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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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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冰菊

简介:
林冰菊
(Lin,Bingju), 女 , 年龄未知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大法弟子。

2007年3月6日在大法弟子林冰菊本区派发大法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告发,并被绑架至海珠区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15天后直接将其送去了臭名昭著的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执行非法强加的一年劳教。

在拘留15天期间,拘留所的两个所长一直伪善的欺骗她说只是拘留15天,15天一过,林冰菊就在没有签名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非法关进了劳教所。

林冰菊被非法关押在槎头劳教所,心身受摧残,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劳教所的恶警找吸毒的人看着林冰菊并殴打过林冰菊的头和下身,每天强迫灌输诬蔑大法的言论,晚上直到十二点才让睡觉。

从其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直至到劳教所,林冰菊的亲属一直都在不懈的努力多次找到“610”、街道、派出所争取见到林冰菊,结果在拘留所里不准见,送到了劳教后依然不准见,最后在林冰菊绝食了八天和亲属的强烈要求下才得以见面。

广州槎头劳教所恶警指使吸毒犯殴打她的头和下身,在劳教所长期折磨下,林冰菊精神到了崩溃的边沿。当其亲属见到她时,她已经被迫害的精神出现失常的现象,而且原来120斤的她只剩下80多斤。

由于林冰菊的亲属接连不断的去街道、劳教所、610等部门要人并揭露它们的犯罪行经,邪党恶徒们在某天中午,其亲属推着自行车过人行马路时,驾一辆面包车疯狂的向其冲过去,把她自行车的车头都压扁了,可见邪恶已经到了穷凶极恶的地步。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洗脑/送洗脑班绑架/劫持非法拘留迫害亲属非法劳教毒打/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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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法弟子林冰菊被槎头劳教所摧残至精神失常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州槎头劳教(女)所
地址:广州白云区槎头小岛 邮编:510435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所长兼书记:徐显干,男,(020)81730790转8888,13802950304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专管所长:梁惠萍,女,13925148561;(家):020-81730790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前专管教导员:花少霞,女,13600067600
副所长:刘水娇,纪检书记:王**
管理处(020)81730813;(020)81730790转8822或8854 卢冬梅、郑海燕、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三中队:(020)81730790转8856队长:卢冬梅、向帆、张伟新,恶警:徐晓红 张** 王** 卓**刘管教,陈玉莲,一队教导员:王玉 一队队长:冯红, 阮 玲(原三大队大队长)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州槎头小岛女子劳教所广州槎头劳教(女)所 <br>地址:广州白云区槎头小岛 邮编:510435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所长兼书记:徐显干,男,(020)81730790转8888,13802950304<br>广州市槎头劳教所专管所长:梁惠萍,女,13925148561;(家):020-81730790<br>广州市槎头劳教所前专管教导员:花少霞,女,13600067600<br>副所长:刘水娇,纪检书记:王**<br>管理处(020)81730813;(020)81730790转8822或8854 卢冬梅、郑海燕、<br>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三中队:(020)81730790转8856队长:卢冬梅、向帆、张伟新,恶警:徐晓红 张** 王** 卓**刘管教,陈玉莲,一队教导员:王玉 一队队长:冯红, 阮 玲(原三大队大队长) <p>
广州海珠区看守所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br>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655号<br>电话:020-84175647、020-84175682、020-84176963<br>驻看守所检察室:020-84175573<br>副所长:13798098869<br>海珠区公安分局信访电话020-84003030<p>滨江街派出所:<br>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远安新街逸民里11号<br>电话:020-34290581、020-34161187<br>所长陶建军、刘某、梁某<br>其他人员:15018732199,13265367130,13710720081,13316002355。<br>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br>电话:020-84175647、84175682、84176963。<br>广州市“610”办:020-83116688转、83193123、83377877科长张庆生020-61382058<br>广东省 “610”办公室:020-87185466<br>广东省司法厅 “610”:020-83118040(举报)<br>海珠区政法委:<br>座机:020-84425053、020-89088152<br>手机:13922253826、13808879963、13822202366、13802738008、13925121288、13903053856、13826107007、13316002022<br>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br>地址:广州市同福中路368号<br>电话:020-84439241、020-84392730<br>有关责任人:李瑞民、陈某某<br>手机:13609000831、13316000831、13902306688、13602846718、13710542408、13802547842、13802777302、13926012323<br>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020-89016832.<br>广州市海珠区法院:020-84424246经办负责人:陈澎、高某某83005557。

更新日期: 2013年7月28日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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