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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葳

简介:
石葳
(Shi,Wei), 女 , 31岁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大法弟子石葳在鞍山灵山张贴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恶人举报,被灵山派出所恶警绑架并遭刑讯逼供,先后被非法关押于鞍山第二看守所,后转拘留所,最后被送进鞍山教养院邪恶的洗脑班,因拒绝放弃信仰而被非法判一年半劳教。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石葳绝食抗议走出教养院,被迫流离失所。

在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会前被鞍山公安绑架。立山区法院二零零九年诬判法轮功学员石葳五年,高红、孙永恒刑期不明。主审法官欧阳。

在年前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石葳被立山工业派出所和鞍山第一看守所送沈阳女子监狱。在监狱遭受迫害:九天不让睡觉,双人包夹,强迫下车间做重体力奴工进行迫害。

法轮功学员石葳拒绝穿号服,恶警便惩罚与石葳关在一个房间的所有在押人员坐板,所说的坐板就是在押人员盘腿坐在硬板上,长时间的坐板也是一种变相的体罚。其实,在押人员在没有被法院宣判有罪的时候不能被视为罪犯,很多行为也不应该被强制,但一直以来的一贯如此违法,警务人员已经把这种他们对待在押人员的所为看成是理所当然了,而在押人员在这种邪恶的环境中基本上也就逆来顺受了。石葳拒绝这种变相的体罚,对负责此房间的王姓管教说道:“王管教,不管我做的对也好、错也罢,你们如果想有所针对的话,那么就对着我来,如果你们坚持罚这些人坐板,那我会绝食抗议。”转过头又对在押人员说:“请你们不要接受惩罚,她们没有权利对你们这么做。下板吧,不要坐了,我的事与你们无关。”有一个小姑娘举着拳头说:“石葳,我支持你。”后来,所有的在押人员就都义愤填膺了,没有人接受体罚,都靠墙坐着去了,后来,警务人员因为此事内部发生了争执,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法轮功学员石葳在一次看守所的搜身检查中因拒绝接受被非法搜身而被王姓管教指使四个恶警强制搜身,其中一个年龄较小的恶警小声对其他的那几个说:“把她扒光。”就扒光了石葳的衣服,这些恶警们妄图以这种方式来制止正义的反抗行为,却引来了全体在押人员的注目礼:对她们的怒目而视。石葳穿好衣服后,趴在门上向走廊里大声喊话:“迫害大法弟子,天理不容。”事后,一个小姑娘对石葳说:“我就瞪着她们,我一直瞪着她们。”一边说一边仍旧生气的瞪着她的大眼睛。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剥夺睡眠坐板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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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鞍山市第二看守所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88号<br>邮编:114007<br>所长 白云峰:15698902226;412-2611873;412-2960500<br>看守所座机:412-2960344;412-2960506;412-2621107<br>驻所检察官(驻检,姓李):412-2299726
灵山派出所地址:辽宁鞍山市<br>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5日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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