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香
简介:
刘云香(Liu,Yunxiang),
女 ,
六十多岁 ,
黑龙江大法弟子,职工家属。一九九六年刘云香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由于眼疾(视神经萎缩、几乎失明),全国各地都治不了。炼功后,眼疾痊愈,身心受益。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李建、韩东义在消防队问大法学员刘云香:大法好不好?她说:好。只这一个字,就把这位老人关进方林看守所四个多月。 在看守所里刘云香遭受了非人的待遇。看守所不让家人送被褥,白天强制直溜的坐着,强制看诬蔑大法的电视。强制在零下三十~三十二摄氏度的冰天雪地里坐着,不让穿棉衣,身上只穿很单薄的毛衣、毛裤。晚上很晚才休息,躺在光板地铺上,冻得睡不着觉。晚上十几个人挤在一起,都侧身躺着,一人下地解手,回来就没地方躺了。看守员任意打骂,随便奴役。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栽树、种地及其它活。使刘云香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刘云香去北京,在火车上被哈尔滨铁路警察劫持到铁路看守所进行迫害。在铁路看守所被警察和牢头强行搜身,牢头搜到了钱可归自己所有。警察还经常搜铺、提审,强迫糊纸袋,在刘云香面前诋毁法轮功,骂她是傻子、精神病等等。在哈看被非法关押十天又被劫持到本地(方看)关押一个月。在方林看守所又遭到同样的迫害。 两次迫害给她的家人带来了灾难。老伴无人照顾,孩子不能正常上班,他们在为她担心、焦虑,四处奔波要求放人,遭到相互推诿、白眼、嘲笑等等,还要为她交伙食费,一天十五~三十元(吃的一天两顿饭,每顿饭半个窝头,喝的菜汤,没几个菜叶),交押金等,使不能正常生活,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人身侮辱 ;
绑架/劫持;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二)
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恶行(补充)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方正林业局(高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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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东义,
李健
方正林业局(高楞)看守所
哈尔滨铁路派出所
铁路公安三处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4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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