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娇(胡汉姣)
简介:
胡汉娇(胡汉姣)(Hu,Hanjiao(huhanjiao)),
女 ,
53岁 ,
湖北省汉川市城关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胡汉姣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于汉川市第一看守所。二零零零年一月九日,她被迫交“保证金”三千元,生活费一千八百元后,才被释放。她的婆婆唐姣英与她一起上访,也被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被迫交“保证金”三千元才出来。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派出所到家中找胡汉姣,因她不在家,就诬陷她“串联功友”,非法抄了家中所有大法书籍和资料、收录机、随身听,并说她违反治安,又将胡汉姣非法拘留十五天,被迫交生活费四百五十元。 二零零零年五月,胡汉娇又第二次到北京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当时胡汉娇在北京看守所绝食15天,北京市看守所的管教对胡汉娇进行野蛮灌食,随后汉川市公安局把胡汉娇从北京接回汉川市第一看守所继续关押。 二零零零年十月,家属又交了3000元生活费才被放回。二零零一年元月,胡汉娇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八日胡汉娇丈夫带着汉川城西派出所的恶警在武汉找到她,她随后被捕。关押在汉川市第一看守所后,于二零零二年春节前被送往湖北沙洋劳教所劳教一年。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日晚9点左右,胡汉娇在汉川市市政府大院家属宿舍楼内发放真相时被恶人举报,随后被抓。汉川市610办公室把胡汉娇关押到汉川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恶人强逼家属拿出6000元钱,并派亲属一人随同610不法分子把胡汉娇押送到设在武汉市武昌杜家村的洗脑班。胡汉娇自从被抓至今已七天绝食绝水。被送往武昌洗脑班时已身体虚弱,人明显消瘦,汉川市政法委、610办公室短短七天就把胡汉娇迫害成那样,还逼家属拿6000元钱送到他们手里供它们挥霍。这就是邪恶之首江××和610办公室对大法弟子“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搞垮”的邪恶本质。 二零零三年十月,胡汉姣被汉川“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谢振星以及国安大队刘继祥劫持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强制洗脑,还勒索其家属六千元。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胡汉姣与法轮功学员张望香、张凤兰到回龙镇散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一名不明真相的恶人举报。当晚十二时,胡汉姣等被回龙派出所所长及几个警察非法关押。 第二天,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下午四时,国保队长刘继祥又将她们送到汉川第二看守所迫害,并骚扰她们的家人,抢走大法书籍。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张望香、张凤兰被释放,胡汉姣仍被非法关押。后胡汉姣又被李殿武、刘继祥非法三年劳教。他们对胡汉姣的迫害给胡汉姣本人及家人的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胡汉姣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当时她身上到处是伤,恶警安排两个吸毒犯王桂、田翠荣作为包夹,后来把田翠荣换掉了。胡汉姣的家人要求接见,恶警也不让见,只把衣服带进去了,因为当时胡汉姣的脸部被打青了,恶警还两个月不让她睡觉。 胡汉姣被非法劳教迫害一年后,二零零八年八月三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胡汉姣在欢乐街上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汉川国保、汉川城关派出所劫持,送汉川拘留所关押,非法拘留期十五天。晚上,汉川国保还骚扰了她家。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六日,湖北孝感市汉川市法轮功学员肖艳芳、刘义波、王四美、胡汉姣、王庆等五人因告诉世人避疫良方被马鞍派出所警察绑架,因疫情原因第二天被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上午,胡汉姣与法轮功学员王四美,到分水镇地区,告诉世人避疫良方,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分水派出所警察绑架,被上报到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当日下午四时左右,胡汉姣与王四美被送至汉川医院体检。几天后,两人被非法刑事拘留。随后,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将胡汉姣与王四美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一点过后,胡汉姣被非法开庭,两点左右结束,法院没有宣布庭审结果,推说合议庭研究后再宣布。 当天上午九点三十,被非法庭审的还有汉川法轮功学员肖艳芳、刘义波、王庆、王四美,十一点左右结束。 在六月十六日的一天两场庭审中,法轮功学员胡汉姣、肖艳芳、刘义波、王庆等都聘请了维权律师。维权律师从公民信仰自由、刑法三百条的构成要件、证据关联性等方面为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无罪辩护,参与旁听的法轮功学员家属都感受到正义的能量,强烈要求法院能作出公正的判决。 不幸的是,孝昌县法院执法人员罔顾法律,违背良知,六月下旬,孝昌县法院作出枉法判决,胡汉姣、王四美遭诬判四年,肖艳芳遭诬判三年六个月,刘义波遭诬判三年九个月,王庆遭诬判三年。 胡汉姣,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七个多月时间里,一直绝食反迫害,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胡汉姣被汉川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七个多月后,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罚款;
交保证金;
非法拘留;
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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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争的事实,公开的秘密── 数千万大陆法轮功学员仍在遭受种种迫害,生活及人身安全皆无保障
相关单位及个人:
汉川国保:
蔡年祥,国保大队长,电话:13707292222
刘新潮,国保大队教导员,电话:13707292950
余辉 宅电 8382266 电话:13707292822
余清波 电话:13995852388
城关派出所: 龚志移 所长 电话:13986452757
吴斌斌 指导员 电话:13507291812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汉川市第二看守所
汉川市公安局
:
刘继祥,
李殿武
沙洋劳教所(沙洋农场)
汉川市“610”办公室
:
谢振星
汉川第一看守所
汉川市政法委
汉川市城西派出所
武汉女子监狱(宝丰路女子监狱)
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阳光劳教所)
汉川市城关派出所
汉川拘留所
马鞍派出所
孝昌县检察院
孝昌县法院
回龙派出所
分水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3月28日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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