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元月,阴历腊月十六,任县政保股长刘振国来到任县电力职工梁召河家,要带他到邢台市洗脑班,如不去就交2600元钱,眼看就要过年了,家人就只好给了他2600元钱了事。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河北省邢台市任县大法弟子的恶人及相关单位(一)
责任单位及恶人: 任县公安局 : 刘振国
更新日期: 2007年4月29日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