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兰
简介:
王春兰(Wang,Chunlan),
女 ,
38岁 ,
文山县法轮功学员,原云南文山州工商局职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她多次被恶徒逼进洗脑班强迫“转化”,她为避祸,被迫出走,流离失所半年。回家后,单位则从修炼法轮功为由将她除名。她为生计租店做小生意,常遭恶警“六一零”恶人骚扰、恐吓、威胁。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文山市恶警赵华、陶正武、吴宝臣、尹惠兰带领一帮人,闯到王春兰家非法抄家,搜去真相资料和光盘等私人财物,并将王春兰绑架,关押在文山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王春兰多次被恶警迫害,强迫做苦役,完成繁重定额任务,几乎每天都要做苦役到凌晨两三点钟才能休息睡觉。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王春兰被文山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她被秘密劫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继续迫害。其家人三个月不准探视。 文山县在她被抓没几天,他皮乡大法弟子王保顺也被绑架到文山解毒所,后来转至昆明。据说砚山县、西畴县、丘北县的几个大法弟子也遭恶人绑架、毒打。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王春兰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在集训队(现在的九监区),集训队是迫害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由于王春兰始终不放弃真、善、忍修炼,被非法“严管”,强迫长时间的坐小板凳,期间不准与任何人讲话,从早上六点半起床就开始坐到晚上十一点,每天长达十六、七个小时坐在小板凳上,这是一种杀人不见血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晚上睡觉不准挂蚊帐,一间十七、八个人的监舍,就是不让法轮功学员挂蚊帐,叫蚊虫叮咬让你睡不好觉,被叮后,皮肤又痒又疼还溃烂。王春兰遭受这种迫害达两年零五个月,身心备受摧残。 有一次,王春兰没有配合恶警的无理要求,值班恶警王丽就唆使其它犯人李彩、刘跃新、余自香等人把她按倒在地,强行注射不明药物(破坏中枢神经药物),导致她高烧不退,烦躁不安,精神恍惚,记忆力减退,至今她的记忆力仍然没有恢复。 二零零九年,王春兰女士回到家中后,“六一零”人员还在继续对她进行跟踪监视,对她和她的家人的电话进行窃听;还利用街道办事处和小区的工作人员经常对她及家人骚扰。 洗脑班参与迫害人员:胡文清、刘光林、冉龙权、李康、聂战友、李光珍、朱亚军、米正光、王卫 文山县公安局参与迫害人员:赵华、尹惠兰、龙游、吴宝臣、陶正武 女二监参与迫害的恶警:孙宁爽、郑频、丁莹、谢玲、景绒、杨欢、张定芳、王丽
迫害类型:
骚扰;
威胁/恐吓;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剥夺睡眠;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监视/跟踪;
毒打/殴打;
非法判刑;
严管;
坐小板凳;
注射不明毒针;
电话监控;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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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文山州政法委书记:吴俊明
文山县政法委书记:彭正兴
文山州“六一零”主任:叶战友、王卫
文山县“六一零”主任:米政光
文山县公安局长:赵保刚
国安支队长:朱亚军
文山县国安大队长:游龙
法制科:王东、金一
文山县公安局长:马贵迎
教导员:赵华
成员:陶正武、吴宝臣、尹惠兰、徐大勇、王文舟、邓晓亮、杜会全
文山县法院院长:贺虎、马茂森
县检察院院:吴太金、普同山
丘北县委书记:唐文祥
西畴县“六一零”:姚昌福、栋全正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
杨欢,
谢玲,
王丽,
李彩,
余自香,
刘跃新,
丁莹,
孙宁爽,
景绒,
郑频
文山县第一看守所(文山市第一看守所)
文山县国保大队
:
尹惠兰,
赵华,
陶正武,
吴宝臣
文山州“六一零办公室”
文山县“六一零办公室”(文山市“六一零办公室”)
文山州工商局
文山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10日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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