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万珍
简介:
王万珍(Wang,Wanzhen),
女 ,
54岁 ,
黑龙江肇东市大法弟子。1999年法轮功学员陈金兰、王万珍坚定修炼法轮功被送往女子监狱,刘维忠和手下恶警任建生还邪恶的到四道街看守所对那里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用臭豆腐和盐搅在一起野蛮灌食的迫害,当天五站镇法轮功学员 刘晓玲就被灌死了。 2000年,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陈金兰和王万珍被肇东“六一零”的任建升 、刘维忠、赵仁武等绑架至肇东看守所,只因她们曾是法轮功学员义务辅导站的站长和辅导员,恶警逼迫她们签“不炼功”的保证,还要保证不进京。二人拒签,被非法关押在肇东看守所一年半,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又被劫持到位于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两位老人都六、七十岁了,宪法规定不允许判刑,肇东“六一零”都不放过,肇东市第一批被绑架进省女监的法轮功学员就是这样的两位老人。 2000年,肇东“六一零又先后诬判一批学员:周凤青、齐亚范、张志荣 、王洪艳、何唯青、卜松涛、李树武、闵振芳、张维友、李国艳、张月兰 、葛亚华、王万珍、 张秀芳、赵丽、 刘丽、张瑞福、孙树堂、孙红燕、孙洪波 、陈民、迟雪峰、 姜海宽、张桂英(现在肇东看守所)、隋淑春(现在省女监)、贺春华(现在省女监)张志国(现在呼监)、朱力君(现在呼监)、董鹏(现在呼监) 、内秀凤(已被转化)、周凤珍(已被转化)、张萍(已被转化)、雷树琴(已被转化)、孙淑文(已被转化)。 2001年6月16日,黑龙江法轮功学员王万珍被劫持入黑龙江女子监狱。 2002年9月12日至12月4日,刘坤、黄少博、李祝华、郭着松、高淑云(62岁)、杨泽华、董林桂、王万珍等八名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恶的安排,2002年9月12日至12月4日被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区长杨华迫害走队列,从早上7:00一直到下午4:00,不许休息;晚上8:00蹲在地上搞所谓的学习继续迫害到晚10:30. 零三年初,监狱不许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吃饱饭,只能吃半饱,从早晨五点半在水泥地上严码(就是水泥地上一动不动坐着,坐姿稍一不对,就招来谩骂、殴打。)到半夜十二点,不许坐椅垫、小凳,坐一块纸壳都被抢走。有的犯人给多打点饭,狱警就扇她们耳光,扣分,用不给减刑威胁。 狱警骗去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钱卡,不让她们用亲人给存的钱买任何食物,每顿只发半份饭,又不许别人同情她们。法轮功学员曹茹、王万珍年近七十,狱警也用这种手段折磨她们,这种恶行长达半年多,却没有任何部门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参与迫害的除了九监区的恶警外,还有恶人郭淑华、陶红、张淑艳等。她们逼法轮功学员做奴工,不答应就绑上、毒打。 因散发真相传单被非法判刑三年,2008年才到期被释放。2009年4月份,王万贞租了一个平房度日,在家整理真相资料时被公安安排的监视人员发现,随后被肇东前进派出所所长王焕文和恶警孙立栋送入拘留所。十五天后无条件释放。面对坚定的大法弟子,气急败坏的恶警孙立栋逼迫房东不许租房给王万贞。无处安身的王万贞被迫流离失所,现在下落不明。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体罚 ;
摧残性灌食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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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肇东市公安局
:
刘维忠
肇东市610
:
任建生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杨华
肇东前进派出所
:
王焕文,
孙立栋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30日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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