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景海
乔永福家屋外所有门窗、家具上的玻璃和部份家用电器,全部被河北省涞水县“六一零”恶警摧毁。
乔永福家屋外所有门窗、家具上的玻璃和部份家用电器,全部被河北省涞水县“六一零”恶警摧毁。
乔永福家屋外所有门窗、家具上的玻璃和部份家用电器,全部被河北省涞水县“六一零”恶警摧毁。
乔永福家屋外所有门窗、家具上的玻璃和部份家用电器,全部被河北省涞水县“六一零”恶警摧毁。
乔永福家屋外所有门窗、家具上的玻璃和部份家用电器,全部被河北省涞水县“六一零”恶警摧毁。
乔景海和韩玉红夫妇
韩玉红的婆家
婆婆张秀玲和大孙子
公公乔永福和小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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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乔景海(Qiao,Jinghai),
男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涞水县王村乡赵各庄村法轮功学员。乔景海、韩玉红夫妇和父亲乔永福、母亲张秀玲都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间,涞水公安局、“六一零”十多个人,带着口罩、穿着便衣,闯到乔景海家疯狂骚扰,令当时怀着四个月身孕的韩玉红浑身哆嗦,当场倒地。恶徒们不管孕妇的死活,硬要乱翻,乔景海扶着倒地的妻子叫他们出去:“我妻子和孩子要有什么三长两短的,你们负全责!”恶徒们这才走,并抓走了母亲张秀玲,非法关押三天才放回家。 母亲回家后,又闯来二十多人非法抄家,把乔景海非法抓到涞水拘留所、看守所迫害,乔景海差点失去生命。出狱后,乔景海和韩玉红夫妇流离失所。 二零零六年,父母也被迫流离失所。同年农历十月十四,涞水县公安局戴春杰、“610”王福财,趁乔家无人,指使一班流氓恶警,翻墙入院,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前后两个院子、房子都给砸了。二零零七年,父母回家卖了粮食才把房子修好。 二零零八年,母亲张秀玲身体承受不住这种长期的迫害,被送进涞水医院。她刚出院回家,王村乡四个人又闯上门打算非法抄家,当时家族中的大哥、大嫂、二哥、二嫂都在照顾卧床不起的张秀玲,这四人才没敢乱动,悻悻的走了。屡遭迫害的张秀玲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含冤去世。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乔永福一个人在家,王村乡七八个政府人员,又闯进来把家里仅有的大法书和两张法轮图一扫而光。 二零一三年三月,韩玉红又找涿州市国保大队队长杨玉刚要身份证,杨玉刚和百尺竿乡乡长马某在村大队二楼逼她说诬蔑大法的话,不骂不给身份证,遭韩玉红拒绝,乡长马某还企图绑架她到乡里,韩玉红坚决抗争,马某未得逞。 因两个孙子上学需要学籍和户口本,乔永福到村、乡办全家人的户口和老年证。涞水县王村乡人员打电话威胁乔永福:你们又要搞什么活动。恐吓乔永福不敢再去乡里办证。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涞水县“六一零”恶警光天化日之下,直奔王村乡赵各庄村法轮功学员乔永福家而去,翻墙而入,没等走到房屋门口,一人顺势操起一块砖头,砸向房屋东侧窗户。由于用力过猛,砖头撞成碎块。随后,他们打开大门,一拥而上,把屋里屋外所有门窗、家具上的玻璃和部份家用电器,全部摧毁。突如其来的击打声、玻璃碎落声和狗叫声嘈杂在一起,惊动了十几名邻里乡亲围观。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们把铁锹头卸掉,用锹柄任意捣毁玻璃、物品。顿时,屋里屋外一片狼藉。不到三十分钟,一个好端端的民宅面目皆非(见下图)。然而,他们没有就此罢休,又到乔永福的老家,破门而入,把另一所宅院也砸毁了。乡亲们见了无不感到愤慨。 乔永福年轻时体弱多病,到老了身体更是一团糟。老伴儿患神经性高血压,经常呕吐不止。老俩口喜得法轮大法后,身心健康,生活幸福。一九九九年邪恶迫害开始后,老俩口多次被涞水县六一零非法拘禁、洗脑、罚款、抄家,儿子、儿媳(大法弟子)也被迫害的流离失所。下面是他们全家的控诉。 控 告 状 控告人: 乔永福 控告人: 张秀玲 控告人: 乔景海 控告人: 韩玉红 (河北省涞水县王村乡赵各庄村人) 被控告人涞水县: 李老铁:男,原任涞水县县委书记(现石家庄中级法院) 王会新:女,原任涞水县县长(现已调离) 谭书评:男,原任涞水县公安局局长(现已调离) 孙桂杰:男,原任涞水县县委副书记(现已调离) 张海利:男,原任涞水县纪检委书记(现调国土局) 刘耀华:男,涞水县公安局纪检委书记 李增林:男,原任涞水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现已调离) 孙金博:男,涞水县县委书记 彭宏志:男,涞水县公安局局长 代春杰:男,涞水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 王福才:男,涞水县“六一零”主任 被控告人王村乡: 张世亮:男,涞水县王村乡党委书记 张秀明:男,涞水县王村乡党委副书记(现已下岗) 张建华:男,涞水县王村乡办公室主任 王磊: 男,涞水县王村乡乡长 卢东海:男,涞水县王村乡三把手 崔风祥:男,涞水县王村乡乡长 程玉合:男,涞水县王村乡乡长 胡玉玲:男,涞水县王村乡派出所 董洪浩:男,原在涞水县王村乡任职(现调公安局) 被控告人赵各庄村: 田荣: 男,原任王村乡赵各庄村支部书记 胡文生:男,王村乡赵各村支部书记 张立森:男,原任王村乡赵各庄村长(现已下岗) 胡成文:男,王村乡赵各庄村委(现已下岗) 控告事项: (一)申请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对“六一零”王福才提起公诉,并立即依法逮捕。 (二)申请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对“六一零”王福才践踏国法、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带人到我家翻墙越院,抓人、抄家、毁坏财产等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二十五万五千元。 (三)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撤销迫害人权的邪教“六一零”非法组织和王福才“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的职务。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家;
私闯民宅;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涿州市农妇及娘家、婆家遭受的迫害(图)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河北省涞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镇
:
程玉合,
胡文生,
张立森,
彭宏志
涞水县公安局
:
谭书评,
刘耀华,
李增林,
戴春杰
涞水县政府
:
孙金博,
王会新
涞水县县委
:
孙桂杰,
李老铁
涞水县王村乡政府
:
胡玉岭,
胡成文
涞水县某村
:
田荣
涞水县政法委
:
张海利
涞水县“610办公室”
:
王福才
涞水县石亭镇派出所
:
董洪浩
城关镇政府
:
张建华
涞水县某乡政府
:
张世亮,
张秀明,
王磊,
卢东海,
崔凤祥
更新日期: 2013年7月22日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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