖草坪公安分局
宝山区看守所
尖草坪看守所
:
马春锁,
张雨生
小店区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12日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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