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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梅

简介:
李梅
(Li,Mei), 女 , 40岁 , 辽宁省鞍山市大法弟子。

二零零一年九月,大法弟子李梅因在街上撒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恶警绑架,并遭刑讯逼供,后被送鞍山拘留所,又转第二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劳教送进鞍山劳动教养院。

李梅是2000年4月份得法的,得法后特别坚定,被邪恶非法教养后,拒绝配合邪恶,于2002年7月6日被殴打。

殴打徐艳菊、李梅的凶手是刑事犯韩博和阎丽英,是受了教养院队长的指使,所以才敢大打出手。徐艳菊、李梅被殴打的起因是她二人拒绝喊“队长好”,所以才遭此毒手。

迫害类型: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绑架/劫持非法劳教毒打/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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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鞍山市教养院 : 张振阳
鞍山市第二看守所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88号<br>邮编:114007<br>所长 白云峰:15698902226;412-2611873;412-2960500<br>看守所座机:412-2960344;412-2960506;412-2621107<br>驻所检察官(驻检,姓李):412-2299726
鞍山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07年11月27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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