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明(志明)
简介:
李智明(志明)(Li,Zhiming),
男 ,
48岁 ,
平昌江口镇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徐浪舟、李智明等在新华劳教所,因抵制劳动,在工地炼功等曾多次遭到护卫队恶徒的警绳、警棍的迫害与拳脚暴打。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晚,恶警牟幸福又带了十几个便衣去抄家并绑架了吕春杉的妹妹吕春学(残疾人),将其妹妹及随后绑架的大法弟子李智明(平昌江口镇人)、王大森(平昌雷山乡人)非法关押三十多天后要挟他们的家人交一万元保证金才放人。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平昌县国保罚款一万元后,被劳教两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午,国安牟幸福、肖某到吕春杉经营的小书店欺骗他说局长蒲××有事要问他,将其绑架到了看守所,被同时绑架的还有李智明。第三天就下达了吕春杉劳教两年半李智明劳教两年的裁决书,他们不服非法裁决并提起覆议申诉,610及国安恶警在申诉期强行将他们绑架到新华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新华劳教所恶警蓄谋已久对大法弟子新一轮迫害开始了,恶警赵泽勇(副所长)宣布了对法轮功学员的六条邪恶规定(每周一次思想汇报、不准称自己是大法弟子、承认劳教身份、打报告词、参加奴工劳动等等),所有目地都是围绕转化而来。这一切目的就是为了让法轮功学员出卖良知、人格放弃信仰,也就是所谓的转化,成功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上面给奖金四千至八千元,被转化了的可以正常休息、不参加奴役劳动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还可减期并提前释放。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强行灌食、灌毒药、睡觉用烟头烫脚,利用刑事犯24小时跟班折磨。这次集中折磨一直持续到9月下旬。期间邓建刚(彭州人)被打断四根肋骨,徐浪舟(攀支花市优秀警察)、伍凯松(西南石油学院教授)、魏浪(乐山人)、黄临川(广安地税优秀公务员)、李智明(平昌人)等多次被电棍烧、绳子扎,李智明甚至被折磨的大小便失禁。 李智明因为不放弃修炼,刑期被延长半年。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川省平昌县当地610、国安、派出所、居委会人员以所谓“解脱”回访为名骚扰法轮功学员,强行要求学员或家属签“不炼功保证”。被骚扰的学员有王世连、廖桂英、王大森、张孝荣、宋文清、何谦、李占方、李智明、廖仕珍等。其中李占方被恶警阳毅胁迫签字,并被非法抄家,并扬言只要搜到哪怕一个护身符,都要将其带走,最后邪恶的阴谋没有得逞。 二零一七年八月初,四川省平昌县县城法轮功学员李智明、吕永慧被江阳派出所警察王勇、胡某某及社区人员上门骚扰,问及还在炼法轮功没有,资料来源等。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电击 ;
洗脑/送洗脑班;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上绳 ;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交保证金;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平昌县法轮功学员八月遭骚扰情况
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49092.html#1763232054
遭劳教迫害-国税局干部控告元凶江泽民
四川巴中政法委、“六一零”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
中共政法委、“六一零”在四川制造的滔天罪恶(2)
为讲真话一句 惨遭迫害十年── 四川平昌县吕春杉等人受迫害经历
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十五种常见迫害手段
四川省平昌县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简况
四川平昌公安非法敛财践踏法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骚扰人员及单位有:
公安局副局长(原国保大队大队长):李强 13908297770(手机) 0827-7800138(宅)
国保大队大队长:席显宇 13980291868(手机) 0827-3110212(宅)
国保大队教导员:阳毅 13881681658(手机) 0827-6225074(宅)
江阳派出所民警:王勇 13881661663(手机)
华严居委会书记、新华街居委会、建设街居委会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华劳教所
绵阳市新华劳教所
:
赵泽勇
平昌公安局
:
牟幸福
平昌县610
平昌县江阳派出所
:
王勇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9日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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