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顺女
金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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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金顺女(Jin,Shunnu),
女 ,
66岁 ,
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抚顺市国营八二三一厂的退休工人。第一次被绑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下令抓捕全国各地的辅导员,他们就把金顺女抓捕拘留十五天,后又送到武家堡子教养院洗脑半年之多,当时武家堡子教养院收一千五百元钱洗脑费;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金顺女的家属被顺城区610办公室勒索一万元,金顺女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过年前夕到二零零一年之间,金顺女因进京上访或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被绑架三次:被拘留一次,劳教二次。劳教期间,绝食反迫害十一天,又被实施强行灌食迫害。 二零零二年夫妻俩被非法抓捕,金顺女被判十三年,丈夫沈善一被判十一年,女儿沈春婷跟随母亲炼法轮功也被劳教三年。一家三口十三年不得团圆。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大法学员金顺女,王小艳,翟旭,梦华,刘占阁,关菊颖,马怀乐,吴波,赵玉仇,高贵荣,王承涛,侯小慧,孙倩,董钦飞,孙永丽,孙永圣。曲彩玲,贾乃芝等被抓到抚顺市刑警大队(公安一处)秘密酷刑折磨,“劈腿、背吊”两种恶警常用的酷刑:劈腿能导致两腿不听使唤,甚至不能走路,疼痛难忍;背吊:把胳膊从背后吊起,导致巨痛,甚至胳膊吊残。这两种酷刑过后,还有十种酷刑在继续用,折磨完后恶警就把大法学员塞到看守所,等候判刑。恶警还将大法学员扣在铁椅上,整宿不让睡觉,然后上刑讯逼供。 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被送到辽宁女子监狱。 金顺女刚到女监给其他法轮功学员传师父的经文被发现,警察郭桂婕把金顺女带到办公室用电棍电击,为了让电流通过的顺畅,先扒光上衣,从头顶往下浇凉水,然后电棍电,电棍电得没电了赶紧充电,命令金顺女在门外撅着等待。电充足了回来电嘴,大约电了两个多小时,嘴被电肿了,一小口饭都很难送进嘴里,几个月嘴合不上,全是大水泡。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沈阳大北监狱搬迁到于洪区监狱城。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八大队恶警左晓燕还发明了“停细粮”的办法,就是不能吃米饭、馒头和大米粥,少则停一天,一周,多则一个月,三个月甚至更多,而对不背监规,不承认迫害的大法弟子则长期停“细粮”,每顿饭只给鸡蛋大小的窝头,一根手指大小的萝卜咸菜条,大法弟子刘俊鹭、赵丽君、王红、张华萍,张丽娜、王金萍、金顺女、李鸿舒、于晓清等人都被长期停吃“细粮”有的甚至达半年以上。 二零零四年三月,监狱为了提高所谓「转化率」对各监区法轮功学员进一步的迫害。一天下午恶警谷亚星(谷亚青)给各小队长开会,交待犯人「包夹」任务。晚上收工之后金顺女、高曼丽等人被叫到活动室,被管事犯们殴打,辱骂、恐吓、威胁。她们把金顺女的裤头扒下来塞进嘴里,几个打手拎着金的四肢就把身体按到地下,拳打脚踢逼迫「转化」,打手让金顺女背监规,金不背。警察郭桂婕指使犯人毒打金顺女,拿衣架打金顺女后背,用胶皮棒子抽打所有法轮功学员,金被打得后背紫黑,伤痕累累不能仰卧床上,呼吸都很困难。金顺女要求上医院治疗,警察郭桂婕怕她曝光自己所做的坏事就是不答应去医院。值班孟队长逼金顺女念监规,不念就体罚,罚哈腰,大头朝下,胳膊垂直地面,臀部朝天撅着念,从早到晚连续折磨一周多,脸肿腿肿。 金顺女在女监八大队遭受的迫害:被停吃「细粮」长达半年以上。金顺女给其它法轮功学员传师父的经文时被狱警发现,警察郭桂婕把金顺女强行带到办公室用电棍电击,为了让电流通过的顺畅,先扒光上衣,从头顶往下浇凉水,然后电棍电,电棍电得没电了赶紧充电,命令金顺女在门外撅着等待。电充足了回来电嘴,大约电了两个多小时,嘴被电肿了,一小口饭都很难送进嘴里,长达几个月金顺女合不上嘴,嘴里全是大水泡。 八监区每天夜十二点后才让睡下,不准上厕所。在那暗无天日的生活,金顺女被迫害的患了肾炎、高血压,心脏病,身心受到摧残。正常的上厕所都要受到严格的限制,所以在那里尿裤子是常事;有很长一段时间别人可以睡二、三个小时的觉,而金顺女却让睡一个小时左右。每天又困又累,还要被奴役着完成大量的生产任务。 二零一三年前后,金顺女高血压230,眼睛睁不开,脑袋象扣个大锅盖似的,有一次心脏病偷停昏死过去,在监狱医院住了几天被抢救过来。在沈阳医科大检查三次,确诊为心脏病。 