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贵
简介:
张庆贵(Zhang,Qinggui),
男 ,
69岁 ,
原辽宁凤城市政法委司机,只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被单位停止工作,两次绑架去洗脑班,最后一次从洗脑班走脱后,被迫流离失所六年。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晚,张庆贵与东港法轮功学员郎庆晟、于春娥乘车运送法轮大法书籍时,被东港大东分局恶警跟踪绑架。恶警将张庆贵带到二楼一个办公室内,一个年轻警察问话,张庆贵没配合,警察粗暴的将他推到水泥地上,气急败坏地骂:“我叫你不说,你个老东西……”,边骂边使劲揪他耳朵。 大约半个小时,又过来几个警察把他带到三楼一个办公室,将他双手反背,用子母扣把两个大拇指扣在一起,按在凳子上坐着,将双腿架起,往脚后跟底下垫砖头,不说就再垫一块,一连垫了数块。之后把张庆贵带到楼下非法搜身,搜走身上带的三千元现金后,恶警一拥而上拳打脚踢,张庆贵左腿被踢坏,很长一段时间行走困难。 张庆贵和郎庆晟被转送东港看守所非法关押,恶警怕打人一事败露,逼张庆贵签字证明他们没打人,腿没受伤,被张拒绝。他们就找来一个凶悍的恶警毒打张庆贵。一次大东分局来了两个警察,提问后回来,一个恶警左右开弓扇了张庆贵十五六个嘴巴子,之后左耳很长时间听不到声音。 四月十二日,张庆贵和郎庆晟被送进本溪威宁营劳教所迫害。起初二人被关进一间空屋子里,从早晨七点到晚上九点,强迫他们看中共邪党伪造的污蔑大法的录像,灌输邪党歪理邪说,“洗脑”长达一个月有余,见“转化”不了二人,就花钱雇了三个“犹大”(被恶党谎言蒙骗导致邪悟,后被恶党收买利用参与迫害)从精神上折磨二人,强迫他们坐小板凳。持续一个多星期后,将二人分开。 八月中旬的一天,大队长刘绍实跟张庆贵说:“一会丹东政法委、本溪市政法委和教养院的领导来,你一定要好好配合,回去后工作还有希望。”张庆贵没按他的意思“表现”,刘绍实恼羞成怒,让恶警及“犹大”轮番折磨他,每天“洗脑”迫害到半夜。 十月九日,东港检察院来人做所谓的案情核查及态度审查,下午,张庆贵和郎庆晟就被关进劳动教养院的小号里迫害三天三夜。 十月十二日,东港大东分局将张庆贵和郎庆晟劫持回东港。十二月二十五日,东港市法院对二人非法开庭,法官李新田、刘文国等人欺骗家属说:“今日不开庭。什么时候开庭法院会通知你们。”将家属骗走后,马上就宣布开庭,在没有任何旁听与辩护人的情况下,将张庆贵和郎庆晟非法判刑六年。张庆贵要求做最后陈诉,李新田等不准他说话。 二零零八年五月,张庆贵和郎庆晟被非法送往沈阳大北监狱。在入监监区期间,强迫张庆贵每天“坐板”,从早上五点到晚上九点,折磨了一个月零七天后,分到本溪溪湖监狱(普通服刑人员一般七天分到各个监区)。 大北监狱有个非法规定,走路拐弯时,必须走直角,同时两只手背在后头。有一次张庆贵没走直角,被恶警指使犯人,跳起来用拳头猛击其头部,砸的他眼冒金星,半年时间脑袋都昏沉沉的。 六月十五日,张庆贵被非法转送到本溪溪湖监狱出入监教育监区,每天除了坐板折磨就是恶警训话,有个赵学增科长,他在班都谈到晚间十二点以后,不谈的话就出劳役到下半夜二点左右。六月二十二日,张庆贵被转到第六监区。六大队安排两个服刑人员包夹并“转化”他,恶警强迫他看诬陷法轮大法的录像,同时威胁恐吓。 在一次监狱的领导会议上,有的警察反映说,法轮功学员不好转化,监狱政委陈忠维说:“这里是法轮功转化基地,转不了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在他的唆使下,各个监区都相应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迫害。 张庆贵被指派在洗脸间出劳役,就是清理、洗刷洗脸间的卫生。长期在潮湿、阴凉的水泥地上劳役,导致他右腿静脉曲张,到了二零一一年二月份几乎不能下蹲,大便时,只能半蹲半站,腿肿的很粗很亮,从膝盖腿肚子到脚脖子处都是黑的。 二零一三年二月九日六年冤狱期满,张庆贵出狱回家。 二零零七年一月,张庆贵被东港市大东分局副局长孙立楠绑架,非法关押在本溪劳教所。 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所长刘绍实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极其阴险毒辣,它指使恶警丁会波、郭铁英、郑涛、郑凯等人强行“转化”大法弟子,迫害手段不断升级。他们惯用的刑具是抻床,数名大法弟子被上抻床迫害,有的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残。二零零七年五月又采用24小时封闭式“严管”对郎庆晟、张庆贵进行“转化”。他们很少让睡觉,恶警和帮教轮班不休息的看管。恶警刘绍实说:“摧毁他们的意志,搞垮他们的身体。”它们从社会上雇佣一些流氓痞子、娼妓来折磨大法弟子,采取各种流氓手段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东港市公安局将张庆贵与郎庆晟秘密接回转押东港看守所,与东港市检察院、法院密谋重判两名大法弟子。