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珊
简介:
高珊(Gao,Sha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原是清原县联营商场职工。清原县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通过邮寄方式,将他们控告中共前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的刑事诉讼书寄往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他们希望国家的最高检察院检察官和最高法院的法官能公正执法,清算这个血债累累、罪恶滔天的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所有罪恶,并将其绳之以法。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我们一个公道。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们师父清白! 以下是高珊被迫害的简述: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依法北京上访遭绑架,三天后被接回当地驻京办,劫持到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清原县检察院、法院对我非法开庭,当时,我全身浮肿,不能行走需要人搀扶,家人以为我的腿被打坏了,被清原法院的华玉哲非法判刑三年,让我在审判书上签字,我拒绝,我告诉他们说修大法做好人我没罪,不签字,结果他们加判我半年刑,不知这是什么法律。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一次绝食7个月,一次绝食2个月,监狱两次拒收,只剩下一口气了时候,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清原大沙沟看守所看我身体恢复了,又一次绑架了我,要把我送到沈阳大北监狱,由于体检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被非法关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最后看我只剩下一口气了,看守所长齐成彬怕我死里面,政法委、“610”才同意检查身体,后来把我拉到抚顺四院检查后才同意保外就医。”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高桂兰和高珊到北京被北京的警察非法抓捕。三天被清原驻京办事处警察徐金荣劫持回当地,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高珊绝食抗议,被清原东园派出所恶警非法提审,被捆在铁椅子上,警察王利峰用烟熏她,把她的眼睛蒙上给她灌酒。 高珊绝食抗议被拖去灌食,有一次,灌食回来被女管教王雪晶打了几十个耳光,她用钥匙把高珊的门牙都打活动了,头被打了个大血包。高珊被迫害的皮包骨,几次出现过生命危险。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清原县检察院、法院还非法开庭,高珊不能行走需要人搀扶,家人以为她的腿被打坏了。清原法院的华玉哲判的高珊有罪,高珊拒绝在非法判决书上签字,因此又在原本冤判三年的刑期多加了六个月。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日,高珊又一次被送到县医院,刚到医院就昏过去了,很长时间才醒过来,全身动不了,医生给她量血压为零,当时的看守所长尹长江怕她死在里面,把她送回了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清原大沙沟看守所警察,又一次非法劫持高珊,要把她送到沈阳大北监狱,由于体检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被非法关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她抵制迫害,在看守所又一次绝食,二个月后,身体完全就不行了,当时的政法委书记李永志非要敲诈家属一万元钱才肯放人,否则不放人。由于家里拿不出钱,最后看她只剩下一口气了,政法委、“六一零”才同意放人。 抚顺市清原法院副院长张永义、王维先及各法庭庭长:谭希宏、喻秀文、刘俊杰、高维、赵居昆、尤宏伟、刘相军等十多人被带走调查;副院长林克俊在逃。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摧残性灌食 ;
毒打/殴打 ;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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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清原县法院多次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华玉哲;陪审员:于波、刘伟、李岩、孙素、隋丽芹;书记员:彭晓强 检察院检察员:范东凤、徐清文、曹吉星。
责任单位及恶人:
抚顺国保大队
:
李永志
清原县大沙沟拘留所
:
尹长江
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
:
王雪晶
清原县610办公室
清原县东源派出所
:
王利峰
清原英额门镇
:
林克俊
清原县法院
:
华玉哲,
尤宏伟,
刘俊杰,
刘相军,
王维先,
高维,
喻秀文,
张永义,
谭希宏,
赵居昆
清原县驻北京办事处
:
许金荣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22日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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