二零一五年四月五日结束了十三年冤狱。金顺女出狱后只能领不到五百元的生活补助工资;丈夫在铁路工作,由于某种原因九六年被解除工职,二人的生活费也就靠这一点点。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到抚顺市顺城区新华街道顺大社区开证明被劫持,非法关押到南沟看守所,被迫害致昏迷不醒,于十月十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六岁。 二零一八年十月六日看守所警察电话告知家属,金顺女在抚顺市中医院抢救。当家属到医院时,看见金顺女处于昏迷状态。警察让家属签字,如不签字就重判,签了就放回家。金顺女的女儿签了字,金顺女的丈夫、女儿陪护四天,金顺女一直没有醒来,十月十日早上四点多离开了人间。家属看签了字了,在当日就火化了。医院死亡证明书写着“脑梗”。 两个月来,家属到有关部门,要求就金顺女的死亡进行调查,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但相关部门不是互相推诿、扯皮,就是不予理睬。 为了申冤,家属只能聘请一位律师来为自己的亲人伸张正义,讨还公道。 律师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有关责任部门沟通协商,并向抚顺市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状,要求抚顺市检察院立案,调查这起在被关押期间致人死亡事件,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并按照《国家赔偿法》对金顺女的家属给予国家赔偿。 但有关责任部门没有任何回应,抚顺市检察院至今不予受理。 一个人无辜地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并在十几天内就被迫害致死。家属替亲人申冤却投诉无门,无人理睬,这就是中共独裁专制下的人权现状。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抚顺市朝鲜族法轮功学员金顺女家属收到最高检察院的回复,告诉家属控告材料已收到,现已发给辽宁省高等检察院审查处理。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金顺女的家属收到最高检察院的回复,告知控告材料已收到,已发给辽宁省高等检察院审查处理。可是一年半过去了,辽宁高等检察院未受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剥夺睡眠;
坐/锁在铁椅子上;
吊背铐;
劈腿;
非法关押;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电刑;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打骂;
毒打/殴打;
逼迫放弃信仰;
洗脑/送洗脑班;
勒索钱财;
非法劳教;
浇水后电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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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顺女被迫害致死--最高检察院要求辽宁高检审查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6030.html#1810200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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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经常使用电棍的恶警:左晓燕(八监区长),谷亚星(原大队长),张磊(现大队长),李小红(科长),高楠(一小队长),焦玲玲(原二小队长),刘屹立(现二小队长),孟××,等等。这些恶警在左晓燕的教唆下,罪恶累累。
抚顺市第一看守所所长电话:024-56534285
抚顺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室电话:024-56534286
责任单位及恶人:
顺城区610办公室
沈阳大北监狱(沈阳监狱城二监狱)
:
谷亚星
抚顺市劳动教养院(武家堡/武家甫/吴家堡教养院)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左晓艳,
邓秀杰,
郭桂杰
抚顺公安一处(抚顺市刑警大队)
抚顺市看守所
抚顺市看守所(南沟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2日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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