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梅
简介:
陈淑梅(Chen,Shumei),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朝阳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大法弟子陈翠芝、陈淑梅在朝阳市拘留所(十家河套)被非法关押期间,二人绝食抗议迫害的第六天,身体已经极度虚弱,家属、亲友知道后,要求探望,并请求所长刘耀胜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刘耀胜却说:“没有绝食,身体很好,每天都在吃我给买的水果。”向上级也是如此反映,恶毒的加重迫害。陈淑梅身体已经极度虚弱,刘耀胜还在使用谎言,欺上瞒下,不肯放人。 二零零七年的五月一日,刘耀胜不但不准家属接见,甚至不准家属去拘留所,指使下属对要求接见的亲属野蛮驱赶,企图将迫害延伸到亲人和家属。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七时许,朝阳市光明公安分局出动十余人,找来消防车架起云梯破窗而入,将朝阳市天正清洗剂公司经理李文生、吴金萍夫妇绑架。同时还将公司员工陈淑梅、潘玉峰分别在家中绑架。被绑架的大法弟子绝食抗议迫害,至今已经九天。据警察讲,张明华有令,不准大法弟子家属接见。 大法弟子陈淑梅、吴金萍两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北票看守所。被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刘非陷害被非法判重刑的法轮功学员有:胡建国(枉判十四年)、李淑萍、张绍峰(夫妻双双非法判刑八年)、李群芳(枉判十一年)、孙秀华(枉 判十年)、金翠香(枉判十年)、林桂芝(枉判七年)姜伟(非法判刑八年)李英轩(非法判刑六年)、潘玉峰(枉判八年)、楚秀梅(枉判六年)、景菲(枉判四年)、陈淑梅(枉判三年)、李文生(判三缓五)、李翠华(枉判十一年)唐锦丽(枉判三年)李亮(枉判三年)、贾桂琴(非法判重刑十三年)、曹智勇等几十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谎诈;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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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看守所所长刘耀胜的部份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双塔区检察院
:
刘飞
北票看守所
十家河套拘留所
:
刘耀胜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19日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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