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军
简介:
王法军(Wang,Fajun),
男 ,
40岁 ,
辽宁省清原县被非法判刑五年的大法弟子。家住清原县镇内,抚顺市清原法院副院长张永义、王维先及各法庭庭长:谭希宏、喻秀文、刘俊杰、高维、赵居昆、尤宏伟、刘相军等十多人被带走调查;副院长林克俊在逃。 迫害详情时间待查:大法弟子王法军,被辽宁省清原县610歹徒,非法判刑、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王法军去同修家,被以阮丽为首的恶警绑架到湾甸子派出所,两名公安恶警对王法军拳打脚踢,用木板子将他左脸打肿,将他脸部向地面上撞,用脚踩他后脑勺,当时将其门牙打断一颗,折磨数小时后被劫持到清原县大沙沟拘留所。 几天后,当时东园派出所所长周继斌带领其手下将王法军绑架到东园派出所迫害一宿,将其绑在他们特制的铁凳子上,手脚身体同时固定,眼睛蒙上点着两根烟,一个鼻孔插一只进入,同时用高压电棍电击,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用长毛巾将鼻子围住,将酒精倒到鼻子周围的毛巾上熏,难受至极。 王法军后来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迫害。在大北监狱期间,他因不参加狱中奴役劳动,被关禁闭九次,在第一监狱十一监区被迫害的最为严重,关过多次小号以后感觉双腿无力,脚无知觉,身体疲惫。十一监区邪恶管教队长张雨江、吴景祥多次指使犯人对他拳打脚踢,用螺丝刀子插他的肚子,把黑塑料袋套在他脑袋上要憋死他等多种迫害。 在抚顺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文君亲自指挥下,由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队长彭越,调动各级国保警察、刑警及各派出所警察五十名身着便衣、带着枪支、电棍等凶器的警察,执行辽宁省所谓的「F08项目行动」。不出示任何证件、没有任何理由,有砸门、砸锁暴力闯入居民家中的: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凌晨五点,绑架了抚顺和新宾20名法轮功学员;另有2名非法轮功学员。同年九月二十五日早上凌晨三点,二个多小时绑架15名法轮功学员,另有6名非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早晨,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15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贾云龙、李文松、胡凤菊、张广英、刘英杰、刘维斌、刘玉兰、李恒良、董壮楠、付文全、姜艳、王法军;非法判刑:刘丽英、刘海涛、盖永杰。 恶警们还非法入室抄家,抢劫财物,在绑架过程中刘海涛、刘斌等还遭暴力殴打。据悉,不法人员以所谓的省F08专案行动,由抚顺市公安局杨姓副局长带队,高兵等人部署,抚顺市公安局(抚顺国保、东洲分局、顺城分局、清原县公安局等部门恶警)参与行恶。大约有四、五十名警察参与此次绑架。抚顺市公安一处恶警彭越也参与绑架。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毒打/殴打;
烧烫;
捆绑在固定物上;
电击;
用棉被等物捂/闷;
不准上厕所;
剥夺睡眠;
非法劳教;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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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清原县610凶犯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清原县法院多次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华玉哲;陪审员:于波、刘伟、李岩、孙素、隋丽芹;书记员:彭晓强 检察院检察员:范东凤、徐清文、曹吉星。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清原县
抚顺市公安局
:
高兵
沈阳大北监狱
:
吴景祥,
张宇江
抚顺公安一处(抚顺市刑警大队)
:
彭越
清原县公安局
:
阮丽
清原县610办公室
清原英额门镇
:
林克俊
清原县法院
:
尤宏伟,
刘俊杰,
刘相军,
王维先,
高维,
喻秀文,
张永义,
谭希宏,
赵居昆
清原镇东园派出所
:
周继斌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4日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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