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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珍

简介:
王丽珍
(Wang,Lizhe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清原县大法弟子。清原县中药厂工人。

迫害详情时间待查:大法弟子王丽珍,被辽宁省清原县610歹徒,被非法劳教,非法拘留。

二零零一年九月份因发真相资料被非法拘留一个多月。二零零二年一月份去北京上访被送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王丽珍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前患有多种疾病:心脏病、神经衰弱、妇科病、肝部血瘤已钙化。

在没有其它治疗方法的情况下,于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在沈阳人民医院外二科做了肝血管瘤切除手术,肝部被切除13公分。手术五个月后,导致血压低、迷糊、恶心。静脉受压、后背痛,坐起得靠墙,生活不能自理。再次去沈阳医院复查,报告单结果:“肝内病变占位”肝部又长了两个瘤。身体每况愈下,每天除了吃药就是打针,前后花了二万余元。可是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加重了。

而且也不能再做手术了,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处于万般无奈绝望的境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她抱着求生的欲望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学法炼功,使她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后来奇迹出现了,全身感到特别轻松,所有病症都消失了。干起活来有时不完的劲儿。知道病情的老邻居以为她活不了几个月了。她告诉邻居:是法轮大法给了第二次生命。

一次又一次绑架、关押,一次又一次劳教、判刑,强行“转化”、酷刑折磨、亲人被迫害致死,家属遭株连……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中,法轮功学员不但被剥夺了信仰自由权,甚至被剥夺了生存权。
近日来,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纷纷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据跟踪统计,现又有二十九位法轮功学员给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寄出刑事控告状,要求对迫害元凶江泽民进行公诉,将其绳之以法


吴景生:两次被绑架到洗脑班,遭勒索现金二千一百元。
于明荣:被非法拘留一次,关洗脑班一次,遭勒索现金九千三百元。
陈国琴:非法拘留一次 勒索现金一千元。
赵玉芹:两次被关洗脑班,流离失所一年,被抢走现金一百元。
周桂艳:被非法劳教一次,多次遭骚扰。
王桂荣:被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工资近万元遭扣押。
杜国琴:被非法拘留,多次遭到骚扰,被勒索现金六千余元。
周守艳:被非法拘留一次 勒索现金近两千元
温志清:被非法拘留一次。
孟庆丽:遭骚扰。
孙桂秋:被骚扰,家人遭恐吓。
蒋 卉:母亲被非法拘留一次,本人被罚款一千元。
王国媛:被非法拘留一次。
王丽珍:被非法劳教一次、非法拘留一次。
张玉兰:本人遭骚扰,儿子被非法拘留、罚款。
张丽萍:被非法拘留两次。
张瑞霞:遭骚扰。
安洪梅:被非法拘留一次。
车成吉:两次被劫持,被迫流离失所。
宋会兰:修炼大法身心受益,被剥夺自由的炼功的权利。控告江泽民剥夺信仰自由权。
侯丽环:修炼大法身心受益,被剥夺自由的炼功的权利。控告江泽民剥夺信仰自由权。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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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清原县610办公室清原“六二一”(即现在六一零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24日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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