王润龙终将张庆贵和郎庆晟移交给检察院迫害。家属得知后多次去检察院询问案子,主要办案人公诉科曲红玲欺骗大法弟子家属:此案暂时不能受理,工作太忙,要过一个月再说。结果是没过两天曲红玲就将案子移交给法院。家属得知消息,赶到法院,办案人以种种借口搪塞家属。十二月二十五日,家属得到开庭的消息,赶到法院后,办案人否认有此事,告诉家属不开庭,家属信以为真。等家属刚一离开,他们就宣布“开庭”。在没有任何人旁听与辩护的情况下,只向两个大法弟子本人宣判结果,两个大法弟子被判刑六年。前后过程不过半个小时。他们自己叫“密判”。 张庆贵与郎庆晟不服非法判决,上诉至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案主办人田旭焱。家属向她提出要出庭辩护。元月三十日,田旭焱打电话给郎庆晟的妻子马某,要看她的辩护词,马某拒绝。马某提出要见当事人郎庆晟,否则无法确定辩护词。田旭焱拒绝,说,只有律师可以见当事人。马某抗议:我做辩护人,辩护人有权见当事人,不弄清事实我又如何辩护。田旭焱再次拒绝,并让马某转告张庆贵的家属,说张庆贵的辩护人是法轮功学员,不许法轮功学员做辩护人。马回答:“她是张庆贵及家属委托的辩护人,法律生效的,为什么不让辩护?”田回答说:“这是规定。”可是,我们翻遍所有的法律条文,也没有“法轮功学员不能当辩护人”这一规定。田还叫马某不要与张庆贵的辩护人见面,不要相互接触,否则会影响到这个案子的结果。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后,丹东凤城公安局凤凰城分局警察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张庆贵、吴娟多次,并到张庆贵单位骚扰,强迫他抽血样,按手印。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晚七点左右,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三位法轮功学员张庆贵、张胜琴、姜红到凤城市某部队院里挂真相条幅,遭人恶告,被凤城市国保大队、丹东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将三人强行带到大堡镇派出所,当晚凤城国保大队警察将三人劫持到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三分左右,警察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期间有家人到社区询问情况,也遭非法扣留,强行押着他们回家开门。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晚上,姜虹被处五天非法拘留,不执行,由老伴接回家。张盛芹被非法关押到丹东市看守所。张庆贵可能仍被非法关押在凤城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凤城公安局将构陷张庆贵、张胜琴的材料移送凤城检察院审查起诉。四月九日,凤城检察院检察员王立新、张海燕拟定起诉书,非法向凤城法院提起公诉。四月十四日,凤城检察院将构陷二人的起诉书提交法院,接案子的审判员是霍壮。凤城公检法预谋对二人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凤城法院对张庆贵、张胜琴开庭非法审理,合议庭由审判长王崇泽、陪审员于秀敏、王丽三人组成。 庭审前半场,因两名政法委人员在旁听席上“指挥”,审判长根本不让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律师说话,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直到中午两个政法委人员走后,审判长才勉强让律师说几句话。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辽宁省凤城市法院对凤城法轮功学员张庆贵、张胜琴非法判决。张庆贵被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张胜琴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凤城法院非法判决后,于八月二日将判决书送达张庆贵、张胜琴。张胜琴的家属委托本地周律师为张胜琴做二审辩护。 八月十一日,周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张胜琴,张胜琴告诉律师,判决书中的所谓事实几乎都是捏造的,她已在几日前提出上诉。 至今,张庆贵、张胜琴被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近七个月,两位法轮功学员年事已高,张庆贵六十九岁,张胜琴六十五岁。长期关押导致张庆贵患冠心病、高血压、右腿严重的静脉曲张、脉管炎,下肢淤血已呈现大片黑色。 张庆贵、张胜琴二人上诉至丹东中级法院,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丹东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冤判。 (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 被非法关押在辽宁本溪监狱的辽宁凤城大法弟子张庆贵,已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抻刑;
