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瑞
简介:
李玉瑞(Li,Yurui),
男 ,
50岁左右 ,
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金昌市师范学校物理教师。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阴历腊月二十三日)早上,他和法轮功学员约有三十人被金川区委副书记李发珍下令金昌市“六一零”、金昌市宣传部、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区公安分局、金川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居委会等单位配合搜捕、绑架,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理由,有的法轮功学员连鞋、衣服都来不及穿好,穿着拖鞋就被恶警野蛮塞进警车。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甘肃金昌市发生了四起绑架迫害事件,此事件是由甘肃省公安厅组织参与,金昌市国安局,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金川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龙首分局国保科五个单位实施的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目前,已确认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马咏雁、蒋世香、黄欣兰、李玉瑞。其中马咏雁、蒋世香、李玉瑞是在工作地点被绑架的。恶人以保卫十八大为藉口,对金昌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目前三位法轮功学员马咏雁、蒋世香、李玉瑞已经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上午9点李玉瑞到金昌市邮政营业所邮寄控江诉状,特快专递柜台的营业员对他的诉状扫了两眼,说:稍等一会,(电脑)系统不正常。然后她给外面挂电话。过了一会儿,她招呼李玉瑞填好专递单办完手续。当李玉瑞从营业大厅出来时,金川公安分局国保李占东举着相机跑过来要给他拍照。李玉瑞问他:“寄控告状是合法的,为什么给我拍照?”他不回答,只是招呼另外两个便衣控制李玉瑞。此后,他们把李玉瑞劫持到新华路派出所交给警号是040763的姚兴泽。 姚兴泽讯问时,李玉瑞明确告诉他:“给最高检邮寄诉江状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你们的干涉是违法的。对于你们的问题,我一概不予回答,你们的笔录我不签字。” 在派出所的信息采集室,姚兴泽坚持要李玉瑞在他的笔录上签字画押。被拒绝后,他又提出一个要求:采集指纹,被李玉瑞拒绝。金川公安分局的一个国保便衣满口脏话开始谩骂,李玉瑞望着他:“你的言辞从法律角度讲是站不住脚的。”他似乎感觉不当(室内还有三个便衣再加穿警服的姚兴泽)悻悻而去。稍许,姚兴泽使用他娴熟的击打术几下已使李玉瑞鼻子出血打倒在地。姚不住手继续殴打,旁边的三个便衣不出手,也不出声,其中一个是曹姓教导员。李玉瑞喊到:打人是犯法的!姚照打不误。李玉瑞又喊到:你要遭报应的!姚的击打戛然而止,并且低着脑袋出去了。此后,姚兴泽把李玉瑞推入审讯室铐在铁椅子上,铐到下午四点。后来,姚兴泽挟持李玉瑞到八冶医院体检后被送入拘留所。 拘留所值班的一名老警察填写相关手续时问李玉瑞:“你身体有什么问题吗?”李玉瑞告诉他:“我的腹腔被打的疼痛难忍。”他的声调高了:“谁打的?”李玉瑞指着手持手机的姚兴泽:“就这个小伙子。”他对着姚兴泽语气很重:“过来,把字签上。”姚顺从了事。 这几天,金川各个邮局营业网点一直有几组便衣警察在外蹲守。这次行动是金昌市公安局开会决定,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协同几个派出所具体实施违法行动的,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所以不敢给法轮功学员提供拘留证,害怕成为他们被控告的证据。 此次,李玉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未给拘留证。出来后,索要拘留证时派出所百般刁难,以种种借口推托。最终给个复印件,但错过行政申诉期。对这种迫害行为李玉瑞给最高检投递检举信,当时已经签收,但历经四年再无音信。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李玉瑞因诉江遭受的迫害
甘肃省金昌市警察绑架诉江民众的犯罪事实(图)
曝光甘肃省金昌市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警
甘肃金昌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甘肃省金昌市“六一零”十三年罪恶
甘肃金昌市一家三人均遭冤狱迫害
曝光甘肃省金昌市二零零一年洗脑班的罪恶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昌市政法委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
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
金昌市610
金川区公安分局
:
王瑞生
金昌市公安局
:
吴广贤
金昌市洗脑班
金川区委
:
李发珍
金昌市宣传部
:
蔺有武,
多文功
甘肃省公安厅
金川区政法委
:
蔡学孝
濱河路派出所
:
李占东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29日 1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