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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金霞

简介:
曲金霞
(Qu,Jinxia), 女 , 四十多岁 , 辽宁省清原县被非法判刑四年的大法弟子。

抚顺市清原法院副院长张永义、王维先及各法庭庭长:谭希宏、喻秀文、刘俊杰、高维、赵居昆、尤宏伟、刘相军等十多人被带走调查;副院长林克俊在逃。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曲金霞被一女警察跟踪绑架,在清原县公安局,恶警和“六一零”人员追问曲金霞资料来源,她不回答,恶警们气急败坏,就狠狠地打她,打得她鼻青脸肿,眼睛几乎无法视物。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曲金霞被非法批捕,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沈阳大北女子监狱,受尽了非人的折磨,经常被罚站、罚蹲、不准睡觉,每天都在超时、超负荷的奴役,并强制进行洗脑迫害,恶警利用刑事犯毒打她。

二零零三年八月韩桂芹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之后,韩桂芹被分到四监区。当时负责的警察是徐忠华(时年四十多岁)。当时监狱里还非法关押有法轮功学员罡雅琳(时年四十多岁)阜新人;郭小梅(时年三十多岁)凌源人;曲金霞(时年四十多岁)清原人;还有一个叫解桂花(时年四十多岁,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毒打/殴打非法判刑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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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清原县法院多次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华玉哲;陪审员:于波、刘伟、李岩、孙素、隋丽芹;书记员:彭晓强 检察院检察员:范东凤、徐清文、曹吉星。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清原县地址:辽宁清原县<br>
清原县610办公室清原“六二一”(即现在六一零办公室)
清原英额门镇 : 林克俊
清原县法院清原县法院:<br>院长孙树魁18641389525、02457719525<br>清原县法院副科以上电话<br>区号:024  邮编:113300<br>姓名       办公室   住宅         手机<br>菜勇  院长  53023558    57480369    13842382345<br>林克俊 副院长 53023871    53027277    13504231042<br>王维先 副院长 53022637    53024608    15841345658<br>郎义堂 纪检组长53039404    53035877    13941302181 : 尤宏伟刘俊杰刘相军王维先高维喻秀文张永义谭希宏赵居昆
辽宁省女子监狱五监区 : 徐中华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8日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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