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媛
简介:
王国媛(Wang,Guoyua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清原县大法弟子。迫害详情时间待查:大法弟子王国媛,被辽宁省清原县610歹徒,非法拘留。 一次又一次绑架、关押,一次又一次劳教、判刑,强行“转化”、酷刑折磨、亲人被迫害致死,家属遭株连……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中,法轮功学员不但被剥夺了信仰自由权,甚至被剥夺了生存权。 近日来,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纷纷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据跟踪统计,现又有二十九位法轮功学员给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寄出刑事控告状,要求对迫害元凶江泽民进行公诉,将其绳之以法 吴景生:两次被绑架到洗脑班,遭勒索现金二千一百元。 于明荣:被非法拘留一次,关洗脑班一次,遭勒索现金九千三百元。 陈国琴:非法拘留一次 勒索现金一千元。 赵玉芹:两次被关洗脑班,流离失所一年,被抢走现金一百元。 周桂艳:被非法劳教一次,多次遭骚扰。 王桂荣:被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工资近万元遭扣押。 杜国琴:被非法拘留,多次遭到骚扰,被勒索现金六千余元。 周守艳:被非法拘留一次 勒索现金近两千元 温志清:被非法拘留一次。 孟庆丽:遭骚扰。 孙桂秋:被骚扰,家人遭恐吓。 蒋 卉:母亲被非法拘留一次,本人被罚款一千元。 王国媛:被非法拘留一次。 王丽珍:被非法劳教一次、非法拘留一次。 张玉兰:本人遭骚扰,儿子被非法拘留、罚款。 张丽萍:被非法拘留两次。 张瑞霞:遭骚扰。 安洪梅:被非法拘留一次。 车成吉:两次被劫持,被迫流离失所。 宋会兰:修炼大法身心受益,被剥夺自由的炼功的权利。控告江泽民剥夺信仰自由权。 侯丽环:修炼大法身心受益,被剥夺自由的炼功的权利。控告江泽民剥夺信仰自由权。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日,王国媛,在清原镇逸夫小学(原清原镇第三小学)门前给小学生讲真相,被五年级学生李昊明(可能是学生家长恶意举报的)恶意举报。王国媛被清原镇河北派出所徐国强等三名警察绑架。王国媛被非法拘留十天。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61714.html#236622553
辽宁省清原县又有29人控告首恶江泽民
辽宁省清原县610凶犯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清原镇河北派出所
所长: 王东 15898389784
办案警察(指导员):徐国强 13904933110
清原镇逸夫小学
邵立贵 书记、校长15841328383
王素华 副校长 13942361018
王福学 副校长 1339422775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清原县610办公室
抚顺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10日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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