剥夺睡眠;
非法劳教;
精神酷刑;
严管;
绑架/劫持;
不准上厕所;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洗脑/送洗脑班;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审讯;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毒打/殴打;
逼迫放弃信仰;
关小号;
坐板;
威胁/恐吓;
骚扰;
以验血为名来偷血;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非法起诉;
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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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主要责任人:
(辽宁省凤城市邮编:118100)
审判长 辽宁省凤城市法院刑事庭庭长(刚调任):王崇泽 办公 0415-2277822
陪审员 辽宁省凤城市法院:于秀敏 王丽
书记员 辽宁省凤城市法院:姜女杰
公诉人 辽宁省凤城市检察院:王立新 办公:0415-6276280 手机:13604954267
公诉人 辽宁省凤城市检察院:张海燕 办公:0415-6276262 手机:13591502695
公诉人 辽宁省凤城市检察院:关坤玉(多次参与迫害) 办公:0415-6276231 手机:13624156847
参与迫害者:
凤城市大堡空军驻地士兵(举报)
凤城市大堡派出所所长和一警员,凤城公安局,国保和其他一些警员,丹东国保支队二名警员也都参与了非法抄家。
凤城市大堡派出所值班电话:0415-8641124
所长 赵祥焱 13942512006
教导员 郝帅 13942530416
副所长 马丰林 13188381926
警员 任月明 13942522895
教传明 18741567800
李鲲 18341519111
范喜财 15842522224
艾厚旭 15842552431
邹贺伟 15114158320
刘相文 13591517970
凤城市公安局局长 王尔烈 13941585363
李凤金 13941502656
蒋凤友 13904155599
颜祥福 13898525555
赵辉 15841565686
政法委书记;李洪泉13591529936
相德帅 13704156059
花吉强 13841562633
国保大队队长 王政金 13941532188
副队长陈斌 13941595556
徐景春 13942582033
王金波 13904153344
焦东文 13941532756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队长王政金13941532188对讲机18041509017办0415-8133986
教导员陈斌13941595556对讲机18041509181
警察徐景春13942582033对讲机18041509185办0415-8120732
警察王金波13904153344办0415-8120732
警察李双田13700184364对讲机18041509186办0415-8120732
警察焦束文13941532756对讲机18041509707办0415-8120732
凤城市政法委:
书记丁文波 办0415-8144951、15841502111
副书记李洪泉 办0415-8122826、13591529336、13941595008宅0415-8126046
维稳办主任花吉强办0415-8158680、13841562633
维稳办副主任毕海英、13941522092
综治办主任杨德忠 办0415-8158612、13704156059
国安办主任王旭 办0415-8155315
责任单位及恶人:
威宁营教养院(威宁劳动教养所)
:
刘绍实,
郭铁英
本溪劳教所
:
丁会波,
郑涛,
郑凯,
陈忠维
凤城市公安局
东港市公安局
:
王润龙
东港市法院
:
李新田,
刘文果
东港看守所
凤城看守所
溪湖监狱(火连寨监狱)
:
赵学增
凤城市法院
:
霍壮,
王崇泽,
于秀敏,
王丽
凤城市检察院
:
张海燕,
王立新
东港市检察院
:
曲红玲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田旭焱
东港市大东公安分局(大东公安所)
丹东市国保大队
凤凰城分局
大堡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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