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丛美
简介:
刘丛美(Liu,Congmei),
女 ,
五十多岁 ,
淄博高青县大法弟子。刘丛美曾患有妇科疾病。一九九九年修炼法轮功,使多年的妇科病得到康复。亲身经历了修炼法轮功的好处。她见人就说大法好,此后邻居也有跟她学功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地的派出所进行了强行禁止法轮功修炼、迫害,连大法弟子炼功用的录音机、炼功带全部被没收。刘丛美难以理解、接受,于是上北京上访。她被抓到山东省女子劳教所,一起抓去的有几百人,还有其他县的。〈迫害时间待查〉 据刘丛美口述,当时北京来了两个人,把所有法轮功学员集中到一起讲: “你们这种情况是谁造成的呢?”意图诬蔑大法师父,刘丛美站起来高声说:“若不是江XX迫害法轮功,能有这么多人背井离乡, 家破人亡吗?罪责在江XX,我们的师父教我们炼功做好人,没有错,我们是无辜的!师父是无辜的。”恶警因为刘丛美说了真话,对她迫害得更厉害了。 她的两手被铐起来“十字架形”进行毒打。脸也打肿了,头也打胀了,嘴也打出了血。 大法弟子刘丛美被非法关押在山东女子劳教所八个月,在这八个月里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强迫劳动十几个小时,经受折磨,八个月后被释放回家。回家后,她仍不屈不挠,继续上访、据实讲述法轮功真象,被当地政府不法人员送入山东滨州市第三精神病院进行迫害, 至今〈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还没回家。〈迫害时间详情待查〉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关押;
十字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送入精神病院;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腥风血雨齐鲁夜 正信在心光明路(三)(图)
坚持说真话 山东法轮功学员刘丛美被关精神病院
责任单位及恶人:
高青县派出所
山东滨州市第三精神病院
山东女子第二劳教所
更新日期: 2007年10月29日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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