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金霞
简介:
曲金霞(Qu,Jinxia),
女 ,
四十多岁 ,
辽宁省清原县被非法判刑四年的大法弟子。抚顺市清原法院副院长张永义、王维先及各法庭庭长:谭希宏、喻秀文、刘俊杰、高维、赵居昆、尤宏伟、刘相军等十多人被带走调查;副院长林克俊在逃。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曲金霞被一女警察跟踪绑架,在清原县公安局,恶警和“六一零”人员追问曲金霞资料来源,她不回答,恶警们气急败坏,就狠狠地打她,打得她鼻青脸肿,眼睛几乎无法视物。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曲金霞被非法批捕,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沈阳大北女子监狱,受尽了非人的折磨,经常被罚站、罚蹲、不准睡觉,每天都在超时、超负荷的奴役,并强制进行洗脑迫害,恶警利用刑事犯毒打她。 二零零三年八月韩桂芹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之后,韩桂芹被分到四监区。当时负责的警察是徐忠华(时年四十多岁)。当时监狱里还非法关押有法轮功学员罡雅琳(时年四十多岁)阜新人;郭小梅(时年三十多岁)凌源人;曲金霞(时年四十多岁)清原人;还有一个叫解桂花(时年四十多岁,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毒打/殴打;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抚顺市清原县法院11名法官遭恶报被审查
辽宁抚顺市韩桂芹遭八年冤狱迫害
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概述(2)
辽宁省清原县610凶犯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实
辽宁清原县大法弟子曲金霞因发真相资料遭恶警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清原县法院多次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华玉哲;陪审员:于波、刘伟、李岩、孙素、隋丽芹;书记员:彭晓强 检察院检察员:范东凤、徐清文、曹吉星。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清原县
清原县610办公室
清原英额门镇
:
林克俊
清原县法院
:
尤宏伟,
刘俊杰,
刘相军,
王维先,
高维,
喻秀文,
张永义,
谭希宏,
赵居昆
辽宁省女子监狱五监区
:
徐中华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8日 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